在香港,所有含大麻成分物品均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

海關機場科上月24日截查一個由美國西雅圖寄港的郵包中,檢查後發現6包以真空膠袋包裝的毒品新鮮大麻花,總市值約50萬元,並拘捕一名男子。

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吸食毒品工具被捕。

海關毒品調查科其後跟進接手調查,昨日(2日)於深水埗拘捕一名收件的50歲男子,並在其住所檢獲35克海洛英、360粒毒品藍精靈,及一個吸食毒品工具,總市值約50萬元。警方指,相信大麻花是用作販運用途。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吸食毒品工具被捕,案件將於明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檢獲總市值約50萬元的毒品。

機場調查課監督賴子榮指,去年有7宗類似案件,數字很低,但不涉及旅客帶入情況,多數是郵包或空運貨物,包括珍寶珠、軟糖、朱古力、酒類飲品等。

警方檢獲總市值約50萬元的毒品。

警方提醒,個別海外地區將休閑用的大麻合法化,但在香港,所有大麻或含有大麻成分的物品均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市民若將受管制物品或危險藥物帶入香港,可能會違反販運危險藥物罪。海關指,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吸食毒品工具被捕。

海關亦指,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亦呼籲,市民在外地購買食品時,應多留意食物或成份標籤,切勿將含有大麻或T.H.C成分的食物帶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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