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鸡 。(图/免费图库pxhere)

▲老翁多次违法私宰鸡遭到县府查获。(图为示意图,与新闻事件无关/免费图库pxhere)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地区一名杜姓老翁3年内3度在非屠宰场的地方杀鸡,遭法院裁罚甚至判刑,但杜姓老翁仍不以为意,2017年又在非屠宰场的场地帮邻居杀鸡,为了赚几百元的工钱却再次遭查获,法官认为他已有2次遭法院判刑经验,仍违法宰杀,因此违反畜牧法判刑3个月,易科罚金9万元。

这名69岁的杜姓老翁,曾于2014年9月间在新竹芎林国中对面的铁皮屋,违法宰鸡只,遭到县府查获及裁罚2万元。杜姓老翁又再2015年6月再于住家附近铁皮屋杀了10只鸡,遭到法院判刑2个月,当时法官予以缓刑。

但由于老翁只擅长杀鸡,虽与现今法令明显相违背,但老翁似乎也只能仰赖这为一的赚钱本事,2014、2015遭查获2次后,老翁又再2016年11月间被遭检举,县府的查缉人员当场缉获老翁杀了6只鸡,老翁因此又被判刑2个月,6只鸡被罚了6万元。

虽然越罚越多,代价越来越高,但老翁仍抵不过别人的拜托,2017年8月间早上又因受人所托,杀了2只7.3公斤的鸡,县府查缉人员缉获后,将他送法办。被一抓再抓的老翁相当不服气,老翁向法官诉苦,他承认杀了2只鸡,现场也有脱毛机及温水池,但他绝没有违反畜牧法。老翁辩「我只是一般住家在杀鸡,没有营业,这两只是邻居委托他杀的,只赚几百元的工钱。」

法官调查后认为,虽然老翁杀鸡的场地不是住家,且说现场的脱毛机及温水池是为了容易帮鸡脱毛,但法官参考现场照片却发现有长型处理工作台,现场工具一应俱全,若如他所说,只是帮邻居杀几只鸡或在住家杀鸡,现场设备不应该如此完善,而老翁也说赚几百元工钱,也证明杀这些鸡不是自已或请客用,因此认定老翁的证词不可采,确认他违犯屠宰场外家禽罪。法官认为,老翁已有2次遭法院判刑经验,仍违法宰杀,因此违反畜牧法判刑3个月,易科罚金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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