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魏馮)4月4日,中共瀘州市紀委、瀘州市監察委員會公開曝光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瀘州市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支隊長鄧波、市應急管理局副調研員周宇等人借培訓之機違規公款旅遊問題。2016年10月18日至24日、11月14日至20日,鄧波、周宇(時任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別帶隊到海南省三亞市、安徽省黃山市參加“安全生產執法程序規定及執法能力提升”培訓,培訓期間二人組織參訓人員到景區遊玩,並報銷差旅補助。組織審查期間,二人如實說明違紀事實,主動清退違規報銷補助。2019年1月,鄧波、周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納溪區交通運輸局計劃工程股副股長黃穎華違規收受現金問題。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黃穎華在工程驗收中違規收受管理對象現金共計600元。組織審查期間,黃穎華主動上交違紀所得。2018年8月,黃穎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瀘縣嘉明鎮大同村原黨總支部書記聶雲華等人套取項目資金用於村幹部旅遊、發放過節費等問題。聶雲華與原村主任胡錫銀,原總支部委員、原村副主任張成秀通過虛增新村聚居點回填挖方費用、貧困戶維修房屋費用等方式套取上級補助資金,並將其中3.4萬元用於村幹部旅遊、發放過節費等,三人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月,聶雲華、張成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胡錫銀受到責令辭職處理。三人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合江縣法王寺鎮法王寺村黨支部書記喻靜濤在操辦其母喪事中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6月,喻靜濤在操辦其母喪事中,收受貧困戶等特殊困難人員和管理對象禮金共計900元。組織審查期間,喻靜濤主動交代違紀事實。2018年12月,喻靜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清退。

  5.古藺縣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楊緒超辦公用房面積超標準問題。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於2015年、2017年組織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自查並上報了楊緒超的辦公室面積爲34.1平方米,超出規定標準面積16.1平方米,楊緒超未按規定整改。2018年7月,楊緒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辦公用房面積超標準問題已經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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