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做爲一個政教合一的中東大國,實力在伊斯蘭世界首屈一指。國家雖然有總統,但並不是最高領袖,最多算個“二把手”。

這個國家,總統只能當個受氣包,二把手

伊朗的政權結構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權利結構,要從1979年伊斯蘭革命說起。

這個國家,總統只能當個受氣包,二把手

伊朗美女

革命前,統治伊朗的巴列維王朝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因爲國王的世俗化改革,嚴重損害了宗教團體的利益,以霍梅尼爲首的宗教人士發動叛亂,推翻了巴列維國王。

這個國家,總統只能當個受氣包,二把手

霍梅尼

霍梅尼唆使民衆造反的理由中,很重要的一條是指責國王獨裁,不給民衆選舉權。革命成功後,爲了兌現當初的承諾,需要推出一位國家元首,由公民選舉產生。同時,霍梅尼作爲宗教領袖,也不適合經常拋頭露面,管理與民衆生活息息相關的國家經濟。所以,設置一個國家總統不但可以平息民怨,還可以當背鍋俠。

相較總統,伊朗最高領導人擁有絕對的權利。伊朗憲法規定“最高領袖統帥全國武裝力量,任免高級軍官,簽署總統任職書,任免最高法院院長,罷免總統,決定宣戰、停戰”。

最高領袖深知“槍桿子裏出政權”的道理,在國家軍隊外,還組建了直接效忠自己的革命衛隊,他們人數衆多,裝備精良,權利巨大,待遇優渥。重重壓着國家軍隊一頭。同時最高領袖還實際控制着國家清真寺、法院以及媒體,可以直接任命司法部門的負責人。

這個國家,總統只能當個受氣包,二把手

伊朗革命衛隊

這是妥妥地架空總統,總統也只能在二把手的位置上老實呆着。國家各職能部門不配合工作,有氣也只能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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