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大道理誰都懂,但是怎麼做,可就不一定了。下面這位,前腳剛從看守所裏被放出來,還不到10個小時,就再次犯案,不到一天的工夫,就又被抓了進去。來看看這位到底是咋想的,這手它就是管不住嗎?真的連一天都忍不了嗎?

2018年5月,遼寧省瀋陽市市民小白在北站附近走路的時候,手機丟了。小白說,她走在北站南廣場地下通道的時候,邊走邊聽音樂,突然發現音樂停了手機沒了,她轉身看到一男子正急忙離開。

她在手機丟失的第一時間,她詢問這個陌生男子我她手機是否是被她偷走了,陌生男子說是在前面有一個男子偷走了。於是小白就去追前一名男子,回來發現剛纔與她對話的男子已經不見了。後經警方調取錄像,發現該男子就爲本案的嫌疑人。

民警經過摸排走訪,鎖定了43歲的犯罪嫌疑人程某,就在警方接着調查的時候,程某卻在警方的視線中消失了。直到2019年3月21號,民警接到市民報警,她在水果超市購買水果時手機被偷了,民警調查發現,這個案件的嫌疑人,就是他們要找的程某。而這次,程某僅用了三秒鐘就成功偷走了被害人的手機。

最終,民警在一家洗浴中心將程某抓獲,程某對他的犯罪行爲供認不諱。在水果超市偷手機再次被抓,民警經過調查,程某剛從看守所裏被放出來。前腳從看守所裏出來,不到十個小時,就再次犯案。程某說,他只是看到有偷竊的可乘之機,一時“技癢”。

在大量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程某也招認了他在2018年5月27日在北站南廣場地下通道扒竊手機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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