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向法團虛假地表示其妻子擔任屋苑的夜更保安員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私人屋苑時任物業經理,控告他涉嫌偽造兩名保安員的值勤紀錄,以詐騙該屋苑業主立案法團(法團)薪金及勤工獎共約8500元,將於星期五(11月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61歲的李耀鈞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及一項串謀詐騙。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受聘於鰂魚涌私人屋苑惠安苑的法團為物業經理,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7月16日至8月1日期間,向惠安苑法團虛假地表示其妻子擔任該屋苑的夜更保安員,以及在值勤記錄所示的期間當值,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法團向其妻子支付薪金共7920元,導致她獲得利益或該法團蒙受不利。

串謀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6月9日至30日期間,與另一名夜更保安員一同串謀詐騙該法團,不誠實和虛假地表示該名保安員曾於一個12小時的夜班更次在惠安苑當值,從而誘使法團向對方支付該更次的薪金和該月的勤工獎。

廉署調查發現,上述12小時夜班更次的薪金為550元,而該保安員沒有獲發勤工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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