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正努力重回正常生活。

33歲男護士與認識10年的女網友見面時,給女網友喝下混有迷姦藥的「加料」提子汁,男護乘人之危,在一名男友人的協助下,帶女方到賓館後強姦。男護早前承認強姦及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兩罪,今在高等法院判囚7年4個月。法官在判刑後勸勉被告不要再做令人蒙羞之事,望他可善用獄中時間,做有建設性的事回報母親。

法官杜麗冰勸勉被告不要再做令人蒙羞之事。網上圖片

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被告楊贊霖屬初犯,她同意自本案後被告的前途盡毁,甚至令到家人蒙羞;但他在案發後有留在現場,並通知事主母親接走事主,警員到場後他亦自首,向警方和盤托出事件,顯示出被告有悔意。被告來自單親家庭,杜官相信本案已令到被告的母親、親朋蒙羞,並透露被告母親的求情信令她十分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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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容相信被告之前是奉公守法的年輕人,是次犯事不似其本性,但本案性質嚴重,由案情可見被告有預謀犯事,而事主因信任被告無辜受累,被告卻不顧對方感受,令事主承受這種切膚之痛,這種行為是社會所不能容忍的,法庭有責任保護受害者,考慮所有求情因素後,判囚7年4個月。

事主的影響報告顯示,她正努力重回正常生活,但偶爾仍會憶起本案而感到痛苦。而心理學家則指,隨著時間過去及接受輔導,事主應可放下事件重過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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