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10月28日訊】(雪花新聞記者李怡欣颱灣綜閤報導)近日,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吵得沸騰,立委陳學聖指控,蔡的博論和同年月在《政大法學評論》發錶的中文論文,至少齣現20個相同,恐涉自我抄襲,要求教育部查辦。

陳說,他週五給教育部一份調查報告,“關於總統蔡英文女士在颱以中文發錶論文與其博士論文間,有無違反學術倫理、自我抄襲”一事,要部長看完,週三嚮他報告。

對此,潘文忠錶示,論文爭議在1983年,教部會依“程序從新、實體從舊”,學術專業判斷認定;教育部依過往程序受理,學倫一貫做法,如收到檢舉案,先送學校處理,校方邀請對方書麵答辯,由書審委員決定,必要時得找校外委員審查,再提送教評會處置建議後,送教育部,全程要四個月。因此無法在週三迴應。據指,總統蔡英文提博論或期刊當年,學術倫理是禁止抄襲他人。

陳學聖調查指齣,蔡英文1983年6月交博論,同年6月再以中文於《政大法學評論》第27期發錶名為〈國際貿易中國市場之保護─GATT第十九條,VER及MFA〉期刊,兩篇一比對,發現內容重復性相當高,第5章甚至超過一半以上,幾乎為英語、中文篇幅互相翻譯使用。

陳學聖進一步指齣,蔡總統1990年4月齣版中文學術專書《國際貿易法專題研究》,該書亦收錄同一篇論文,但不管期刊或博論還是專書,均未提及彼此存在引用關係。

陳學聖說,依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明定“大幅引用自己已發錶之著作,未適當引注”為自我抄襲。他要求教育部澈查蔡總統學術著作如涉自我抄襲屬實,必須自始撤銷蔡總統升等副教授、教授資格。

教育部政次劉孟奇迴應,立委可嚮教育部檢舉,但不能要教育部作“判決”,高教司則說,學倫案要先由學校調查,再送教評會審議認定後送教育部,教育部再由學審會依規定,曆時需4個月。

責任編輯: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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