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遛狗未繫狗鍊 將開罰

更新日期:2010/12/01 04:21

自由時報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飼主要當心了!市府將修改法令,要求出門遛狗要繫上狗鍊,違者將被處以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

 

讀者投訴 小孩遭狗追嚇壞

 

陳姓媽媽向本報投訴,日前她帶兩名小孩到科工館草地散步,附近有三、四人在遛狗,但都未繫繩,放任狗兒四處奔跑,孩子丟海綿式軟球時,狗兒就追來咬球,嚇壞小朋友,狗主人不道歉,反而理直氣壯。

 

陳媽媽詢問科工館警衛,警衛表示雖有立牌要求繫狗繩,但「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沒規定要繫繩,他們只能勸導。陳媽媽後來上網查詢,發現台北市規定遛狗一定要繫繩,否則要罰款,但高雄市法令只規定要清除排泄物,建議市府要修法,維護散步民眾的權益與人身安全。

 

暫訂罰鍰 最高可罰七萬五

 

對此,高雄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所長朱家德表示,草擬中的「大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已將出門遛狗必須繫狗鍊列入,並採取重罰,暫訂罰鍰金額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不過他強調,台北市目前也只是研擬遛狗要繫繩,尚未正式實施。

 

將再修法 納公園管理條例

 

市府工務局養工處主秘張恩成指出,現行的「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是九十三年制定,只規定飼主要處理寵物的排泄物,違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期間雖修正幾次,未將遛狗要繫繩納入。

 

他強調,年底縣市合併後,將再修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把犬畜進入公園需繫繩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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