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網紅兔主席質疑,獨立調查會倒逼警監會

本地媒體陸續爆出特首林鄭考慮如果監警會(IPCC)無法給出讓市民滿意的結果,不排除再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COI)進行調查。內地網紅兔主席又發功,發文質疑獨立調查只是要「結果正義」,這樣會倒逼警監會,要得出示威者要求的集中針對警察的結果。

以下是兔主席文章的全文:

兔主席微博

什麼獨立調查委員會?誰的獨立調查委員會?

日前《南華早報》一則消息說,林鄭(LZ)考慮如果監警會(IPCC)無法給出讓市民滿意的結果,不排除再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COI)進行調查。主流媒體亦跟進報導。

其實LZ一直以來都在表達這個意思,只不過一開始說得含糊,現在越來越明確:

上個月電視公開轉播的市民交流會裡,她說請市民目前先相信IPCC,給IPCC一個機會。她的意思就是先試試看行不行。但那時沒有透露還有後話,所以招致泛民及相當市民的不滿;

上周接受媒體採訪,又說如果IPCC的結果不能令市民滿意,不排除尋找其他機制解決市民的顧慮。筆者當時已經評論說這就是給IPCC命題作文,實際上對一訴求是在變相讓步。

這兩天又對外放風,再也不避諱,就說如果市民不滿意,不排除考慮成立COI主導調查。這就把話說得不能更直接了。什麼叫市民“不滿意”?如果IPCC不做出認定香港員警(HKP)在某些事件上有重大過失,不讓個別警員和警官承擔責任、付出代價,那反對派和市民能滿意麼?反對派不滿意,港府(GOSAR)“不排除”再成立COI調查。“不排除”不就是肯定的意思嘛。廣東話說,“畫公仔唔使畫出腸”:有的話不用也不能說太直白。

資料圖片

反對派及其市民支持者現階段的口號不是讓LZ下臺——而是集中針對HKP,要HKP整個機構及相關警員的個人為運動負責,要他們付出代價。

既然也都說得這麼明白了,那IPCC接受的就是命題作文——對HKP問罪。當然,IPCC的構成就是各色公務人員(包括外籍專家)。按他們“政治中立”的原則,也沒有必要捲入政治,就按自己的方法弄出個報告交差就可以了。如果市民不滿意,那屬於“政治問題”,不是他們要關心的技術問題,交由GOSAR“政治處理”就可以了。如果這種情形出現,那最後的結局導向就是成立COI。

總之,反對派及背後的市民要的是一個具體結果——對HKP問罪,至於採取什麼手段,並不重要。譬如說如果HKP馬上自我檢討、問罪,相關警官辭職,對相關警員進行處分,那連IPCC的調查都不需要了。

他們要的是“結果正義”,不是“程式正義”。如果可以,他們恨不得立即召開群眾公審大會,當日就給HKP審判、定罪。

內地網紅兔主席質疑獨立調查只是要「結果正義」。

對於HKP來說,還有什麼是比這個更嚴重的背叛呢。他們折騰四個月,不就是因為GOSAR不去從政治上解決問題,躲在後面,只是把HKP扔到一線麼?四個月數萬人在一線高壓作業,怎麼可能完全沒有錯誤,沒有瑕疵?而如本博一直所說,在一個正常的國家與社會,員警這時應當轉化為國家機器,被授予最充分的政治授權,以超法律形式執法,代表政府形式對內主權,維護政治與社會的穩定。加入國家機器的細微過錯被無限放大,被放到動亂者同一道德平臺,還要按正常時期的法律追責,那國家機器還執什麼法?沒有任何一個發達的、成熟的政治體(無論西方或東方)都會這麼做。

而從HKP的角度來看,數個月長期高壓作業的原因,就是GOSAR本身。如果問題早解決,還有721、831……這些反對派念念不忘的事件麼?他們認為,GOSAR越不解決問題,H運動脫得越長,HKP壓力越大,越容易犯錯誤,被人抓住把柄的機會也就越大。換言之,因為GOSAR的處理不當,使得在今天這個時點——即10月28日——HKP要面臨比三個月之前更糟糕的處境,有更多的警員被牽扯到更多的指控之中(IPCC官員日前對媒體說現在有240宗具體的case),且不說警員個人和家庭身心及日常生活都受到巨大負面影響。

如果有的選,那HKP說,你反正要整我,那你怎麼不六月份就同意這些訴求得了。那哪還有721事件、831事件?

所以HKP怎麼能夠接受這種不公的安排呢?如果警察忍受不住撂了挑子,香港怎麼辦? 這種安排對於撐警的香港本地及內地廣大群眾而言,實在也感到心寒。

GOSAR推行的就是綏靖政策。在該用政治手段解決政治問題時,卻回避政治,按技術問題處理。GOSAR似乎可以和HKP沒有任何關係,HKP不是在處理政治糾紛——他們的工作和處理交通意外或小偷盜竊是一樣的,要按日常情景要求和對待。他們似乎隨時願意把HKP送到審判大會去。
這種政治上的不負責任和冷漠讓人吃驚。做出這種決定,可能不光是尋求政治中立,而已經心理崩潰(mental meltdown),俗話叫破罐子破摔、死豬不怕開水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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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形發生,GOSAR就是在涉及政治的特定領域繳械了。勇武派通過集體暴力的手段,終於讓政府屈服,榮光歸於暴力。

還有什麼比這樣的結果更能破壞香港的法治基礎、道德基礎及政府權威?

對於一個由希望保持“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團隊組成的政府來說,在天大的政治壓力之前,他們一定只希望像鴕鳥一樣把頭埋在沙堆裡,走一步看一步,不敢做出政治選擇,不願承擔政治和歷史責任。他們不具備處理問題的必要的政治意識、政治能力和政治擔當。回頭看,他們的“跳船”也是必然的。

但反對派獲得短暫成功後,政治運動也並不會劃上句號。如果HKP被認定有責任,那在反對派及市民如此大的呼聲下,一直委託HKP在一線執法、“漠視民意訴求”的GOSAR,難道就不用對此承擔責任了?能和HKP劃清界限?

讓LZ及相關GOSAR官員引咎辭職的訴求在運動早期出現過,後來似乎就消失了,讓位給其他訴求。如果HKP最終被IPCC或COI認定有責,那不排除反對派會再進一步升級要求,要求LZ及相關GOSAR官員對此負責,引咎辭職,而且他們還可以選擇將此訴求配合明年立法會選舉季進行,成為選舉主題的一部分,為泛民尋找政治支持。這是他們的陽謀。

現在的COI問題不光一個技術問題,而是涉及到對HKP、對GOSAR國家機器及主權行使的根本問題,是大是大非問題、政治原則問題、政治底線問題。表面上看,退一步(同意成立COI)似乎是進一步(有助於疏解矛盾,短期內止暴制亂),尤其是給公務員們解了套,讓他們在任期內能夠鬆口氣。但對香港長遠的影響呢?對GOSAR的權威,對中央政府的權威,對內地民意的影響,都是極大負面作用。所以表面退了一步,能進一小步,但實質是退了一大步,定義了政治底線的新低,打開了反對派蔑視主權權威的潘朵拉盒子。

就此問題,我也特地回頭看了一下中國政府對COI的官方表述:

----------------------引用開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9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楊光、徐露穎介紹對香港當前局勢的立場和看法,並答記者問。
有記者提問,有意見說,林鄭月娥行政長官的班子已經失去了管治的威望,不撤換問責團隊會不會擔心最後矛頭指向中央?中央會不會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整個修例風波的責任?
發言人表示,有關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問題,在我們看來,當前香港局勢最危險的是暴力犯罪行為還沒有得到有效制止,香港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堅決依法懲治暴力犯罪行為,儘快恢復社會安定,維護香港的良好法治。我相信,在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努力下,在香港警隊的嚴格執法下,在廣大愛國愛港人士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社會一定能夠儘快制止各種暴力犯罪行為,使香港社會重新回到正常的軌道上。”

----------------------引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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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可以看出,早期對COI可能是有討論的,比方說,
——COI的範疇是什麼?比如說是這次修例本身的技術問題?整個香港運動的背景及發展?HKP的執法問題?還是“顏色革命”和黑小將的暴力問題?憑什麼只調查HKP,不代表暴力運動?這些要商榷。
——COI的構成是什麼?誰能參加COI?誰有權決定COI的人員構成?
——COI何時組織?對誰負責?北京/內地應當不應當有對以上問題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這些都是要討論的問題。我相信官方在7月末的意思不是說“待風波結束了再考慮針對HKP問題成立COI”,而說的是圍繞整個事件、一個更廣泛議題的調查。

六七之後港英政府組織了這有一個調查,責成各個政府部門及相關界別人士完成,最終對港英政府負責。港英政府基於此調查結論,對社會的政治經濟民生進行了相關的舉措。
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特首對中央政府負責。那中央政府能否責成特首組織一個對中央政府負責的COI,目的是體現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全面改進香港的施政,解決社會積怨及結構性問題,避免類似的風波再次發生?

顯而易見,COI是一個待討論的問題。

筆者以為,當前:

其一應當無條件支持HKP,先止暴制亂,應當全力依賴HKP,把HKP作為止暴制亂的手段,而不是作為止暴制亂的“犧牲品”;

其二應該在止暴制亂之後,社會相對安定了,再考慮一個議題更加廣泛的COI;

其三,針對HKP的獨立調查,應當以維護HKP為出發點,首先應該研究HKP的執法困難的處境(舉例而言,媒體對HKP執法的嚴重干擾),落腳點是如何為HKP後續在非常時期執法提供強有力的政治支援好賦能,二是是否能在微觀上進一步改善HKP的執法,以及市民觀感,但這些都不能以對HKP刑事問責為初始目的;

其四,應該擴大COI的調查範圍,圍繞整個香港運動的背景及發展展開。其中應當包括對暴力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及犯罪的維度及性質、有關部門執法不當或不能、外部勢力的影響等,更重要的是對香港民生經濟做一個深入研究。針對不同領域的結果可以在不同時點推出。目的是為香港尋找新共識,新未來奠定基礎;

其五,COI的調查涉及香港的治理及未來政治發展之重大問題,不能理解為一個簡單的地方事務,應當對中央政府負責,具體包括議題設定、人員構成、安排時點等也都應當讓中央政府/內地充分參與。由於其背後的政治重大性——涉及政治底線問題,這個決定已經不能完全按反對派及其背後的民意作為考量依據。如果凡事都按照反對派及其背後的民意作為考量依據,則北京版本的一國兩制也再難以得到尊重及履行。

今天寫到這裡。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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