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確保黃明節期間(4月5日至7日)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

興港東路(圌山路口至濱江大道段)兩側嚴禁擺攤設點

2

興港東路(圌山路口至濱江大道段)實行臨時交通管制

01

往揚中方向的過境小型車輛由圌山路--金港大道--揚中三橋繞行,往揚中方向的過境大型車輛由圌山路--金港大道--濱江大道--興港東路繞行。

02

揚中往鎮江方向的過境車輛由濱江大道--金港大道繞行。

03

前來登山的人員車輛可以圌山路、興港東路與圌山路口西側、東方路、沿機場高架、濱江大道兩側有序停放。

3

提倡遊客儘量選擇公共交通出行。

4

倡導文明旅遊

01

遊客在登山遊覽時,要按照指定線路文明有序,配合管理,避免在擁擠、狹窄地段聚集,避免在道路兩旁、進出口地段滯留。

02

愛護景區的公共設施,不要進入未開放的草坪,不要攀爬樹木、採摘花草。

03

愛護環境,積極倡導“我的垃圾,我帶走”,對於不方便帶走的垃圾請按照垃圾分類投放到就近的垃圾收集點。

04

禁止攜帶犬隻進入圌山公園登山,如有違反將依照《鎮江市市區犬類管理辦法》處置。

05

請勿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登山。

06

嚴禁無人機、風箏等低慢小飛行器進入管控區域,擅自升空飛行將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鎮江新區黃明節安保工作指揮部

2019年4月2日

信息來源:鎮江新區發佈

編輯 | 桃子,審覈 | 飛天

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