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至今只償還10萬元

隸屬本地南區足球會的前甲組足球員哈成智,被指前年向財務公司高息借下2000萬港元,至今只償還10萬元,本金連利息目前已滾存超過2651萬元。財務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哈成智還清債務,或交出三棟抵押物業抵債。

哈成智被財務公司入稟追債。資料圖片

原告實德環球財務有限公司,被告為哈成智。入稟狀指,原告於17年5月承諾,以年利息百份之十三,向被告借出2000萬港幣。被告亦承諾,將攤分12個月償還債務,總數為2278萬元,一年內償還債務。

扣除本金的百分之一作為預繳費用後,原告實際上向被告借出1980萬元。被告目前為止償還10萬元,本金連利息截止前日已滾存至逾2651萬。

由於被告借錢是曾申報三棟分別在寶靈大廈,都會駅和晉名峰的物業單位作抵押。原告要求被告交出物業償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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