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這個時候還是放棄吧,既然他有了新歡,那就證明你在對方心裡已經沒有地位了,再堅持下去受傷害的豈不是你自己?

就算有一天對方分手了回來找你了,那也不是因為喜歡,有一句話特別好不是因為喜歡一個人而談戀愛都是因為忍不了寂寞空虛而談戀愛。


唔,這個問題,你要有什麼希望?重來一次是絕無可能了,人的心很小的,放一人剛好。

堅持?前面不是有回答說得挺好,「分開以後,所有的堅持,就都是自己一個人的事兒了」念念不忘,不會有迴響了。

如果你要說我?抱歉,我喜歡一個人,與她是否喜歡我,無關。


我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我選擇了跟隨自己心意,我堅持或者不堅持,只取決於我是否還喜歡他。但是,自己要明白,從他離開你開始,喜歡就是你自己的事


我的前任已經有了自己喜歡滿意的女朋友 ,不管我心裡是什麼想法都不應該去打擾了,寄希望於他厭倦了她分手再來找我太不現實


看你能不能接受吧

至於機會的話,人是會變的,以後有無限可能

反正我是會果斷放開,因為我精神上接受不了


你已經是備胎了,他有新歡你沒有反應,他就覺得你默認備胎了,沒有繼續的意義了,不要報希望。


放棄吧,堅信他不愛你了

我就是放棄了


他不值得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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