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正中 / 台湾环境公义协会理事长

最近行政院宣告《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全名)的部分条文(第三、四、六条)无效,理由是抵触中央法规。很多台中市民感到纳闷,而且又引发中央与地方政府权限归属的争辩,其实都是卢市长的空污政治秀演得太过火了,而且没有依法行政的傲慢态度使然。

台中市政府对台中火力发电厂在去年12月告发三张罚单以及废止2部发电机组操作许可证的处分,都遭环保署以错误引用法令而予以撤销。可看出台中市政府耍权不依法行政,完全是政治操作的心态作祟。

而台中市政府这些空污防制行政作为,必须遵守环保署依空污法及授权所定的子法之规定。尤其是废止业者操作许可证的行为,兹事体大,怎么可以如此便宜行事的政治操作呢?

首先提到《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条例》要求中火4年内减少40%的生煤使用量。这里涉及时间期程及40%量的计算。前任市长対此的定义是:自治条例105年1月26日通过,4年就是到109年1月26日才是満4年。而量的计算是依据操作许可证及生煤许可量,以105年许可证上的生煤许可量是2100万吨/年(此量也是103年胡自强市长时代所核定),减40%就是1260万吨/年,这也是中火的心里认知。岂料卢市府于108年11月20日迳行以「误缮」为由,直接改变原来许可证内容,要求中火提早一年达到1104万吨/年的目标。如此政治操作,完全每有顾及行政的延续性,更违反行政常规及信赖保护原则。

更可议的是在108年12月3日、14日、25日,三次密集的以不符合操作许可证上面的规定(超量使用生煤)予以告发,然后又依违规情节重大,而废止二部机组的操作许可证,也就是说此二部机组不可再使用。如此重大的事件,其过程却是如此蛮横、无理,政治秀玩得过火了。

究其政治原因,就是要掩饰其执政一年多来空污防制毫无新作为的无能形象,并深恐「市长换人、空气换新」的竞选承诺要跳票,所以一直玩著「中火」的议题不放。斯不知中火空污量仅约占台中空污的15%,而対其余85%的污染源没有创新的减量措施计划,台中市民怎能相信空汚能持续改善呢?

最后我们还是期待卢市政团队能去修订自治条例中失效的三条条文,并且增加现时可有效改善空污的措施条文,如此才能显现台中市政府改善空污的决心。政府是一棒接一棒的努力往前进,要有迎接新挑战的认知,不要去怪罪前任订定自治条例的市长,如此才是进步的台中市政府应有的态度,否则就会被市民所唾弃。

新闻照来源:卢秀燕脸书

《更多汇流新闻网报导》

【投书】日本近期著重在水道局的小水力发电发展

【投书】日本政府如何重视小水力发电的技术扎根工作

【汇流笔阵】
CNEWS欢迎各界投书,来稿请寄至[email protected],并请附上真实姓名、联络方式与职业身份简介。
CNEWS汇流新闻网:https://cnews.com.tw

【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