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承認把31張托運單上的泊車費,由120元修改為320元

一名跨境貨運服務公司前僱員誇大分判商呈交的托運單上所列出的泊車費,以詐騙該跨境貨運服務公司服務費6200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周志揚,42歲,旭暉空運國際有限公司(旭暉)前物流主管,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被告在警誡下接受廉署人員會面時,承認把31張托運單上的泊車費,由120元修改為320元,各誇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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