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聯盟會出現這種反悔行為呢?因為自由市場在每年的7月1日開啟,但是正式簽約需要在7月6日之後,中間有一段「凍結期」,所以球隊和被簽約球員之間都會有一個口頭協議,待「凍結期」結束之後,球隊會和球員完成正式簽約。但是由於反悔沒有實質性的制裁,所以就有個別球員不遵守口頭協議,在「凍結期」內反悔,從而又與其他球隊完成簽約。

01 事件回顧
  • 布澤爾事件。布澤爾是NBA歷史上比較早期並且比較知名的「反悔男」,時間回到2004年夏季,當年只有二年級的布澤爾場均可以拿下15.5分11.4籃板的兩雙數據,騎士當時擁有他的球隊選項,只有70萬年薪的合同,騎士完全可以執行球隊選項,繼續持有一年「童工合同」,但是騎士為了和這位哥提前續約,就放棄了球隊選項,並且和布澤爾達成了一份6年4100萬美元的口頭協議。可是等騎士放棄布澤爾的球隊選項後,布澤爾轉頭和爵士達成了一份6年6800萬美元的大合同,可把當時騎士的老闆氣的夠嗆。

  • 小喬丹事件。小喬丹因為這次的反悔事件,就一直背負著「喬守信」的綽號,也是大家對他的調侃。時間來到2015年的休賽期,當時獨行俠已經和小喬丹達成了一份4年8000萬美元的合同,可是在「凍結期」內,教練里弗斯和球員格里芬、保羅三人去小喬丹家中進行「堵門」,在三人向小喬丹描繪了一幅完美的藍圖之後,小喬丹當場反悔口頭協議,從而和快船達成一份4年8800萬美元的續約合同。為此,之後每次小喬丹做客獨行俠,獨行俠的球迷們都會用漫天的噓聲來歡迎這位「背信棄義者」。

  • 小莫里斯事件。馬庫斯-莫里斯在今年休賽期先是與馬刺達成了一份2年2000萬美元的口頭協議,第二年為球員選項,為了給小莫里斯提供一份價值930萬美元的全額中產,馬刺不惜送走優質空間鋒線貝爾坦斯,並且與卡羅爾的合同也由兩年轉為三年。結果,小莫里斯不考慮馬刺為他做出的改變,轉而與尼克斯簽下了一份1年1500萬美元的合同,這個騷操作真的要把波波老爺子給氣的不行。

其實除了以上這三位,像布蘭德、基德等都做過這樣的事情,不談球技如何,這樣的人品真的令人不敢恭維。

02 聯盟應該制止這樣的反悔行為嗎?

我認為聯盟應該出台相應的政策,以防止諸如此類「毀約」的情況產生。一方面,可以保障首個行使口頭協議球隊的權利,畢竟很多球隊為了簽下心儀的球員不惜做出大的改變,甚至不惜改變球隊的建隊計劃,倘若被簽約球員一旦毀約,對球隊的影響是不可估量的。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約束球員的此類行為,杜絕聯盟這種不正之風。

同時,聯盟可以出台諸如此類的政策:其一,在球員與球隊A達成口頭協議之後,如果該球員反悔,要加進球隊B,那麼該球員所能接受球隊B的薪水最高只能為A球隊薪資的90%;其二,在球員與球隊A達成口頭協議之後,如果該球員反悔,要加進球隊B,一旦球隊B接受該球員,那麼球隊B的某些權益將被凍結等等。通過對反悔球員和接受反悔球員的球隊的約束,相信此類情況不會再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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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雖然有損球員聲譽,但是聯盟也不好制止吧。

首先美國人是講究法制的國家,口頭協議沒有任何文字性的東西,別說在美國。就是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不會被承認。如果口頭協議都有法律效力,那麼還要合同做什麼。

其次,就是這種違反口頭協議的行為肯定會給球員造成不好的輿論和不良聲譽。這本身就是一種懲罰,因為你這種違約行為是一種道德行為。自然會得到這種道德上的懲罰。

最後,即便在生活中,生意上。違反這種口頭協議的也很多。但是除了道德上的指摘我們也沒什麼辦法,畢竟沒有簽字畫押也不會受到法律保護。


近期,莫里斯1年1500萬簽約尼克斯,而取消了之間和馬刺達成的2年2000萬美元的協議。

發生這樣的事情確實讓人生氣,畢竟這是關乎一名球員信譽的問題,而且臨時反悔對球隊的引援計劃也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雖然有消息稱是莫里斯的經紀人向他隱瞞了尼克斯和快船的報價,但這種做法還是讓人深惡痛絕。

雖然這種行為讓人討厭不過很難通過制度規範,畢竟只是口頭協議,沒有文本文件。而NBA又是一個商業聯盟,只要有實力不愁沒有好下家,至於誠信又有多少人在乎呢。


聯盟做的不應該是如何制止球員反悔的行為,而是應該規範NBA這個商業聯盟中球隊、球員和球員經紀人團隊這三者在休賽期簽約中的職業操守,進一步完善休賽期簽約的流程,最終達到一次簽約、三方守約的效果。

首先球隊方面需要做的更好。球隊一直以來在休賽期都可以隨意撤回對球員的資質報價,當然有些是善意的。例如奇才的波蒂斯作為一名限制性自由球員,奇才開出了資質報價,但得知波蒂斯已經和尼克斯達成2年3100萬的簽約合同後,奇才立刻撤回了對波蒂斯的報價,讓後者能夠更快的以非限制自由球員身份與尼克斯簽約。也有些是惡意的。由於喬治遠走快船的蝴蝶效應,掘金和雷霆完成交易得到了鋒線球員格蘭特。這讓掘金決定撤回對前鋒萊爾斯的資質報價,讓後者成為一名完全自由球員(什麼自由球員,就是失業了,幸虧馬刺收了)。這種隨意撤回報價的行為也應該得到規範,讓球員能夠在得到資質報價後有更好的保障。

其次從球員個人方面來講,球員也應該遵守和球隊達成的口頭協議或者初步共識。杜絕球員和前球隊達成口頭協議,後腳便以更高的價格和後球隊完成簽約,這種的出爾反爾的行為。也好讓布澤爾這種「腦後長反骨」的球員能夠得到應有的懲罰。可以通過增加電話備忘錄和報備的方式讓NBA聯盟對球員和球隊的口頭協議、電話協議進行確認和登記,從而讓球員更加謹慎的承諾和簽約。

最後, 球員經紀人也應該得到更多的規範和限制。回到今年夏天,莫里斯撕毀和馬刺的協議,以一年1500萬美元簽約尼克斯。據稱這出鬧劇的最終原因就是由於莫里斯的經紀人里奇保羅沒有把尼克斯的報價及時告訴莫里斯,導致莫里斯在和馬刺簽約以後,才得知尼克斯的報價是如此豐厚,進而撕毀和馬刺的合同。而且之前快船也曾給莫里斯報了比馬刺更高的合同,里奇保羅同樣選擇了隱瞞。這種由於球員消息不暢原因導致的反悔,應該怪罪到球員經紀人身上。NBA聯盟需要下大力氣監督球員經紀人在整個簽約過程中扮演的角色是否公正和毫無保留,並能在經紀人犯錯時,給予球員經紀人難以承受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讓他們能夠為球員盡心儘力,而不是隨心所欲操縱球員去向。

也許從幾個方面同時規範和要求,才能讓NBA休賽期的簽約不再「狗血」。


你的等級不夠高哇,球員也不是很頂級的,你的X是麥蒂吧,那還不錯,但內線小喬丹攻擊太差,而布澤爾本身在遊戲中沒有那麼好用,還不如波什,加內特,司機,小斯等人,還有就是你的戰術,要儘可能的多學戰術,提高戰術等級,夢之隊打比賽除了球員,戰術更是關鍵的因素,還有天賦相剋的因素,主要還是戰術,能運用好,我22級照樣輕鬆PK掉31級的高手.建議多到論壇看看人家的經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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