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瑞典大使館14日發布提醒說,近段時間以來,中國遊客在瑞典被盜、被搶呈多發態勢,遭受財產損失和安全威脅,近期還有中國遊客遭到瑞方公務人員粗暴對待。中國外交部和駐瑞典使館高度關注在瑞中國公民的安全與合法權益,已就此向瑞方提出嚴正交涉。

  據多方了解,上述提醒中提到的「中國遊客遭到瑞方公務人員粗暴對待」的事件發生於本月初。

  9月2日,曾先生及其父母滿懷期待地赴瑞典旅遊,一行三人當天凌晨抵達斯德哥爾摩市區的一家旅店準備住宿。但預訂的房間需當天白天才能入住,考慮到父母身體不好、瑞典夜裡較寒冷,曾先生請求旅店讓他們付費在大廳椅子上休息一段時間。然而,旅店不但粗暴地讓他們「立刻滾出去」,還叫來警察。

  據曾先生講述,他向警方說明父母身體情況並出示服用的藥品,還表示自己可以離開,希望父母能夠暫時休息。沒想到警方不但不予理睬,反而強行將曾先生父親從座位上拉倒,拖出酒店,扔在地上。患有心腦血管疾病的曾先生父親當場發病,意識模糊並開始抽搐。當地警方旁觀這一情景,仍未給予任何人道幫助。

曾先生的父親被瑞典警察拖出酒店。

  曾先生的呼救引來行人圍觀,眾人紛紛指責警察行為惡劣,要求警方給予救援。很快,兩輛荷槍實彈的警察車輛抵達。警察沒有施救卻持槍驅散人群並試圖搶奪曾先生手機,最終將曾先生一家人強行帶上警車。據曾先生講述,在此期間,警察還毆打他的母親和意識模糊的父親

  在車上,警察盤問曾先生是否是難民,是否想使用暴力,並威脅將其「送到森林和野獸一起」。大概半小時後,警車急停在一個黑暗路口,多名武裝警察把三人推下車就揚長而去。

曾先生及父母被警察放在路邊。

遺棄三人後便揚長而去的警車。

  曾先生用手機定位才發現,這裡竟是斯德哥爾摩市區幾十公里以外的一座墳場。據曾先生講述,當時氣溫不到10攝氏度,周圍陰森恐怖,還能聽到遠處動物的嚎叫,一家人只能圍坐在墳場互相取暖。在這裡瑟瑟發抖半小時後,幸虧得到途經路人的幫助,他們才得以返回城區。

墳場的名稱

  在回到斯德哥爾摩市區之後,曾先生立刻向中國駐瑞典大使館通報此事,並向當地警方報案。之後,遭此噩夢般經歷的曾先生一家不願再做更多停留,當日便趕赴機場,離開瑞典。曾先生表示,瑞典警方對年邁老人的所作所為,在任何一個現代國家都難以想像。他強烈要求瑞典方面做出解釋,並道歉賠償。

曾先生父親被攻擊後的瘀傷(照片於事發三天後拍攝,淤血痕迹仍未消除)

記者了解到,事情發生後,中國外交部和中國駐瑞典大使館高度關注,多次就此向瑞方提出嚴正交涉。但截至發稿時,瑞典方面仍未給出任何正面回應。在14日發布的公告中,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再次提醒在瑞典的中國公民務必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安全防範。如遇突發情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留妥證據,第一時間報警並向駐瑞典使領館尋求協助。

http://p.weibo.com/show/channerWbH5/1034:4284537711325236 給大家貼個視頻


以前美國的一個電視節目,「雞毛秀」, 利用孩子的嘴說出「殺了中國人」的話。 美國華人抗議, 人家用一句, 「孩子的話別當真」回敬你。 但是美國的電視節目絕對不回出現「殺了黑人」, 「殺了猶太人」這樣的話語。 西方媒體的惡毒, 是很多善良的中國人難以理解的。

質疑:為什麼警方不把遊客送到中國大使館?其他回答的答主也說了:凌晨把人往墓地這麼一扔就走了。 10度是可以導致人失溫死亡的。美國警察夠虎了吧,如果在美國把人這麼一扔,結果人死了,重病了,被野獸攻擊了,絕對是天價官司。

把人抓號子里蹲一晚上反而是可以被接受的。警察局也不是ATM,總有個辦事的屋子桌子椅子吧。在那坐會也行啊。作者:2-20滑膛槍等96人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94726675/answer/493351786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想起今年法國,隔壁旅行團的,導遊把背包拿出來準備掏錢,瞬間被搶走,裡面全團的旅行經費就不說了,還有全團的護照哈哈哈。嗯法國浪漫之都。。。還是外國人輿論宣傳做得好啊。。。無限感慨。。。

破一百贊了,說一下我小時候看到的,其他大陸人不一定知道事。那就是香港電視台,小時候看香港電視台就發現,凡是中國不好的,官方說會改或者會改善,然後香港電視台就故意採訪市民,市民表懷疑和擔憂態度,或者乾脆引用外國媒體表懷疑擔憂態度,但如果是國外的,國外不好的新聞,政府說不需要緊張我會改善的,香港記者就對那些問題抱著陽光積極那一面的市民進行採訪,或者乾脆引用專家學者的話來表肯定和積極態度。

說個題外話,外國人在中國偷東西,整個中國不一定知道,但如果中國人,哪怕是華僑,華裔,甚至是長著亞洲人面孔的,第二天全球新聞鋪天蓋地報道中國人在XX幹了什麼壞事醜事。。。

中國從來就不缺這種人的,自己人就無限放大腦補找缺點,新聞那一件事就扯到其他中國各種不好的事件上去,然後推測那些人肯定是因為這樣那樣所以才會被這樣那樣。。外國人的就使勁腦補漂白是因為其他原因,哪怕實錘的事依然要中國人自己身上找原因:自己都這樣子了還有臉說別人。

更新:據河南省洛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陽 今天(4日)發布的一條信息顯示,10月3日,洛陽長安路派出所接到一飯店員工報警稱,有一群外國遊客坐在飯店大廳中不願離開。

民警接警趕到現場後,得知這群外國遊客準備入住酒店,但酒店沒有足夠的房間能夠安排這麼多的外國遊客。

了解情況後,民警便通過翻譯機與外國遊客進行溝通,並引導他們前往其他酒店入住。最終外國遊客的住宿問題得以順利解決。

出處:

外國遊客久坐酒店大廳不願離開 中國警察這樣處理獲贊?

www.guancha.cn圖標

更新:很多人在這裡點贊,於是我突然回憶起以前了解到的歷史,有必要告訴中國人。那就是:

近代日本,zhina還真不是中性詞。這是微博里的zhi日派,還有公zhi,還有香港台灣日本某些故意噁心中國人來做的說法。

曾留學日本的我國著名作家郁達夫在小說《沉淪》中也寫過一個場面:一個中國留日男子在餐廳里遇到一位美麗的日本女侍。聽到「貴國是哪裡」的詢問時,他馬上欲言又止──

「原來日本人輕視中國人,同我們輕視豬狗一樣。日本人都叫中國人作zhina人』,這zhina人』三字,在日本,比我們罵『賤賊』還難聽,如今在一個如花的少女面前,他不得不自認說:『我是zhina人』了。『中國啊中國,你怎麼不強大起來!』他全身發起抖來,他的眼淚又快滾下來了。」

從20世紀初至中日全面戰爭前,曾有數十萬中國留學生踏上東洋三島。他們一走到日本人中間去,就經常聽到居民在抱怨中說「這個東西怎麼做得這麼糟糕,好象是zhina式的」一類言語,甚至小孩子吵架也罵「你怎麼這樣笨,你父母肯定是zhina人!」

當年在日本社會,「zhina叭嗄」(しなばか,用漢字為「zhina馬鹿」),竟成為通行的罵人話。原名佐滕富子的女護士愛上中國留學生郭沫若時,素稱開明的父親卻馬上發怒──「你怎麼能和一個zhina結婚?」

在清朝時期,日本對華只稱「清國」,日語中的「中國」一詞只是對其本國以廣島為中心的本州西部地區的稱呼。例如對甲午戰爭的稱呼,日本一直稱之為「日清戰爭」,將北洋水師稱為「清國艦隊」。日本在戰爭中獲勝後,東洋三島上又以「豬尾巴」作為蔑稱中國人的綽號。當年華僑男子或中國留學生上街,日本小孩往往放肆地在後面扯辮子,口中還喊:「清國奴!豚尾奴!」穿黑制服的警察看到後一般都不加制止,還放聲大笑。

zhina=zhina豬,zhina豚

至於日本的倭,咱們老祖宗在《漢書?地理志》里就已經叫倭國了哈哈。


我發現大部分回答,都搞錯了重點。

外交部嚴正交涉的重點是瑞典警方執法程序是否和法合規,同時是否符合公平法案。

1 這家人有沒有問題不重要,願意反思的可以反思,願意吐槽的繼續吐槽, 從警方的反應來看,這家人最多就是賴著不走, 肯定沒有威脅到店員安全等等的地步, 不然就不會仍在某個墓地公園, 其實這個墓地公園在哪裡也不是重點。

2 旅館方基本沒什麼問題,最多就是服務質量不能令人滿意,這個旅官方, 在溝通無效的前提下,是絕對有權利要求警方強行將人帶走的, 因為這裡是私人場所。 無需講其他道理, 至於這旅館以後生意好不好, 符不符合行業標準,也不是我們該關心的事。

3 問題主要集中在警察身上, 警察處理類似案件, 一定會有合法流程,比如是否進行有效溝通,是否有其他更人性化解決方法,在這方面,警察沒有自由選擇方式的權利,必須要合規辦事, 而且很重要的一點還是,歐洲很多國家很重視公平法案,也就是類似事件處理方式必須一致, 不能對任何群體有不一樣的處理,比對本國人一個樣,對外國人另外一個樣, 或者對某一國人, 某一個族群,有不一樣的待遇, 這個是值得深究的,也就是存不存在對中國遊客的特殊歧視上, 所以這才是外交部嚴正交涉的正當理由, 和那家人的處事方式沒有直接關係。簡單理解就是,如果是老美老英或者老德來了, 是不是都是同一個處理方案, 如果不是,就有問題了

被通知最後一段必須刪除, 抱歉了, 各位。

。。。


【本文是「從瑞典遊客事件看中國社會輿論」三篇系列文章的第二篇(中篇)】

另外兩篇是:

上篇:日常交往中,我們應該如何擺正來華外國人的位置——瑞典事件引發的思考

下篇:駐外大使館積極為中國在外公民利益懟外國政府,不但應該支持,以後還要成為常態化


【從瑞典遊客事件看中國社會輿論】系列評論·中篇

中國社會輿論對公權力執法過程中「我弱我有理」邏輯的評價變化和複雜情緒

2018.9.17

瑞典事件之所有會有這麼多的關注,一個原因是,這件事彙集了至少網路上的四個敏感情緒點。

一般事件,涉及到一個網路上的敏感情緒點,就會有小規模內的網路輿論生成;如果是兩個三個,那就較容易引發比較大的輿論關注。

當然了,除了數量之外,敏感情緒點的引發時機、事情的嚴重程度、情緒點的敏感程度,也會對輿論關注度的大小產生影響。

在本案中,這四個敏感情緒點分別為:

1、對「按鬧分配」、「我鬧我有理」的觀感。

2、對「警察粗暴執法」的觀感

3、對「敢於處理外國友人」的觀感

4、對「外交部為遊客發聲懟外國政府」的觀感

當然,其實如果再細分,不止這四個,比如還有「中外衝突」的點、「外國公權力行使」的店、對「剛性社會規則」看法的點、「出國游安全」等點,但也是可以合進這四個裡面的一個或幾個中的,就不再分開討論了。

其中,關於第3個情緒點的意義,我昨天已經寫了一篇文章來分析,可以參考這裡:

日常交往中,我們應該如何擺正來華外國人的位置——由瑞典事件引發的思考

本文重點討論一下1、2。至於4以後有時間再說。

1和2在輿論場上經常是密切相關的,這裡合在一起談。

隨著中國工業化進程的加深,人員流動頻繁程度遠超過往,使得過去低人口流動下產生的人情社會逐漸瓦解。而陌生人之間需要新的規則去約束彼此的社會交往,這就在新一代受過教育的、在大中城市工作的年輕人當中,產生了對剛性的規則的需求,而不再是過去老一代人在低人口流動條件下形成的對「人情社會」中的「軟規則」的理解。

那麼兩種不同規則的理解,就必然會產生衝突。

如果對互聯網輿論的歷史有印象的話,會發現一個問題,中國互聯網輿論史上,越往前翻,對「警民衝突」時站在「被執法者」這一邊,而不是「執法者」這一邊的網民比例是越高的。

甚至到了2011年左右,凡是警察用了強制力的(要是萬一對被執法者造成了傷亡那更麻煩了),基本上網民還都是一邊倒罵警察。

前後輿論場的差異原因是什麼呢?

原因一,是本世紀初乃至更早的時候,警方自身規範性還不強,執法相對隨意,形式上容易簡單粗暴,加上破案手段不如現在多,在指標壓力下又容易導致冤假錯案。加之互聯網剛剛興起,警方暴力執法這種事比以往的傳統媒體時代更容易傳播。那麼對於普通公眾來說,與「警察不作為」可能造成的損失而言,「警察亂作為」對自己造成的損失可能是更大的。所以,很多人會產生這樣的想法:在輿論上支持「被執法者」,潛在層面上會保護到自己利益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在房地產迅猛發展的年代,警察經常和「強拆」等負面新聞出現在一起,這種對「亂作為」的恐懼,也增加了民眾的傾向性。

原因二,是2012年之前「自由主義」和白左思維在中國互聯網上的影響力。

那段時間,網路上某些公共知識分子甚至借某位知名作家的話,把這樣一個說法奉為經典:「在一座高大堅實的牆和與之相撞的雞蛋之間,我永遠都站在雞蛋一邊

如果網齡超過五年,應該是能記得這句話的。

這其實就是「我弱我有理」的文化人表達方式。如果現在在知乎上再持這句名言,恐怕要被罵的。

很多自由知識分子出於對政府的反感,對公權力的「警惕」,因此,凡是遇到公權力和違反或不違反規則的平民之間的衝突時,都會把這件事看做是一個打擊公權力的好機會,因此極力批判,對執法過程各種挑刺。著名的「為什麼不打腿,罪犯也是一條命啊」的質疑就是那個年代的產物。

當時互聯網上,隨便一張照片,比如警察面前有一個人在下跪,或者一個人躺著抱著警察的腿,輿論就會批判警察,你看,民眾都被迫給你們下跪了,都躺在地上嚎啕大哭了,你們還無動於衷,你們多壞!這個國家的體制一定是出了問題!

至於照片背後到底是什麼故事,是個什麼樣的前因後果,大多數人是不關心的,發泄不滿就行了。

對公權力是否應該壓制某些宗教擴張的態度,網路輿論同樣是經歷了一個轉變的。這點就不詳細說了。

原因三:西方社會內部真實情況的信息越來越多傳到中國,由此帶來的思想衝擊。

2010年之後,移動互聯網出現並迅速發展,同時中國人出國留學、旅遊、工作機會迅速增多。信息來源擴張+發聲渠道擴張+接收人數增加,這打破了幾十年來少數「文化人」、「意見領袖」對西方世界的「民間解釋權」。民間對西方世界的觀察迅速變得多元化。

由此,西方國家裡面一些警察執法的畫面和介紹,也被更多的中國人所廣為知曉。而發達國家裡面警察執法過程中「說一不二」、「必須嚴格遵守警察命令」等印象,傳到中國網民這裡,也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其中不少人對警察執法過程的理解。

要知道,發達國家的一些具體事務上的做法,對我們這個發展中國家的民間輿論,還是很有影響力的。很多人討論問題的時候都經常會用這樣的論據:你看美國/日本/歐洲就是這樣做的。

原因四:中國社會內部的發展催生了對剛性社會規則的需求

對於一個農業社會,或者工業化還不深的社會而言,人口流動較少,人情化社會的特徵就容易顯現。在這樣的社會裡,家長里短、鄰里小矛盾、低頭不見抬頭見,這些特徵就使得警察傾向於「和稀泥」,因為他會覺得,都是親朋鄰里,小矛盾沒什麼大不了的嘛,互相理解一下不就好了嗎。甚至基層還有這樣的情況,丈夫家暴,警察把丈夫抓了,結果妻子卻不願意了,向警察要人甚至抗議。

而工業化的發展帶來的更多的「掙錢多」的工作機會,這些工作機會往往又在大中城市,這些機會吸引著全國各地,口音不同、文化習慣不同、學歷背景不同、城鄉差異的各色人等來到同一個地方,工作,買房,娶妻,生子。過去的廠礦機關、單位大院、農村生產隊的熟人式生產生活環境,變成了寫字樓、商品房小區這樣的陌生人社會。樓上樓下可能連話都說不上幾句。那麼,這麼複雜的各色人群,要是發生了糾紛,在客觀上就沒辦法用「熟人社會」的規則來解決問題了,因為大家對「人情規則」的理解可能都有地域或者文化上的差異,彼此也沒有什麼交情或者沾親帶故。

這樣,自然就催生出一種對「剛性社會規則」的需求,這種規則要求儘可能有操作性,而且規則明確,都擺在紙面上,執行力要強,儘可能少的有模糊空間,人對結果的因素要降到最低。

原因五:80後、90後甚至00後的年輕人開始逐漸佔據了互聯網話語權

上面一個原因說,工業化發展帶來的機會導致了對剛性規則的需求。那麼中老年人去背井離鄉去大城市找個地方打工,重新買房生子生活的可能性大嗎?顯然不大。能有這樣機會的,往往都是受過一定教育,在大中城市裡有讀書、生活、工作經驗的年輕人。他們一方面在客觀上有對剛性規則的需求,另一方面又熟悉互聯網思維,願意通過互聯網發聲表達,還有移動互聯網使得這些年輕人發聲渠道更加多元化。

原因六:警察執法文明化和規範化

這十多年來,在公眾的監督和輿論壓力之下,警方自身的執法也在不斷規範化和文明化,比如執法記錄儀被越來越廣泛的應用,比如新一批學歷較高的新警察補充進了隊伍,等等。

另外,天網監控、DNA驗證等技術的發展,使得破案工具更加強大,過去那種「為了破案而想外招」(比如刑訊逼供等)的壓力客觀上得到了減輕。

再者,警察隊伍內部的管理也在不斷加強。

原因四原因六的共同作用,導致了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群眾(尤其是年輕人)對警察的「亂作為」沒有以前那麼擔心了,同時城市化帶來了不同人群的衝突,使得對警察「不作為」的不滿上升了。用馬克思主義的話說,這就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條件下它們可以相互轉化,即主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為次要矛盾,次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上升為主要矛盾。」

以上是對1、2的社會輿論思潮來龍去脈做的分析。

其實很多人這麼關心瑞典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國內事務情緒的投射。這種投射包括四個方面,在本文開頭已經介紹過了。

那麼,未來我國的公權力在基層普通糾紛事務上的執法是否會改變現在的「我弱我有理」、「和稀泥」、「按鬧分配」的邏輯呢?

最終肯定是會改變的,因為城市化會繼續,工業化會繼續,對剛性規則的需求是客觀存在的。時間流逝,一個社會的舊人肯定會被新人逐漸替代的。

但改變也不會是那麼快,因為這種需求出現不久,還不太穩定,輿論還經常搖擺,甚至經常自己就做不到剛性。

比如我舉個例子,很多人說,看到這位中國遊客在瑞典大哭大鬧倒地,就立刻想到了國內一些鬧的,碰瓷的。那麼好,我如果把這個例子換回中國:

如果是一個中國遊客,在中國的酒店這樣做,被中國警察抬出去扔到近郊了呢?

當然,受瑞典事件的影響,有些人肯定會說,我也支持!我相信輿論也會支持!

那麼,我們把遊客身份換成警察和小販呢?如果小販違反了不許擺攤的規定,按照某個城市的規定應該被扣留三輪車和貨物,不能再賣,而小販不同意,沒碰就順勢躺倒,在地上大哭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所以警察只好按照某些從北歐先進國家學習來的「慣例操作」把他帶上車扔到了近郊地鐵站了呢?

這個時候社會輿論還會覺得應該「按照條文」去「剛性執法」嗎?恐怕就有動搖了吧。

那麼再進一步,如果這個小販被帶離現場扔下之後,很不幸死了呢?

這個時候社會輿論還會因為警察執行了文字上的規定,就繼續支持他嗎?

如果再再進一步,媒體又發現,這個小販家裡孩子有殘疾,老婆有病,家裡生活很困難,冬天還沒有通天然氣取暖,一家人靠他這個頂樑柱過日子,現在整個家都塌了呢?

如果再配上一段採訪,孩子哇哇大哭,母親抱著孩子不住流淚,背景是開裂的牆皮,簡陋的飯菜,和搖搖欲墜黑乎乎的桌子呢?

輿論還會僅僅因為警察確實執行了「字面上的」條文,而一如既往堅持支持警察嗎?難道不會引發公眾對傷害「弱勢群體」的憤怒嗎?公眾難道不會聯想到高房價、看病難……這些自己被割韭菜的痛苦,然後把這些投射到直接造成了這樣慘劇的執法者身上嗎?

如果我們真的要從「剛性」、「講規則」的角度看,警察是不是在現場應該對被執行人做某個動作,按理說,應該是看法律條文和執行守則的,而不應該看這個人家裡有什麼人,孩子是不是有病,老婆是不是怎麼怎麼樣,生活是不是困難,是不是有客觀上的苦衷,是公務員、富人還是受同情的小販、是有錢的遊客,還是沒錢的韭菜的。這些都不是警察在執法現場應該考慮的東西,他也不太可能掌握這些信息,即使掌握了,在條文上也沒有被允許參考這些來選擇性執法。

而且,如果警察執法動作本身沒問題,他死和不死,甚至也都不應該成為判斷依據的。誰知道他有沒有病,這個是警察沒法判斷的。

但輿論評價的時候,可能做到這麼客觀、冷靜,中立,甚至冷酷嗎?能做到不摻雜其他的社會情緒,而僅僅就事論事嗎?

如果輿論做不到,那對於警察而言,如果我嚴格執法,出了事(比如傷亡)輿論會大量指責我,會引發網路上的憤怒,我可能會丟工作;反之,如果我和稀泥,糊弄過去,頂多只是有人不滿,卻不會釀成公眾的情緒上的激動。

兩相比較之下,自然是前者的潛在成本高啊。那麼為什麼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

甚至還可能出現「薛定諤式」的社會輿論。比如由於執法對象不同,執法對象的過往經歷、遭遇不同、以往是品學兼優還是考試作弊、是富二代還是貧困山區的孩子,爹是局長、開發商還是程序員、自己是人民大學畢業的高材生中產階層,還是沒上過學默默無聞的阿貓阿狗,都可能會影響到輿論對執法結果做出不同標準評價的傾向。

很多人覺得自己能抵抗「我慘我有理」的邏輯,其實可能只是因為沒有遇到,或者是遇到了甚至都沒覺察到自己也陷入了這樣的邏輯。

而且更複雜的問題在於,社會上還有很多支持這種邏輯的人啊,他們的民意同樣也是民意啊。作為公權力,同樣也會受到這部分人的壓力啊。

還有很多人,只是對有意識的、主動表達的「我弱我有理」產生了情緒上的反感,但如果「弱」的信息並非是從當事人嘴裡說出來或者表達出來的,而是第三方無意透露的,把「主動賣慘」變成「無意中露出的悲慘」,很多人又會被俘虜了。

說的不客氣一點,大多數人是沒有能力真的做到非常冷酷地就事論事的,在評價時總是會多多少少摻雜一些其他因素帶來的社會情緒。而且如果真的做到了,把社會變成一個犯點小錯,稍微觸碰剛性原則,就引發冷酷制裁的環境的話,到時候,恐怕有些人是要「葉公好龍」的。

其實,就我自己而言,更喜歡明確標定、剛性規則的社會,因為從小就是比較不喜歡各種人情世故的,尤其怕給別人添麻煩,最頭疼各種「沒有公開亮在紙面上」,或者「在紙面上但模糊執行」的軟性規則。以我「怕給別人添麻煩」的心態,很難做到去通過「人情運作」去獲得軟規則中的利益。我最希望的,就是整個社會運行在完全透明的規則之下,你甚至不需要有任何人情交流,只需要按照規則去調用各種機構提供的介面,就能活的很好很流暢的那種。相反,如果有人去破壞這樣的剛性社會規則,以非合法的形式和參數去調用這些介面,就會遭到嚴格的懲罰。

但是,我還是要提醒一下,對於很多朋友而言,那樣的社會其實不一定順你的心意。因為中國社會的人情化傳統存在已久,這些傳統也同時存在於現在活著的每個人身上,只是多少的區別。如果真的「剛性化」,很多人到時候是會「葉公好龍」的,是會懷念「濃濃的人情味」、「最美的風景是人」的。


這個可以參考一下,挪威屠殺77人的極右起訴政府,因為監獄裡受到「羞辱」的不公正待遇,侵犯他的人權,勝訴了https://m.guancha.cn/europe/2016_04_21_357696

挪威瑞典丹麥,人權上水準差不多

~~這次網路事件讓人知道,很多平時大談人權的,原來真的不懂人權,特別是就算是犯法的,也有人權這個道理

中國遊客被拒絕入住,拒絕大堂休息,被警方趕出來,事情到這還都是酒店和警方占理。

但把人半夜扔到野外,也不通知中國大使館,這就涉及侵犯人權了,特別是把難民和中國某省人權捧上天的瑞典(最近滿大街燒車,警察沒抓人)。中國優待外國人是雙標,瑞典這是單標?

傳說中的美國霸氣護照「不管你在哪,政府和軍隊都是你強大的後盾」。當年國內羨慕的眼珠滿地都是,現在中國政府出來維護海外旅行者利益,一句說好的就沒有,那以後你自己出國萬一不小心觸犯了些當地法律,你要不要大使館救?

另外,把別人前面玩的照片硬說成事件後面的,這就是徹底的造謠傳謠,人家犯沒犯法還不確定,傳圖片的你已經明確犯法了。

1、酒店內的監控視頻、瑞典警察在酒店內的執法記錄視頻、瑞典警察在警車內的執法記錄視頻、瑞典警察在森林公墓棄置中國遊客的執法記錄視頻,什麼時候公布?

都過去兩周了,難道瑞典的硬碟也湊巧壞了嗎?

2、

許多歐美人都恐懼松花蛋的樣子。如果我們抓住歐美來的遊客,就按住他們強行灌入松花蛋,這意味著請他們免費品嘗中華美食?還是意味著對他們虐待羞辱?想明白了這個,就能明白:深更半夜強制中國遊客丟棄於森林公墓,意味著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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