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重病,為了不連累愛人,就千方百計的製造事端,委屈她,責罵她,讓她頗受為難。最後逼迫她帶著千仇萬恨離他而去。

當他離世時,才告知妻子,我這麼做,是為了讓你離開,脫離苦海。是不得己而為之。妻子知道真相後,應該更加加重妻子的離別之苦。

首先,妻子會責備自己粗心大意,沒有想到丈夫的良苦用心。繼而在他最困難的時候,離開了他。

由於自己的粗心,造成對丈夫的誤解,對他的好心施以惡報,不是打,就是鬧,結果他是為自己做出如此大的犧牲。仔細想想,心如刀絞。

在他躺在病床上,苟延殘喘,疼痛難忍時,自己可能還在幸災樂禍,看她們笑話。要知事情真相,何不陪他在病床。

在他死後,本來應該為他送葬。由於仇恨,卻並沒有給他穿一下衣裳,也沒有給他擦一下臉龐。甚至,都沒有看一下他的墓床。

每當想到這些,她都會撕心裂肺,滿眼淚光。你個該死的東西,你去西方極樂世界,怎麼忍心把我一個人留在世上。


這樣的做法無疑是加重了愛人的離別之苦,理由很簡單:

01被愛人拋棄的痛苦絲毫不亞於永別

對兩個相愛的人來說 被愛的人拋棄的痛苦絲毫不會亞於與相愛的人永別帶來的痛苦,不要想著讓愛人離開自己的身邊,自己一個人面對離去就是對雙方最好的交待,『不愛了』這句話對任何相愛的人來說都等同於是晴天霹靂。

如果說離去已成定局,為什麼不能在互道永別之前給愛的人一份完美的愛情,至少這會是一段值得一生珍藏的美好的回憶,這樣的話,即便是一個人離去了,那麼另一個人在回憶起這段感情的時候是不是也會帶著一絲甜蜜。

讓一個深愛著自己的人接受自己的離去,這的確是一件非常殘忍的事情,但讓一個深愛自己的人先承受愛人的拋棄,緊接著再承受愛人的離去,這絲毫不亞於是一次重生。

02既然選擇自己離去就不要再留下真相

在我看來這個決定本身就是一個非常自私的決定,通過種種假象讓愛人離自己而去,美其名曰是不願意愛人面對自己的離去,可實際上呢,實際上我只能理解為是為了掩飾自己的感傷,真正不能面對永別之苦的人是自己。

能做出這樣的決定,必須要承認的是,感情是有的,愛也是存在的,可能做這個決定的初衷是為了減輕愛人的痛苦,只是忽略了一點,也是很重要的一點,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只有自己明白是因為愛,『不愛』只是假象,可愛人卻是真真切切的在感受著被自己的愛人拋棄。

她承受了被愛人拋棄的痛苦,又要承受與愛人永別的痛苦,最後還要承受愛人留下的真相帶給自己的痛苦,所以說,如果選擇自己離去,就不要再留下真相,真相只會更傷人。

不管發生了什麼事,都應該要積極的去面對,有些時候自私是因為愛,包容是因為愛,勇敢更是因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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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重病並刺激迫使愛人離開自己,去世後留言告知真相,這種情節在影視劇中經常會出現,患病之人的出發點是希望自己的愛人能夠不被自己拖累,然而對於他的愛人而言,這樣做無疑會加重她的離別之苦。

首先,隱瞞病情並迫使愛人離去,當愛人知道真相時,會懊悔不已。

因愛情而聚在一起的兩個人,往往只有不愛才能將兩個人分開,因而刺激並迫使愛人離開,常見的方法就是製造誤會,以使得自己的愛人誤以為自己並不愛她。一旦愛人信以為真,必然會以為自己這麼多年的感情都是錯付了,會傷心難過,會為自己這麼多年的付出而感到不值。

而一旦她在自己的愛人去世之後得知真相,必然會因曾輕易懷疑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而感到懊悔。愛人因為愛自己,所以隱瞞了真相,而自己卻對彼此的感情缺少一份篤定和堅持。相比之下,被隱瞞之人的離別之苦必然會更重一些,因為這裡邊還有對自己在愛情里不夠堅持的悔恨。

其次,隱瞞病情並迫使愛人離開,當愛人知道真相時,會因沒有陪伴所愛之人最後一程而感到遺憾。

對於相愛的兩個人而言,如果其中一個人身患重病,即便難以醫治,另一個人也希望自己能陪伴在自己的愛人身邊,能和他一起走過人生中的最後一程。

而如果她的愛人隱瞞了真相,她又信以為真離他而去,那麼當她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內心除了悔恨更多的是遺憾。遺憾自己沒能陪自己的愛人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因而她的離別之苦自然會更重一些,因為那裡邊還有她的遺憾。故而,一個人如果隱瞞生病的真相併刺激迫使自己的愛人離開,那麼當他的愛人在他去世後得知了真相,離別之苦必然會更重,因為除了生離死別之苦以外,她的心裡還多了對自己輕易懷疑愛情的懊悔和沒有陪伴自己愛人最後一程的遺憾。


感謝邀請,我的觀點為,這種選擇本意是為了減輕對方痛苦,實際上卻加重了,甚至可以說是非常自私的行為。

迫使離開的行為,讓本來不知情的愛人產生痛苦,離開之後要很久才能恢復,也許剛要回到正常生活,你又把自己已經去世且當初迫使離開是不想讓對方受苦的信息再次傳達給他,讓他痛苦無限加重卻沒有任何可以找你訴說的機會,而是會讓對方背上很重的道德壓力,甚至無法原諒自己,重新打亂他的生活。整個過程,你抱著為對方著想的初衷,不會有太多的道德痛苦,但是對方被動的接受這一切,卻沒有任何選擇權,是最大的受害者,這件事很可能成為他一輩子的心結。這種一味的站在自己的角度拿著為對方著想的口號卻不考慮對方實際感受的行為是自私的。當然,你如果真的不想拖累對方,可以永遠隱瞞下去,不要帶來二次傷害也是可以的。

我認為愛的前提是要尊重,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讓對方知情,至於對方了解後會願意留下來陪你一起度過還是自私的離開,那是他的選擇,你只需尊重就可以了。生離死別是人之常情,也是我們不能左右的,但是努力做到不留遺憾,是我們有能力做到的!


關於這個事情,你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呢?逼她走是你希望她可以在未來更好的生活?後面你又告訴她實情,是擔心她忘記你嗎?還是為了證明你很愛他她,這一切都是為她他好?千萬別陷入這樣的我認為,你應該好好的站在她他的立場想想,怎樣的方式對她他才是真的好。

首先我們不管是以什麼出發點來做這個事情。你可以想想,如果患重病得是她,她用你的方式這樣對待你,當你得知真相以後,你會是什麼感覺。在哪個時候的你,你會用怎樣的心態去面對接下來得生活。

既然你愛一個人,你這麼做是要讓她未來過的更好,不要沉浸在沒你的時間毀掉未來的生活,那有兩種方式,你就逼他離開,讓她永遠不知道真相。第二種就是坦誠相待,告知她實情,然後把遺憾的在有限的時間內都儘可能的做好。當你不在了,她也有勇氣坦然去接受未來的生活。

狠就狠到讓她完全不知道你的委屈。愛就好好的尊重彼此的愛,讓她自己來選擇。別用愛的名義去干一些不尊重彼此感情的事情。這段感情的參與者不只有你,你還要看的到她。希望對你能有幫助!我是老安


經常聽到"善意的謊言"這個詞語,個人不喜這個說詞。再多的修飾詞也不可改變本質是謊言。愛人之間更不應該存在謊言,再善意的也最好不用。

兩個相愛的人,最起碼有相互高度信任,對彼此性格品性更是了解,要知道,任何事情,都是應該共同面對的,任何一方採用文中所提方式,都不會是最好的解決方式:首先對另一半來說,在沒知道真相前,你對他就是嫌棄或背叛,會被傷,知道真相後,認為你不了解他、不信任他,同樣受傷。你是在用你自認為的、為對方好的方式,傷害著你的另一半。其次,一旦確實無治後,如果採取文中方式,那留給另一半的除了知道事情真相,就是自責和愧疚,心疼,卻再也無處可訴,影響他(她)的繼續生活。所以,不要對愛人撒謊,哪怕你出於善意,要相信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和愛人一起面對生死,勸解另一半好好生活,讓你的另一半安度餘生才是最好的處理當式。當然夫妻感情本就淡漠似路人的不在此列,任何一方參雜存有功利心的不在此列。人生不長,真情值得用生命珍惜。


痛苦,有兩種,外在的和內在的。隱瞞病情是為了減輕家人的痛苦,這是站在你的立場上。其實,說到底還是看自己或家人的內心,強大不強大。在我生病的時候,除了母親照顧我,我曾經的愛人卻落荒而逃。


看著愛人生病陪伴整個病痛到死的過程確實很痛苦,而且再加上家裡沒錢治病的話那更是糟心,到處借錢不用說了,家裡肯定是掏空的。很多的電視劇都有這樣的情節,男的或者女的得了不治之症,不想讓愛人難過嘗試離別之痛,就採用各種手段讓對方覺得自己不愛他了或者自己有問題然後分開,讓對方對自己不再牽掛死心。但是最後去世了對方知道緣由後,還是一樣的會很傷心,責怪自己在你最需要陪伴的時候沒在身邊。其實我個人認為還是陪伴在身邊更好,如果愛是單方面的責任,這份愛還不夠偉大。想想為啥說父愛母愛偉大呢,因為無論發生什麼,沒有哪個父母會因為自己的孩子無葯可醫而放棄。同樣,兩個相愛的人為一樣,西方結婚教堂里神父不是問過一句話嘛,某某某,你是否願意取某某某為妻,不論貧窮,疾病…


生了重病,逼愛人離開自己,然後再留言告知愛人,我覺得有點自私。

這個世界上,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你認為的對愛人好,難道不是一種傷害嗎?你為了讓愛人離開,肯定會說很惡毒的語言或者做一些讓他傷心的事,對方的心傷透了,也就離開了。然後你又留言告知你這麼做的原因,愛人知道後,又想起過去的種種,簡直是雙重傷害了。我覺得沒有必要這麼做,憑什麼你要決定所有的事呢,兩個人一起做決定不是很好嗎?如果真的是不治之症,兩個人開開心心的過完最後的時光,留下的人還有美好的回憶。


謝謝邀請。

「我已無從選擇,而你卻應該有更好的生活」

如果這樣的事情真的事發生在現實生活中,我只能為這個病重且心系愛人的同志點個贊,知道生活的艱辛,希望愛人能過的更好,不被自己拖累,用極端的方法迫使愛人離開自己,只能說是他解放愛人的一種方式,明知道這樣選擇會傷害愛人,故而決定長痛不如短痛,減輕愛人的負罪感。

逝後的留言只能更加證明他對愛人的不舍,希望留給愛人一個合理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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