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184.5公里處凌晨4時有鹿被擦撞亡。(圖/國道七隊警方提供)

▲國道3號184.5公里處凌晨4時有鹿被擦撞亡。(圖/國道七隊警方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國道社團羣組13日凌晨爭相走告,有1隻活跳跳的鹿,跑到國道3號北上184.7公里進入主線,要用路人經過要小心,沒想到這隻鹿在國道四處亂竄,連遭楊男及邱男駕駛的自小客車擦撞而陳屍在內側車道,國道七隊警方據報後到場迅速派遣巡邏車前往排除。

▲國道3號184.5公里處凌晨4時有鹿被擦撞亡。(圖/國道七隊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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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客車輪胎有鹿隻血漬。(圖/國道七隊警方提供)

國道七隊警方指出,今(13)日凌晨4時許北向沙鹿路段,一隻鹿疑似跳越外側邊坡護欄,進入國道主線亂竄,遭楊男及邱男駕駛的自小客車擦撞,最後鹿隻陳屍於內線車道,本大隊獲通報後迅速派遣巡邏車前往排除,,並通報緩撞車人員協助交管,所幸本起交通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國道3號184.5公里處凌晨4時有鹿被擦撞亡。(圖/國道七隊警方提供)

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大隊長李信義說駕駛人遇有動物在國道上亂竄時,易使驚慌或反應不及,導致嚴重事故,影響行車安全甚鉅;該起事件已責成轄管分隊賡續追查飼主,現有罰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處以新臺幣300至600元罰鍰,若因而造成交通事故,更須負起民事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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