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真童趣。

童年的故事記憶最深。

人是最怕孤單的,從幼小,中年,老年都需要有個伴才好,小時候的小夥伴更是不可少,特別在農村的孩子,上學有個伴嘻嘻哈哈一會就到學校啦。放學回家,同夥伴找個辟靜的地方,一塊大石頭就是桌子,一邊寫作業一邊抓子。(圓圓的小石頭,五塊為一付)。

《伴》成了生話中不可缺少的,從剛記事起就認識了一對姐妹,姐姐文靜手巧,妹妹比較強勢,兩個人經常為一點小事爭搶。但是自從我介入她們其中,他們的關係倒變的比較和諧。於是她們的媽媽就招乎我:你沒事了就到我家來,你看,你來了她們就不吵不鬧了。習慣成自然,於是每天我是她們家的常客,一玩就是十幾年,直到長大成人,各奔西東。

現在回億起來,覺著我這:笫三者,在她兩姐妹中間起了調合作用。第一因為我性格懦弱,一切願意順著她倆。第二因為我是第三者,如為搶東西所起的爭論,受損失的總是我。把該得的那一份讓給妹妹,她會心滿意足。

有一年的夏天,我們結伴去割草,割的很多,回來的時候要經過一條小河,河水湍急,我把草筐艱難地扛過河。回頭望那兩姐妹,她們膽怯地望著河水,口裡大喊著我的乳名,讓我去幫。夥伴嗎!那有不幫之理。先扶姐姐過了河,再去幫妹妹,妹妹直接將草筐推給了我。就在最後這一趟,赤著的腳踩到了一塊鋒利的石頭,疼痛鑽心,堅持到岸邊,看腳底鮮血直流。那兩姐妹找來些止血草幫著止血。止到血不太流了,扛上草筐一瘸一拐地回到家中。至今腳底留有傷疤。算是個紀念吧。

漫漫人生路,總需要有伴,父母常說:人沒有累死,虧死的。吃虧人常在。這句話總在遇事,遇人之時謹記。雖然父母沒有讀過書,看似道理很庸俗但其中的道理,令人折服。各位朋友,你說呢?

圖選網路。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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