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說我的個人經歷吧!

那是2003年的事情,我深深的記得,那年年中的一天,我下班快到家的時候,在家附近看到兩個店鋪為搶生意互撕。有意思的是,兩個店鋪老闆並沒有互毆,而是你砸我的店鋪,我砸你的店鋪。本著吃瓜群眾看熱鬧的心態在圍觀,後來實在看不下去了,就撥打了人生的第一次報警電話110。

最近一次報警時什麼時候?

大概3個月前,一天傍晚我突然聽到樓下在大聲的喧嘩,本著吃瓜群眾不嫌事多的心態跑到樓下去看熱鬧。

原來是一個放高利貸的老闆帶著兩個高大的手下,攔截了一個欠錢的中年男子。開始只是爭吵著,後來由於中年男子沒錢還,高利貸老闆要手下開始揍中年男子。結果中年男子被打倒在地,而高利貸老闆竟然指示手下繼續毆打中年男子。最可恨的是,他們把中年男子的胳膊壓在地上活生生的踩斷,當準備踩第二條胳膊的時候被一個婦女阻止了。但是,高利貸老闆卻不依不饒,高利貸老闆的一個手下抓著中年男子的頭髮使勁的把中年男子的頭撞向地面。結果中年男子當場血流不止,口吐淺藍色泡沫。

看到這我也實在看不下去了,雖然我是吃瓜群眾,但是這種行為實在太惡劣。如是乎,我走開上百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註:為了防止高利貸的打擊報復,所以走開才打報警電話。

5分鐘不到的時間110警察就到了現場。不知道是高利貸膽子大還是以為不會被抓,竟然公安民警來了的時候還在現場。警察看到這情況,立馬控制了兩名打人的當事人。高利貸老闆見勢不妙,就把一位警察喊道一邊說話,可惜話還沒說完,就被公安民警拷上手銬的。

你們以為事情就這樣完了?大約過了半個月左右,樓下來了幾輛警車,警車上帶下來三個人,這三個人正是放高利貸的那三位,這是公安民警帶著他們來指認現場。看到他們腳鐐手銬,我就知道事情大了去,像這種指認現場的情況,被打者不死即殘。

這就是我最近一次撥打110報警電話。從這件事中可以看出幾點。

1、公安民警威武,出警速度一流。

2、公安處置違法亂紀行為絕不手軟。

3、為人莫犯法,犯法必被抓。

4、任何事情都別衝動,暴力解決不了問題,只會讓事情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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