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先生在花葵出版社努力工作了28年,不管是工作或是生活都很穩定、幸福,原本打算再工作個幾年就要準備退休了,沒想到出版社老闆今天卻突然宣布這個月的薪水發不出來,請大家一起共體時艱,只要新書能大賣,薪水就有著落了…

花先生這下可慌了,萬一書賣不好,公司真的經營不善而倒閉,那麼他的薪水、退休金不都沒了嗎?原本規劃好的退休生活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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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為了保障勞工的經濟生活,《勞動基準法》第28條定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勞工朋友萬一遇到公司倒閉、宣告破產而有積欠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情況時,可以向勞保局申請由該基金先行墊付。

 

認識工資墊償─這筆錢是怎麼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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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工資墊償是向勞保局提繳呢?

因為依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規定,該基金之收繳及墊償等業務都是委由勞保局辦理。該基金的提繳費均依附在勞工保險費繳款單收取,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並有參加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的事業單位,勞保局每月計算勞工保險費或就業保險費時,會按當月份實際投保薪資總額的萬分之2.5於繳款單內計算提繳費,雇主應於繳納同月份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費時一併繳納。

 

認識工資墊償─申請要符合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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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勞動基準法》所稱的「勞工」才能申請

  • 勞工是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而領取薪資的人
  • 事業單位的負責人、與事業單位具委任關係的人、屬於承攬契約的人、訓練契約人員,都無法申請墊償

2.公司要確實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並積欠勞工工資、勞基法退休金、資遣費等

  • 公司若只是發不出薪水,但還有在營業,或是屬於暫時停工狀態,就無法申請墊償

3.公司必須已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 公司若有欠繳情形,但在補提繳後,勞工也能申請墊償

 

認識工資墊償─哪些項目可以墊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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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積欠工資(最多6個月)

  • 工資:包含底薪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
  • 公司紅利、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差旅費等不屬於工資,所以也不屬於墊償工資範圍(更多項目請看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

2.舊制退休金、舊制資遣費、新制資遣費(合計最多6個月的平均工資)

  • 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給付之舊制退休金、舊制資遣費
  • 雇主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新制資遣費

 

 

申請工資墊償要準備的資料,可以參考勞保局網站上http://goo.gl/eJ88eW 的說明喔!

 

雖然說公司倒閉這件事不一定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每天努力的工作,還是希望自己的工作權益可以受到保障!因此,大家可以像花先生一樣,留意以下幾點,預先瞭解相關的權益,才能讓自己工作起來更心安~

  • 平時就好好保存出勤卡、薪資袋、薪資明細表、薪資扣繳憑單等資料
  • 公司一旦開始有積欠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的情況,可立即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報備,讓主管機關協助瞭解狀況


[延伸閱讀]
1.工資墊償常見FAQ
2.工資墊償完整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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