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三角早報4月2日訊(記者 解巖) 爲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幹部法紀觀念和守法意識,堅決遏制醉駕違法行爲的發生,東營區紀委監委將近期查處的3起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辛店街道辦事處劉家社區黨員劉廠醉酒駕駛問題。2017年10月6日,劉廠酒後駕駛機動車,與其他車輛相撞,造成交通事故,經檢驗酒精含量爲92.98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爲。2018年12月4日,東營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劉廠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19年1月8日,東營區紀委給予劉廠開除黨籍處分。

  勝園街道辦事處盧家村黨員盧爲爲醉酒駕駛問題。2017年10月23日,盧爲爲酒後駕駛機動車,與路邊燈杆相撞,造成單方事故,經檢驗酒精含量爲166.47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爲。2019年1月17日,東營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盧爲爲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2019年3月8日,東營區紀委給予盧爲爲開除黨籍處分。

  東營市龍璽石油技術開發有限公司黨員王立泉醉酒駕駛問題。2017年10月14日,王立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爲210.13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爲。2019年3月4日,東營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王立泉拘役一個月十天,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2019年3月27日,東營區紀委給予王立泉開除黨籍處分。

  通報指出,醉駕絕非小事小節,嚴重者會因觸犯刑律而被開除黨籍、公職。全區黨員幹部特別是國家公職人員要切實從中汲取教訓,深刻認識酒後駕駛的嚴重危害性,摒棄僥倖心理,本着對自己、對家庭、對組織、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帶頭遵紀守法,安全文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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