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要談一本書,一本書名叫《謎樣的雙眼》的作品。
但,一開始我想先提兩則新聞:
首先是刊登在2011-03-02的中國時報上,內容有一段是說:「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昨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要求法務部加快執行死刑腳步,尊重一心求死的死刑犯人權。」
另一則,則是去年2010-03-11 在網路新聞NOWnews(http://www.nownews.com/2010/03/11/11490-2578612.htm)上節錄的,「王清峰強調,她身為法務部長,任內絕對不執行死刑,『因為這是國際人權的潮流。』吳育昇上午則回嗆表示,『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槍決,是不是法務部長帶頭違法?那我們國家怎麼去要求國人遵守法律?』」

一年前,吳育昇主張不能只顧人權而廢除死刑,「堅持死刑應該被執行」!
一年後,吳育昇主張應該尊重死刑犯的人權,「堅持死刑應該被執行」?
關於這邏輯上的謬誤,早已有人專文討論。(可查閱2011-03-03中國時報:「我見我思-執行死刑顧人權?」文/莊佩璋)
我想說的是,死刑的存廢,在台灣一直是個備受爭議的議題,只是在過去一年,好像這是一個天上掉下的問題一樣,大家突然意識到這是「一件事」,甚至一度吵得沸沸揚揚,家人、朋友、……好像每個人都得表態自己贊不贊成「殺人者死」,搞得人心惶惶。

說起來,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往好的方面想,終於大家開始思考,究竟「死刑」是怎麼一回事。但,問題就出在台灣人對於「談一件事情」,使用「吵」的機會往往高於「討論」,彷彿每件事都能靠「誰講話比較大聲」就決定。就目前看來,這個議題大概還是會繼續這樣被爭議下去……

不過,其實也不是只有在台灣有爭議,放眼國際,也是有很多國家跟台灣一樣爭議不休。美國更是一國多制,各州有各州的主張。
縱使是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罪與罰」依然是很重要的命題。

以《謎樣的雙眼》為例,書中描寫的是一九七○至九○年代期間,發生在阿根廷的一件殺人強暴案,而當時阿根廷是早已經沒有死刑了,這也就是為什麼在談這本書之前,我先講以上那一大堆的原因。
(補充:阿根廷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在1916年,一直到2008年9月2日,阿根廷批准以廢除死刑為目標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任意議定書。資料來源:http://www.amnesty.tw/?p=553)

《謎樣的雙眼》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個退休的法院書記官查帕洛,在他退休的那一天,他決定要寫一本小說,小說內容則是一個糾纏他一輩子的一個刑案。
這個小說中的小說(刑案),原本是一個會被草草作結的案子,但在被害人的丈夫莫拉雷斯的堅持,及查帕洛鍥而不捨的追查下,竟然找出真兇。但這個案件卻讓查帕洛陷入一場政治迫害,而被他逮到的兇手,卻在一次政治犯特赦中,也被釋放出來……面對罪大惡極的兇手卻輕易逃過法律的制裁,莫拉雷斯和查帕洛將會有怎樣的反應?

小說橫跨三十年,以一宗殘酷的悲劇串起兩段截然不同但是一樣刻骨銘心的愛情。一個六十歲的男人,面對自己魂牽夢縈一輩子的戀人,居然得用「借用打字機」的名義,才能偶爾見到她?一個一輩子背負喪妻之痛的男人,面對殺妻仇人,竟然以「這樣」的方法懲罰他,以藉此療癒自己?
整部小說的故事在一種極為壓抑的情感氛圍下蔓延著,有段文字可以更充分且具體地說明我為何有種感受:
「人是看不到痛苦的。看不到痛苦,是因為痛苦不論如何,都是看不見的東西。看得見的頂多只是一些細微表情。不過這些表情在我看來,更像掩飾徵兆的面具。人要如何表達撕裂靈魂的哀痛?失聲痛哭?痛苦尖叫?支支吾吾?呻吟?掉幾滴眼淚?我覺得這些傳達痛苦的方法,反而褻瀆、踐踏、糟蹋了痛苦,讓它一文不值。」
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氣味?因為第一次知道這個城市,是在王家衛的電影「春光乍洩」中,那也是充滿了類似的壓抑氣息。

最後,既然提到了電影,就不能不提這書對電影圈的影響了,因為改編拍攝的同名電影,正是2010奧斯卡獎的最佳外語片。我想原本在法院工作的作者艾德多‧桑伽利,大概萬萬沒想到他偶然聽見的一樁陳年舊案,透過他的想像,撰寫成小說,竟讓他有一天能揚名立萬,站上世界的舞台吧!這大概是這小說,最令人開心的部份了!

《謎樣的雙眼》透過文字、影像探討著人性中的愛與恨。讀者、觀眾隨著情節起伏釋放埋藏在心中最底層的情感。
至於台灣的死刑存廢問題,就得靠大家擦亮雙眼,繼續理性討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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