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知你我如這掌中斷紋,那麼當初又何必相逢?我想很多人的答案應該會是既然是這樣,那就不要再在一起了吧!

可是,冷靜下來,我問我自己,如果開始的時候就知道遲早有一天會失去。也就是說,前面就是個坑,跳下去了,就沒有升仙轉正的機會,也就是分離。會跳嗎,還要跳嗎?會!

跳下去,哪怕明知沒有明天,起碼多年以後N個寂寥的深夜,依然可以念著他的名字,回想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痛苦而又甜蜜著。要是連靠近的勇氣都沒有,曾經連牽手時候的溫度都沒有感受過,人生遲暮,興許只有不盡的悵然和懊悔。哪怕粉身碎骨,只要片刻的燃燒一次,只要那個人值得。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交差過,總比無限的平行來的……叫人痛得理所當然!


應該要開始吧,茫茫人海,知音難求。彼此深愛,那更不易的。不要去管結果如何,愛過,疼過,呵護過,牽掛過,才不悔一生。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那種靈魂的交融,會讓彼此刻骨銘心。正如徐志摩說的:「我將用我的一生去尋我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都是凡夫俗子,七情六慾誰都有的,人生匆匆不過百年,活著時隨心,快樂就行。


一,不要開始。

二,傷雙方心。

三,浪費時間。


我覺得應該開始,如果兩個人的條件是都沒結過婚,那就更要珍惜對方對你付出的感情。如果是婚後發生了這樣的感情,也就是現在流行的出軌吧,雖然名義上遭到世人的唾棄,但是見證了兩人的真感情,我說的是指兩個人為了愛情重新又組建了一個新的港灣,不代表所有為了得到不同的目的而使用的一種手段。人這一輩子能有幾個青春,人活著都是為了幸福、快樂而活著,一旦生命結束了也就什麼都沒有了,婚後出軌的人一定要把握住來之不易的機會,珍惜現在、珍惜未來。現在不是還流行一句話嗎:「寧願坐在寶馬車上哭也不願坐在自行車上笑」。


能遇到自己喜歡的和喜歡自己的,這輩子真的不容易。人本來就赤條條的來然後又赤條條的走,為什麼不在人世短短的幾十年里,好好為自己活一回呢?最後可能是痛不欲生,但你要記住這個過程是你百年閉眼那刻也能發自內心去笑的,只因你曾經真的擁有過,人生走這一遭不遺憾了。


人生就像一道風景線,在你一路走過來時,途中會遇到很多靚麗的風景,可惜你只能停留在一處風景區,不可能把所有的風景,都擁攔在你的視野中,你也無法知道下一個風景是好是壞,所以不要一山望著一山高,既然喜歡還註定分離就不要開始,她也肯定有讓你不滿意的地方,何必給自己找痛苦,一輩子接觸的人很多,不能說每個讓你滿意的人,都要跟他開始。


建議不要開始了,註定沒有結果的感情有多深的愛就有多深的痛,讓大家留在最好的時候分開給彼此留有一份美好的回憶。而且註定分離一般都是婚外不合法為多,人一輩子什麼都是公平的,你索取了別人的,那麼到最後也都是要還的,不要存在僥倖心理,不屬於你的東西不要拿。


我看了多數人的回答都是不開始!我不這樣想,在你生命中出現的的每一個人都是有緣才出現,她他不會平白無故的出現在你的生活里,所以我對出現在生活里的每一個人每一份情都要珍惜,不管是親情,友情,愛情,都要認真對待,認真相觸!認真開始!善始善終!


註定分離???現在是唐宋元明清???古時候那麼封建,黑暗,世俗,還出了個梁山伯與祝英台,沒有什麼註定分離,一切都在於肯不肯,敢不敢,愛不愛!如果真愛到骨子裡,就算ta去了閻王殿,都給我一手把ta給我拽出來,不走完這一生,休想先離開


一次就好!人生苦短,遇見了還互相喜歡多麼不易,害怕註定分離的結局就生生的把這種喜歡勒殺,那種思念的痛苦應該更難受吧?那還不如轟轟烈烈的愛一次,即使最終分離起碼一起經歷了一次完整的愛情,日後有美好的回憶為痛苦療傷,所以,遇見了,一生里總要有為一個人瘋一次的勇氣,哪怕與世界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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