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世越號海難慘劇的處理,是明顯地分為兩個階段的:朴槿惠政權階段,以及後朴槿惠階段。


朴槿惠政權階段

2014年6月10日,光州地方檢察院對世越號船長李俊熙及其下三名海員,以「業務過失致死」、「玩忽職守」、「故意殺人」的罪名進行了起訴,要求判處船長李俊熙死刑,大副、二副、三副、輪機長四人無期徒刑。

檢方提出的證據有:船內未實施安全廣播,未對乘客進行逃生教育及宣傳,未對乘客實行積極救助。而被告方的代理律師提出,世越號船隻在失控時,包括船長在內的船員們已經無法控制船體,因此只存在「業務過失」。而對於檢方提出的「故意殺人」指控,被告方提出,海難中對乘客進行搜救,這是海洋警察的職權義務,與船員無關,因此不構成殺人。

當天的庭審,以檢方和被告方雙方陳述意見後宣布休庭。

6月17日,世越號海難事故第二次庭審。在這次庭審前,世越號的輪機長朴基浩已經表示對檢方起訴的「業務過失致死」及「違反海難救助法」認罪。被告方的代理律師表示,「被告們確實應該因為各自的不當行為,接受相應的懲罰。但是對於世越號這樣一艘完全是定時炸彈的船隻,最終導致其沉沒的原因在於船方企業,以及那些對船方企業提供了方便的政府相關人員。如果讓船員們承擔所有的責任的話,那麼第二、 第三個世越號慘案,還是會發生。」

船長李俊熙、大副姜元植、三副朴韓結,這三名對於世越號海難有著直接關係的船員,與其他出庭作證的11名世越號船員一起,在法庭上表示在世越號沉沒過程中,由於船體變化劇烈,因此沒有時間對乘客們進行救援,因此否認了對與他們的「業務過失致死」和「故意殺人」的指控。

光州地方法庭在6月30日下午,前往了停泊在仁川港的「啟航號」,對這艘與世越號船體結構非常接近的船隻進行了現場勘查。法庭認為,船體結構確實在乘客逃生方面存在問題,但如果船員們對乘客們進行正確的逃生指導和疏散,死亡人員會大幅減少。

光州地方法院對啟航號的測試

7月4日,世越號原船長申尚邱,清海鎮海運調度長河泫忠,裝載貨物的運輸公司本部長李在載,韓國海運協會運營管理室負責人金永鍾,全部因「業務過失致死」受到起訴而出庭。在法庭上,幾名被告均主張事件與自己並無責任聯繫。

7月8日,光州地方法庭對世越號事件進行第二次公開審理。法庭中坐滿了前來旁聽的市民和學生家長。為了不刺激到在場的學生家長們,原本定於法庭上播放的遇難學生在生前用手機拍攝的短片,並沒有播出,而是用船隻的平面圖,對事故之前船隻的人員、貨物配置情況進行了說明。遇難者家屬們的情緒還算平靜,只是法庭里不時傳來啜泣的聲音。但是當海警123號艦所拍攝的視頻畫面出現時,只穿著內衣匆匆逃跑的李俊熙船長的形象出現在大屏幕上,家長們紛紛將鞋子脫下,扔向屏幕和被告席,大喊著「幹嘛要給這種人渣飯吃?」、「趕快去死吧!」

在當天下午的庭審中,檀園中學遇難學生在死前拍攝的視頻,顯示出在8點52分,船隻已經逐漸傾斜的狀況。然而此時,學生中的很多人並沒有穿上救生衣。法庭通過錄音判明,直到9:06,船內才開始廣播「請大家穿上救生衣」。這是船員們在業務上嚴重失職的鐵證。

緊接其後播出的,是三副朴韓結、大副姜元植和二副金永浩,三個人在KAKAO TALK上的聊天記錄。記錄中顯示,朴韓結在自己駕船發生失控後,偽造名字混上了海警的救助船,之後在船上開始詢問大副和二副,自己應該怎麼辦。而大副姜元植回答說:

「民事訴訟肯定是跑不了的了,就無條件拋清自己的責任吧。」

三副朴韓結

二副金永浩說:「實在不行,就把所有責任都推給船長。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法庭一片嘩然。直到這一刻,人們才知道,掌握著自己孩子們的命運的船員們,竟然都是這樣的人面獸心。


與此同時,光州地方檢察廳,也對海警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首當其衝的,就是海警123號艦的乘員們。儘管他們是最先到達世越號海難現場的救助力量,但是由於船上人員毫無海難救助經驗,他們的救助工作進行遲緩,在世越號海難的原因深究中也飽受批評。

2014年7月28日,黃海地方海警搜查組刑事二部部長,海難發生當時的123號艦艦上負責人金慶一,以公文損傷、偽造公文、使用偽造公文的罪名被緊急逮捕。後經調查查明,金慶一在到達海難現場後,由於業務不熟,並未迅速進行疏散乘客的廣播。但是為了掩飾自己的失職,他在上報中寫道「疏散廣播於當天9:30進行播放」,以及「9:47命令123號艦乘員登上世越號,進入船體內進行營救」。這些在事後都被調查出為虛假內容。

在對金慶一進行庭審時,他表示,自己沒有命令屬下進入船體,是因為考慮到船體內部複雜,隊員們進入很可能會有生命危險。而檢方提出,金某未執行海警地方廳的命令,延誤了對船內的廣播時間,對乘客的疏散失敗負有一定責任;同時,在海警123號艦靠近世越號船體時,船體的傾斜度為62度,此刻進入船體是依然可行的。因此,檢方對海警123號艦的負責人金慶一提出了「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致傷」的起訴。

123號艦負責人金慶一被逮捕

而對於「海警與溫蒂尼海洋工業的私下交易」,檢方也自然將其列入了調查範圍。2014年6月30日,海洋警察廳的三名高層被通知「限制出境」。之後海警與溫蒂尼海洋工業的所有契約合同,都被檢方調走進行審閱,並且鎖定了海警上層中的幾名人員,很可能在合同簽訂時接受了溫蒂尼海洋工業所提供的金錢賄賂。

2014年7月8日,光州地方檢察院將溫蒂尼海洋工業本社查封,隨後對溫蒂尼海洋的高管,以及10名海警高層的家進行了強制搜查。


對世越號船方的追查,也並沒有停止。

4月16日世越號海難發生之後,在第二天的17日夜間,警方便突襲了船方清海鎮海運的濟州和仁川辦公室,以及負責世越號改造設計及施工的公司,將其查封,並將清海鎮海運的社長金漢植控制。

5月9日,在對清海鎮海運的調查中,檢察廳發現該公司仍然在通過「勞務費」的形式,每月向該公司的出資方世茂集團的前董事長俞炳彥,支付1000萬韓元的勞務報酬,並且在清海鎮海運公司的股東清單中,赫然將俞炳彥列為「董事長」。

以此為契機,檢方認為對於清海鎮海運的運營,乃至於世越號海難的發生,都與俞炳彥存在著直接聯繫的可能。通過為期兩周,對清海鎮海運公司管理層的傳喚調查,檢方確定了俞炳彥及其哥哥俞炳期,事實上對於清海鎮海運公司有著直接的經營管理的關係。

5月26日,韓國警方發布了對俞炳彥的通緝令。

在這之後,發生了一件耐人尋味的事情。

6月3日,某國駐韓國大使館接到了一通電話,電話中的人向該使館的工作人員詢問,是否可以安排為俞炳彥申請政治避難。而這名某國的工作人員回答說,由於俞炳彥已經被韓國警方列為刑事案件通緝犯,所以無法接受政治避難申請。

之後,這名工作人員向韓國警方通報了此事。考慮到俞炳彥具有潛逃國外的可能,警方迅速通過檢察廳,聯繫到了韓國外交部。外交部也馬上向各國領館發去通告,要求駐韓國的各國領館,不要批准俞炳彥的政治避難。

同時,俞炳彥及其長子俞大均、哥哥俞炳期也都被警方列入了限制離境的名單之中。

警方動用了約1500名警力,在韓國全國各處離境口岸,開始嚴查俞炳彥的行蹤。

在警方對俞炳彥的住宅搜查中,僅查獲了俞炳彥的私人銀行賬簿,但俞炳彥下落不明。針對俞炳彥的金錢來源調查表明,他在2012年至2014年4月之間,曾經挪用世茂集團超過400億韓元的公司公款,並且涉嫌大量偷稅漏稅,因此警方將對俞炳彥的通緝懸賞金提高到了5億韓元(約300萬人民幣),這是韓國歷史上最高的警方懸賞金額。

6月12日,在全羅南道順天市的一處梅園內,發現了一具呈中度腐爛程度的老年男性屍體。該屍體發現地點,為俞炳彥在該地的別墅區。由於是梅雨季節,濕熱的環境使屍體的腐爛速度加快,警方發現時該屍體已經露出白骨,指紋採樣已經無法進行。為了調查這具屍體的身份,警方採取了屍體的DNA。

疑為俞炳彥的屍體發現現場

6月20日,檢方將俞炳彥的全部資產,總計4031億5000萬韓元進行了凍結。凍結的目的是,政府將使用這部分的資金來支付世越號船體的打撈、遇難人員的賠償、遇難家屬的安置、安撫、以及其他政府支出。而俞炳彥以「救援派教會」為名而購置的資產,其處置方法還無定論。

7月22日,警方公布了之前發現的無名屍體身份:通過將屍體DNA與俞炳彥的哥哥俞炳期、弟弟俞炳弘兩者的DNA相比對,證明這具屍體與俞炳期、俞炳弘二者具有相同的父系和母系DNA。由於俞家這一代只有炳期、炳彥、炳弘三兄弟,因此可以斷定,這具屍體就是俞炳彥。並且,屍體骨骼上遺留下的牙科治療痕迹,也與俞炳彥的牙科病歷記錄相符。

警方進行的信息說明會上,牙科醫生正在說明齒痕

但由於屍體的腐敗程度過於快速,而且現場也發現了野生動物啃食的痕迹,因此警方無法確定俞炳彥的死因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更無法確定具體的死亡時間。根據法醫的判斷,由於現場環境複雜,動物、昆蟲所造成的痕迹極多,加上梅雨天氣,死亡時間在1周之內也是很有可能的。

而在屍體發現現場,警方也發現了一個被喝光的啤酒罐,以及幾支吸完的香煙。似乎顯示出死者在死前,曾經在這個地方待了很久。

在警方隨後的調查中,發現6月3日的神秘電話,並不是俞炳彥身邊的人打來的,而是來自於一名與俞炳彥毫無關係的普通市民。據他自己承認,打電話的目的其實僅僅是為了惡作劇。但回顧起這個電話,無論打電話的人目的是什麼,但這通電話,就真的斬斷了俞炳彥的最後逃路。

俞炳彥的死亡,其實也存在著兩種推論:一種是他自己畏罪自殺,而另一種,則是「救援派」的教徒們,為了保住教團的資產,使這些資產不被世越號事件牽連其中,而對教主痛下殺手。

三天後的2014年7月25日,俞炳彥的長子俞大均在京畿道落網。


對世越號的調查,自然而然地也波及到了韓國的全體航運業。

4月20日,仁川地方檢察廳成立了專案組,負責調查韓國海運協會的不正當經營問題。4月21日,釜山地方檢察廳開始著手調查韓國船級社。隨後,韓國海運協會理事長被調查出對協會內的海運公司,在安全點檢、事故定損等事情上提供方便,並且接受了賄賂的事實,遭到警方逮捕。

韓國船級社對改造後的世越號提供了200項以上的「檢驗合格」證書,但事實上並未進行過任何的驗收以及中間檢查。由於對船方清海鎮海運提供了諸多方便,並因此接受了清海鎮海運提供的金錢和接待等等形式的賄賂,韓國船級社的原會長、現任會長以及下屬18人被警方拘捕。


2014年11月5日,仁川地方法院對俞炳彥、俞大均父子侵吞公款一案進行宣判:俞大均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沒收非法所得56億韓元。俞炳彥因已經身亡,免於起訴。

2014年11月6日,光州地方法院對清海鎮海運公司的社長金漢植宣判:被告盲目地追求運營利潤,擴大了船隻的貨運空間,並且在明知船隻超載的情況下依然默許了船組人員的行為,並且在各安全監管機構中廣施賄賂,為船隻的違法運營謀求便利,判處10年有期徒刑,沒收個人所得200萬韓元。

2014年11月11日,光州地方法院對世越號事件中的船員進行了一審宣判:

出庭受審的世越號船員們,左一為船長,左四為三副

船長李俊熙,因重大業務過失、擅離職守,致大量乘客死亡,判處36年有期徒刑。

輪機長朴基浩,犯有業務過失致死、違反海難救助法罪名,判處30年有期徒刑。

其他船員,包括一副、二副、三副、操舵手在內的13名船員,以玩忽職守、重大業務過失的罪名,判處5-20年有期徒刑。

這一判決結果當即招致了檢方、遇難者家屬、媒體和大量民眾的抗議。檢方當即表示上訴至光州高等法院。

2015年4月28日,光州高等法院宣判了二審結果:

船長李俊熙,犯有故意殺人罪、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無期徒刑。

其他船員因違反海難救助法、重大業務過失致死、擅離職守等等罪名,依據《特定犯罪從重處罰法》,判處:大副姜元植有期徒刑12年,二副金永浩有期徒刑7年,三副朴韓結有期徒刑5年,輪機長朴基浩有期徒刑10年,操舵手趙准基有期徒刑5年。其餘9名船員獲刑1.5 - 3年。

2015年7月14日,海警123號艇負責人金慶一,以業務過失致死、篡改公文、偽造公文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


為什麼韓國法庭沒有判李俊熙死刑呢?我相信很多讀者都會想到這個問題。

李俊熙之所以沒有死刑,是存在著兩方面因素的。

第一方面,也就是所謂的「大環境」方面。韓國雖然沒有廢止死刑,但其對死刑的判決,事實上非常忌諱。韓國法庭最近一次做出的死刑判決,也要追溯到12年前的2007年。在這個12年沒有做出過死刑判、沒有執行過死刑的國家裡,事實上「廢除死刑」的呼聲一直沒有停止過。

在2010年2月25日韓國憲法法庭作出的表決中,9名高級大法官對於「死刑是否違反憲法」做出了決議:5名法官認為符合憲法,4名法官認為違反憲法。因此我們可想而知,即便是在韓國的法律界,對於死刑的判決也是存在著很大的爭議的。

相信很多人也會想到拿日本做比較:2008-2017年,日本每年判決死刑的人數平均為9.5人,執行死刑人數6.7人。在2018年,日本「突擊式執行」了18名死刑犯的死刑。儘管在東亞國家中,日本社會擁有最低的惡性犯罪率,但是其判決死刑、執行死刑的數量,是明顯超過了韓國的。

第二方面,也就是「事故責任歸屬」的問題。在這起海難事故的問責中,儘管從直觀上看,船長李俊熙以及世越號的船員們,確實存在著嚴重的「見死不救」、「擅離職守」的問題。然而在各位看過了我的這十期連載之後,請大家回想一下,究竟造就了這場海難悲劇的原因是什麼?

是世越號的過度非合理改裝?

是船隻安全驗收和中間檢查的缺失?

是海難當天的超載裝貨?

是船隻駕駛人員的缺乏經驗?

是船長擅離職守見死不救?

是救援人員現場救援不力?

是海警、海軍救援力量到達現場過晚?

是政府組織協調能力不足?

是朴槿惠沒有認真對待海難救災?

有哪個原因可以排除在外?

我認為被告方律師的那句話,事實上真正說明了這起海難事故的問題:「對於世越號這樣一艘完全是定時炸彈的船隻,最終導致其沉沒的原因在於船方企業,以及那些對船方企業提供了方便的機構、政府相關人員。如果讓船員們承擔所有的責任的話,那麼第二、 第三個世越號慘案,還是會發生。」

世越號船長李俊熙確實是個懦夫,是個混蛋,但即使是他真的盡心儘力地去監督駕駛、進行安全廣播、疏散乘客,世越號的慘案也很難說不會發生 —— 哪怕是死亡人數減小到「1」,但海難還是海難。所以讓李俊熙去承擔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判處死刑,我認為也是不妥當的。


後朴槿惠時代的追責

在朴槿惠於2017年3月10日被彈劾罷免總統職位之後,對於世越號海難的調查,又掀開了新的一頁。

由於對於事故的直接責任方:船隻駕駛團隊、船隻擁有者、主要救援方海警、其他涉案機構和企業的宣判已經結束,本著「同案不重判」的原則,韓國社會已經停止了對這些團體的追責。但是,有一個團體卻在朴槿惠執政時期,始終沒有被追查過對事故的責任。

這就是朴槿惠自己的小團體,以及在其庇護之下的各個政府機關。

在文在寅總統上台之後,對於這些「前朝舊事」的調查,在檢察機關的帶領下迅速展開。

首先被提上日程的,就是對朴槿惠小團隊的調查。

2018年3月28日,韓國中央檢察廳公布了《在世越號海難事故報告中朴槿惠前總統違法篡改記錄的調查結果》。在這個調查結果中顯示,為了應對檢察部門的查閱,前總統秘書室室長金淇春、前國家安全保障室長金章洙在當天的總統府總統日程報告中,提供了虛假內容,試圖掩蓋朴槿惠在2014年4月16日當天,於青瓦台總統府會見崔順實,並且商議事件處理辦法的事實。同時,前國家安保第一長官金奎顯、總統秘書室次席秘書安鳳根(在之前的連載中我錯寫成了安鍾范,致歉)也偽造了總統的會客記錄。在金章洙辭任之後,接替國家安全保障室長職位的金寬鎮,在朴槿惠的授意下,也多次偽造政府公文,亂用職權,企圖歪曲針對朴槿惠的調查。

調查開始後,金奎顯匆忙逃往美國,而金淇春、金章洙、安鳳根、鄭浩成、李在萬都先後被捕,在檢方調查後移交韓國國防部。

隸屬於朴槿惠領導的大國家黨的多名國會議員,權恩嬉、李萬有、趙源震、宋永仙等人,在網路上匿名,或是利用其它渠道發帖,對世越號遇難者家屬的抗議遊行活動進行惡意誹謗中傷。他們提出「這些照片上的人根本不是遇難者家屬」,「在全國悲痛的時候,別有用心的人在造謠」,「裝成家屬進行煽動的人不得好死」。甚至這些議員動用手下,讓這些人混入遊行紀念活動的人群中,散布「遊行活動的組織者其實都是北方派來的間諜」,「有人在利用國難造勢,我們應該理智對待」等等言論,造成了遊行紀念活動現場的對立和混亂。

在2018年5月12日,這幾名國會議員都開始接受警方的調查。

趙允旋,朴槿惠的政務首席秘書官。在獨立的「世越號特別調查委員會」設立期間,她多次通過自己職務之便,將對朴槿惠政權、大國家黨等等不利的資料非法銷毀,並且指派了秘密成員潛入特別調查委員會,為她隨時彙報調查的動向。

曾經被稱作「韓國女性政界之星」、「朴槿惠的臉面」的趙允旋

2017年1月21日,她與金淇春一同被捕。2018年3月29日,首爾東部地方檢察廳以濫用職權罪名,對她提出正式起訴。

在韓國的網路上,從2014年4月19日開始,便開始出現大量對事故遇難者家屬的攻擊言論,將他們稱作「遺族蟲」。這些攻擊言論里,指責遇難者家屬「不知道體諒政府」、「是社會的禍害」、「只是想要多拿錢」為主,其中還有一些夾雜了地域歧視、地域攻擊的言論,甚至還有對遇難的女生、女教師進行性侮辱的內容。警方通過IP跟蹤,拘捕了多名發布這些不法言論的網路用戶,隨後發現一些人與安全部甚至是軍方存在著聯繫。

2018年12月7日,原韓國陸軍機動司令官李載壽,在當天下午2:48從自己的公寓中跳樓自殺。他在自殺前,正在接受警方對於他主導進行的「針對海難事故遇難者家屬的私生活調查」以及「朴槿惠政權網路輿論控制」兩方面的質詢。

而針對其他在朴槿惠政權中,與海難事件的處理存在關聯的機構、個人的調查,目前仍然在持續著。


也許對於世越號海難事件,還存在著更多更多可以挖掘、梳理、講述的內容。但是作為我對這一事件的寫作,到這裡就告一段落了。

寫下題目里「終」這個字的時候,我其實是有些不舍的。但是有些事情,該過去就應該讓它過去,該完結就應該讓它完結。其實最初我想要寫「世越號事件」的初衷,是由於我實在是對各種「邪教祭祀說」忍不下去了。忍不下去的原因是,如果人們都相信了「邪教祭祀」,那麼造成了世越號這起慘案發生的,藏在背後的種種政府機關不作為、機構協同混亂、利欲熏心的資本家、苟且偷生的船長、甚至是將總統傀儡化的小團體,這些真正造就了慘案發生的問題,就都會被一句簡簡單單的「邪教祭祀」,而掩蓋住了。

這會讓我們離真相越來越遠,也會讓我們對現實生活中真正存在的黑暗醜惡,喪失原本應有的警惕之心。

所以我才會每天每夜,努力地尋找著這起事件之中,那些尚未被大眾,被我們所了解到的事實。從這些事實出發,讓這起海難慘案的真實浮出水面,讓我的讀者們真正地讀懂這起慘案背後的事情。

如果這些事情,能夠讓我們以後回想起來時,給我們更多前進的勇氣和動力,那麼搞懂這件事就是有意義的。它永遠不會真的沉沒,它永遠不會真正的結束。

謝謝各位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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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冊寶島『死刑囚最後の1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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