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另外28名Uber司機被裁定「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罪成。

觀塘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為打擊Uber司機本港經營載客生意,警方早前拘控逾30名Uber司機,指他們涉嫌非法載客取酬,其中17名男司機今天於觀塘法院再提訊。過往曾有另外28名Uber司機被裁定「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罪成,28人聯署申請上訴上月被高等法院駁回,但他們分別於9月和10月,已向原訟庭和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今天17名司機申請押後答辯,以待有關法庭頒下結果,案件明年1月15日再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