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呂妍庭╱嘉市報導】

嘉義縣民雄鄉一對年僅4歲和3歲的小兄妹,去年遭繼母無端以熱水淋燙,持棍棒打到骨折,直到哥哥送醫院才揭發繼母的惡行。繼母雖已被求刑1年4個月,但小兄妹至今仍在安置中,無家可回;儘管生母已取得監護權,社工仍要評估兄妹與母親關係重建狀況,才會適時讓身心靈都受創的兄妹回到媽媽身邊。

社工安置 評估狀況

嘉義基督教醫院急診室醫護人員去年7月在診斷男童傷勢時,發現男童身上有不尋常的舊燙傷痕跡,且右手和左手骨都骨折,明顯和家屬聲稱男童是跌倒受傷有落差,直覺是兒虐案件,馬上通報嘉義縣社會局;社工家訪更進一步發現當時年僅2歲的妹妹也遭到虐待,馬上緊急將2人安置。

非親生 就惡意傷害

警方一度懷疑兄妹生父也涉嫌家暴,但因查無事證最後不起訴;反倒是繼母雖被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求刑6個月,嘉義地院認為繼母對懵懂無知幼童下毒手,惡性十分重大外,尤其繼母不曾傷害自己2名親生子女,虐待小兄妹後卻對他們不聞不問,顯見因兄妹非她親生,所以絲毫不在意2人死活,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3罪合併執行1年4個月。

嘉基院方表示,小兄妹遭遇令人難過,幸好有嘉基兒保小組與社政、檢警配合協助,兄妹倆獲得安置和照料。不過,兒少虐待與疏忽雖受到廣泛注意,但台灣兒虐案件並沒有減少,尤其在兒虐致死案件中,約70%過去曾有受虐跡象,如能早期發現,及時辨識通報,就能保護兒少免於再度受虐,甚至死亡的可能。

由於兒少虐待與疏忽牽涉複雜的社會問題,嘉基認為,除透過醫療社政與檢警的密切合作外,也要民間團體和民眾有意識參與,才能盡量減少兒虐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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