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樂高積木論重量賣(記者楊政郡翻攝網路)

2018-10-11 12: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蔡姓大貨車司機公司派他到桃園某工廠,載運以每公斤2元購入的2萬多公斤的樂高積木(報廢品),他異想天開,中途雇用其他司機來載運轉賣牟利,市場上樂高積木每公斤售價在700至800元之譜,幾天後紙包不住火,公司經理到他家查扣剩餘積木170公斤,台中地院依侵占罪判6月徒刑,近2萬公斤樂高積木沒入或追徵。

判決書指出,蔡男2106年12月任職大豐環保科技公司擔任大貨車司機,2017年11月20日接獲指派,到桃園市大園區某客戶廠區,將大豐公司所購買之資源回收物,即報廢的樂高積木一批,共計2萬139 公斤(每公斤2元購入),運回大豐公司倉庫(臺中市沙鹿區中清路倉庫)。

但蔡某明知樂高積木,市場上論公斤賣,每公斤也在7、8百元之譜,如果轉賣到市場上,應該有暴利可圖。

當晚從桃園市回來,晚間7時許經國道三號公路清水休息站,竟以3000元代價,僱請不知情板車駕駛,前來清水休息站,把全部他的大貨車內太空包裝的樂高積木,全部搬上該板車上運走,未載回大豐公司倉庫。

事後載到蔡某位在臺中市清水區住處附近堆放,並伺機出售牟利。但是大豐公司一再追問這批積木下落,約10天後同年12月1日,蔡才帶大豐公司鐘姓 襄理前往其住家,取回剩餘的樂高積木170公斤。

蔡某坦承犯行,也未供出其他樂高積木下落,法官依業務侵占判6月徒刑,其餘近2萬公斤樂高積木沒入或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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