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民宿主 【拾起】

剛剛看到一則跟大家利益攸關的消息,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民宿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鼓舞人心的是,在《指導意見》中主管部門將「鼓勵創新,審慎包容」列為基本原則之首。另有一條讓我惶惶然的是:「居民小區開辦民宿,應向業委會等申報並形成相關公約」——這個基本原則我怎麼覺得我們小區業委會的那幫人不認的概率遠遠大於接受的概率呢?以前我和眾多行業的小夥伴遇到最大的問題,恰恰還不是居民個體對民宿的反感,而是以業委會名義煽動的抵制。以前各種協調之下都不被包容的事情,有了這份《指導意見》我應該可以被他們「審慎包容」了吧?佛主保佑!

《指導意見》稱,通過三年時間,打造一批適應市場需求的差異化、個性化民宿體驗產品,培育一批特色鮮明、擁有較強市場影響力的本土民宿品牌,促進鄉村振興、創業就業和富民增收,使其成為城鄉經濟發展的新亮點和增長點,形成具有鮮明地域特色、服務溫馨優質和領先全國的民宿業。 《指導意見》指出,成都將制定民宿業發展規範標準。加快研究制定民宿建設管理服務規範(標準),開展好質量評定工作。民宿選址不得違反土地利用、環境保護、建築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等規定。民宿開辦應符合治安、衛生、供排水和污水處理、信息安全等相關規範標準和開辦區域管理規約(公約);應在消防部門指導下,完善消防安全技術措施,達到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實行指導服務制度。 同時,加強民宿分類指導。結合實施鄉村振興,積極引導鄉村民宿結合資源稟賦和產業特色,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特色鮮明的鄉村民宿發展格局,為市民和遊客提供回歸自然、愉悅身心、望得見田園綠野、看得見山水美景的品質體驗。規範有序發展城市民宿業,倡導共享利用、集約發展靈活創新的先進理念,適應消費需求和消費意願,堅持底線思維增強安全意識,探索發展以內涵提升、空間活化、多元休閑、體驗天府人文景觀和生活美學為主的城市民宿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共享經濟發展。

《指導意見》對於落實民宿規範管理責任方面的意見是:各區(市)縣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快建設民宿監管平台,促進民宿依法合規有序經營。街道(鄉鎮)要加強屬地管理,具體負責本轄區民宿開辦登記服務。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可酌情設立服務窗口,及時受理並調解本轄區城市民宿矛盾糾紛,涉及的相關部門應參與協同處理。居民(村民)委員會在街道(鄉鎮)的指導下,對民宿開辦、經營、退出等社區公共事務開展自治管理。居民小區開辦民宿,應向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機構)申報,並在業主委員會協調下,與相關利害關係業主形成相關公約。民宿公司(共享住宿平台)、房東和房客應自覺維護社區正常居住環境,履行相關責任義務,推動社區服務安全與和諧。

《指導意見》還指出,要建立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或在線投訴解決機制和突發性危機處理機制,鼓勵民宿企業(共享住宿平台)利用大數據監測、用戶雙向評價、接入第三方認證或第三方信用評級等手段和機制,健全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強化對房東身份和房源、房客信息審核、信用管理,建立針對房東、房客不良信息及違規行為的管理制度,定期公示違法違規的房東、房客、房源的黑名單。房東和房客要強化道德約束,實現共享共治。其中,首先要求民宿企業(共享住宿平台)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註冊,涉及行政許可的,應取得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同時要實時或定期向有關部門報送預訂、交易信息,嚴格落實網路主體資格審查,接入與公安聯網的信息採集系統,協助政府部門監督執法和權利人維權。 在具體鼓勵方式上,作為民宿發展最快的成都,這次將獎勵指標進行了量化:對新評為的國家金宿級、銀宿級民宿,我市將分別給予一次獎勵30萬元、20萬元;對新評為的成都精品民宿、標準民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據介紹,成都將放寬市場准入,推進放管結合,創新監管模式,促進民宿健康、規範、有序發展。 最後,《指導意見》還指出,將加強民宿宣傳推廣。支持行業協會建立「成都民宿網」,利用「天府市民雲」等平台資源,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推廣,傳播民宿品牌形象。定期開展民宿產品推介活動等,建立健全民宿營銷機制。鼓勵民宿經營者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積極開拓市場。 料峭春寒中,春天已然緩緩到來,還說什麼呢?大家挽起袖子加油干吧。

來自於資深房東的忠告「共享住宿」才是名副其實的「資源共享」

我愛民宿,我怕民宿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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