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佛大學攻讀化學博士學位期間,Mitchell產下了第一個孩子;在開始合同期為一年的教職前,她又生下了第二個孩子。兩個職位都沒有明確的產假政策。因此,當Mitchell育後出現嚴重的併發症時,她只能堅持工作,否則將要面臨失去工作以及醫療保險的境地。
生下第一個孩子後僅三週,Mitchell就回到了工作中。但那些處於事業早期的媽媽們的常見問題正等著她——沒有為泵奶而專門設置的房間。一天,她一個人躲在實驗室的角落裡,邊泵奶邊啜泣。現在已是丹佛大學化學家的Mitchell回憶道:「當時我特別需要這樣的房間,而且這件事其實挺好解決的。但是沒有相關規定,我也沒有做好準備和別人傾訴或是為自己爭取權益。」
不過,Mitchell的大學並非孤例。針對研究生、博士後或合同工的產假,許多美國大學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而這主要是因為聯邦政府沒有提供參考依據,也沒有聯邦法律規定要為這類工作者提供相應的保障。密歇根大學安娜堡分校的心理學家Abigail Stewart表示,對於各位母親而言,「在國家層面我們什麼都沒有,缺少系統的保障。」 Stewart是An Inclusive Academy: Achieving Diversity and Excellence (2018) 一書的合著者。
縱觀全美大學,為母親們提供的福利(如帶薪產假,泵奶室,校園免費託兒所,靈活的工作時間和遠程工作)參差不齊,同校系與系之間的差異也頗大,這就導致了七零八碎的政策的出現。有些學校甚至根本沒有福利政策。許多學術會議也沒有為處於哺乳期的女科學家提供她們所需的基本設施。
雖然美國的《平價醫療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與《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 of the Education Amendments)分別賦予了母親在校園裡哺乳,以及不因懷孕而受歧視的權利,但是都缺乏保證其實施的利器。二者都要求已經不堪重負的母親通過起訴僱主或提出申訴的方式主張權益。
Stewart 表示:「學術系統是男性設計的,是為男性服務的。學術系統缺乏對女性需求的體察。」她注意到,許多大學現在為生產、剛剛領養孩子或是作為新生兒主要照顧者的女性教員提供帶薪假,並減免了她們的教學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