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區新聞 公告受理100年度住宅補貼。受理期間100年7月5日至100年8月15日
為協助中低收入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每年推動「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自100年7月5日至100年8月15日止。且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除可與財政部辦理之「青年購屋優惠貸款」搭配使用外,償還年限也延長為30年(其由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為20年),可減輕有購屋需求民眾每月攤還房貸本息之負擔
住宅補貼相關業務為民服務_業務承辦聯繫表
http://urban-web.kcg.gov.tw/ksnew/ks07/ks0703.jsp
進階聯絡資訊:
台中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 臺中市民權路99號 (04)2228-9111轉64601~64608
http://www.ud.taichung.gov.tw/doud_index_b_2_a.aspx?Position=001300010002&ID=20110620001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