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滿意!傅明應該終身禁哨!

足球傅明事件,不能不了了之。不少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討論。

其一,體育局和足協對待輿情的態度有沒有問題?其二,足球領域裙帶關係及其他影響公平公正秩序的利益關係是否存在?迴避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其三,如何對待「污點」教師?首都體育學院聘用教師,可以毫不顧忌該教師在本單位之前及之外(所謂與本單位無關)可能存在的論文抄襲「污點」嗎?不擔心學院形象?不擔心誤人子弟?首體沒有義務主動調查所謂與本單位無關的論文抄襲問題嗎?

今天先說一下其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國辦發〔2016〕61號)要求,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建立健全政務輿情的監測、研判、回應機制,落實回應責任,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

《通知》明確「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的」政務輿情需要重點回應。強調提高政務輿情回應實效,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

《通知》要求建立政務輿情回應激勵約束機制,對工作消極、不作為且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約談;對不按照規定公開政務,侵犯群眾知情權且情節較重的,會同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現在的問題是,傅明事件發生在足球領域,是否屬於國家體育局應該負責的「政務輿情」?如果屬於政務輿情,那麼體育局迄今的表現違反了國務院辦公廳的該通知要求,屬於明顯的不作為;如果不屬於「政務輿情」,體育局在一邊袖手旁觀就一定妥當?畢竟足協應該屬於體育局管理。國務院辦公廳發了通知,體育局有沒有制定貫徹執行的具體措施、制度、辦法?如果沒有制定,也是不作為;如果有,請亮出來看看,是否執行到位了。

聽說有球迷起訴了,濟南歷下人民法院也立案了。這很好。畢竟,足球不是法外之地。我們拭目以待。


這個消息已經由多家國內媒體報道,包括某浪體育。這怎麼說也算是國內正規門戶網站,所以這個消息不會是空穴來風,真實性很大。

按照國內媒體的說法,傅明在山東魯能主場對陣河南建業的比賽中,有三次判罰被認定為重大錯判或漏判。

1.下半場第70分鐘,吳興涵在河南建業禁區邊緣被鏟倒,河南建業防守隊員犯規,此球應該由山東魯能隊主罰直接自由球。

但是傅明卻沒有任何表示。

2.下半場第77分鐘,山東魯能隊員戴琳解圍時踢到隊友王彤身上,傅明判定王彤禁區內手球犯規,而判給了河南建業一個點球。

慢動作顯示:皮球是打在了王彤的肩膀部位,王彤並沒有手球。這個點球不應該判罰。

3.下半場第85分鐘,山東魯能隊員佩萊在河南建業禁區內被拉倒,建業防守隊員的動作屬於犯規動作,應當由山東魯能隊主罰點球。

但是傅明沒有任何表示,而且他是在VAR裁判提醒了以後仍然堅持自己的判罰。

根據國內媒體的說法,由於存在這三次重大錯判和漏判,嚴重影響了比賽的結果,傅明已被中國足協內部停賽。不過具體停賽幾場以及停賽範圍,新浪體育並沒有明確說明。

這個處罰結果我覺得山東魯能球迷還是很難滿意,內部禁賽不足以平息魯能球迷的怒氣,但足協也只能做到這種程度了,希望傅明會好好反思一下吧。

這個消息是否真實很容易驗證,只要看一下從中超第3輪開始,傅明還是否出現就行了。如果傅明連續多輪比賽不出場,那基本坐實了他被中國足協內部停賽的傳言。如果傅明繼續出場執法比賽,那很顯然以上就是一個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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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明的錯判,漏判,椐說得到了足協處理,需停哨半年,注意是國內停哨半年,絕大多數球迷認為輕了,不足以服眾。我早就說過,因為視頻裁判的引入,使得某俱樂部失去了裁判的照顧,失去了冠軍,對視頻裁判不滿早就見著報端,今年裁判必然對視頻裁判減少依賴,甚至對視頻裁判的干預置之不理,傅明頭兩場執法只不過是帶著任務試水,一但反應不大,既可為某俱樂部保駕護航,沒想到傅明玩大了,兩場比賽犯了重大錯誤,嚴重漏判、錯判激起重怒。自己孩子自己疼,足協不可能滿足球迷的訴求,正好傅明有亞足聯比賽執法任務,停哨半年正好一箭雙鵰,解了撓頭困境。事到如今只能這樣了,沒有辦法,試問:除了以前那個不尿足協的國安,那個俱樂部老闆敢不顧自己的政治前途和生意買賣,去和足協甚至總局作對?恆大以為國家培養新人為說辭,強搶了那麼多青年國腳,同足協私下利益交換,各俱樂部都敢怒不敢言,輕罰傅明,誰能翻出大浪來?在喪失了基本公德和基本公平環境的當下,我們還能期盼什麼?足協願自么折騰就怎麼折騰吧,什麼時舞台折騰散了,也就消停了。


「傅明事件」發酵這麼多天,可以說已經到了一個白熱化階段,原本以為處罰會透明化,今天竟然等來足協一個「內部處罰」不痛不癢的結果,給人的感覺就是在試探眾人的底線,說實話,我們一點也不滿意。

據消息的來源稱,足協已經對傅明進行內部處罰,將會對他進行停賽處罰,這裡的停賽也沒說多少天,不清不楚的。大部分網友紛紛對足協這次處理的結果進行吐槽,甚至有些網友表示:這是足協的常規套路。

問題來了,既然足協都已經確定傅明存在錯漏判行為,而且不止1次,那為啥還要對他進行內部處理呢?不是應該以儆效尤,給眾人一個交代嗎?如果不重罰他的話,別的裁判也會有樣學樣,反正停賽幾場又可以繼續吹黑哨,對他們來說無關緊要。

是不是這幾天熱度降了下來,球迷以及網友都不再討論深究傅明錯漏判這件事情,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是不是如果眾人還是不肯放過這個話題,繼續將問題放大,足協才會有所行動,才會想要捨車保帥?

內部停哨,這是輕微的警告,如果傅明是專業知識不夠,能力不足的客觀原因導致出現低級錯誤,那麼足協的這個處罰結果,我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傅明事件的嚴重度絕不是說停哨幾天就能解決的問題。

傅明公然無視VAR,混淆黑白,這種偏袒某一隊的行為在球場上是堅決要杜絕的,處罰的力度不應該這麼輕,最起碼也得開除處理。時間都已經過去那麼久,傅明有沒有向魯能道歉?有沒有向公眾道歉?沒有吧?這些都是最起碼的事情,傅明一件都沒有做到,這背後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們無從得知,只知道足球要進步就必須規範裁判的判罰,足協要正面處理這件事情,堅決不接受「內部」處理。

本文為深圳電視台體育主編撰寫,專業深度評解體育賽事,還請關註:最愛生活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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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不讓滿意,但總比不了了之要好!

原本以為傅明事件會冷下去,沒想到被擠媒體爆料,他的爭議判罰為錯漏判,協會給予內部停哨處罰。

一協會行事總喜歡「在月亮底下」。傅明事件影響那麼大的事,竟然是媒體爆料出來,結果是內部停哨,停幾場?沒說,是1場、2場、3場,還是半年或者終生?媒體爆料不明不白,沒實際意義。

二、傅明事件中的錯漏判,或者說重大錯漏判,感覺有些判罰已經超越技術層面,是職業道德,甚至涉嫌故意那麼錯誤判罰,某種意義上,可以上升到司法層面,難怪魯能球迷司法起訴足協和中超公司。

三、多次有有爭議的裁判,為何能夠成為職業裁判。傅明裁判,他執法過程中多次有爭議,那年的建業與實德比賽爭議,成為國際裁判在世預賽、亞洲杯判罰爭議,就這樣水平的裁判,都能成為職業裁判,難道中國足球就沒裁判了嗎?

四、協會敢不敢出來自我批評。中國足球搞成這個樣子,作為主管部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裁判的培養上,使用上,存在如此出現錯誤,難道協會就沒點擔當嗎?

記得有個記者說,傅明受罰應該,但更應改負責任的是協會,大家盯著傅明往死里整,他該如此,那協會的事,該由誰來治理呢?


足協定義是錯漏判並給與內部處理合理嗎?在這我想提出自己的看法供大家認真思考 。傅明是國際載判,在這場比賽中的判罰應該說業餘載判也不會這樣值載,並切其它載判已提醒的情況下還是判罰不利與山東隊。 從整場比賽中看很明顯是戴著有色眼鏡看山東隊,一次漏判在緊張複雜的賽場上是有可能的,但反覆的漏判只能說明是故意的 。

足協在事出多天後的處理結果讓廣大知情人士非常不滿,回看比賽過程不難看岀當值裁判的判罰明顯有問題為什麼當斷不斷 ?

傅明帶有明顯錯判漏判難道只是業務不足 ?為什麼不深查下去 ?這裡面難道沒有金錢交易 ?打死我也不信!


相當不滿意,我認為關於主裁判傅明判罰的定性不能只停留在錯漏判層面,要知道當時是VAR視頻已經介入,換言之傅明是在得到VAR輔助後還繼續做出所謂的爭議判罰,做為一個中超裁判的標杆,身背國際級裁判的榮譽,僅僅是因為業務水平低下嗎?

足協12號成立以足協、亞足聯、國際足協專家為成員的評議小組,直到今天才有初步的定論,根據《體壇周報》旗下的媒體賬號發布了消息:第二輪山東魯能vs河南建業,其中4處爭議判罰,均被定性為重大錯漏判。據知情人士爆料稱,關星和傅明都已經被足協內部停哨處理 。至此,關於傅明的爭議事件暫時有了結論——內部停哨。

現在回顧那場比賽的爭議判罰,王彤禁區的手球犯規完全是無意動作,佩萊禁區被犯規也是遭到無視,最後時候魯能的絕殺進球沒有明顯的犯規,被吹完全是莫須有的行為,單純分析這些錯誤判罰只能說傅明整體業務水平低下。

然而關鍵在於整個判罰過程VAR技術已經介入,VAR視頻裁判也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我們的主裁判,可傅明選擇無視,依舊堅持自己的判罰,這與錯漏判完全是兩個層面的事。

所以我相信足協對傅明內部停賽的處理,球迷不會滿意,甚至不買賬。


我相信大部分球迷都是不滿意的。

內部停哨,噱頭大於實際,看起來像是足協對傅明的懲罰,但是實際上更像是一種變相保護,讓他暫時消失在公眾的視野里,避過這段風頭,回頭再「由於停哨期間,認識深刻,表現突出,決定予以重新啟用」。傅明就將再次「官復原職」,重新回歸中超賽場。

其實對於傅明這樣的處罰,現在看來更像是足協為了順應民意,平息輿論而不得已為之的行為。傅明先是因為重大誤判錯判被球迷們推上風口浪尖,發展到後來又被爆出論文作假,查重發現有一半以上的重複,直接導致球迷和媒體開始說傅明學術不端,品行不佳,更是讓這件事情發酵的越來越嚴重。可以說是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

因此很可能足協面對鋪天蓋地的負面評論,也是如坐針氈,再不做點兒什麼似乎球迷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足協大樓給淹了。於是這個時候宣布對傅明進行內部停哨也就不難理解了。

相比於傅明業務能力不行,判罰純屬錯判漏盤,球迷們似乎更願意相信傅明是帶著任務這麼吹罰的。不過不管怎麼說,接下來一段時間大家都看不到傅明的執法了,至於今後足協如何處理,傅明如何應對,誰也說不好,只能靜觀其變了。只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內部停哨的處罰,球迷們肯定不願意買賬。


足協對傅明的處罰只可能是內部停哨,這樣的結果意料之中,談不上滿意不滿意。

多家媒體爆料,傅明錯判、漏盼被足協定性為重大錯漏判,但是這個錯漏判僅限於技術層面,也就是說傅明的失誤僅限於業務水平方面,並不存在職業道德甚至是幕後交易方面的問題。

傅明、馬寧是足協這幾年重點培養的裁判,不僅僅在自己的中超聯賽上呼風喚雨,只要有機會更是屢屢在國際大賽上風頭出盡。才結束的亞洲杯,馬寧和傅明更是在多場關鍵比賽上代表中國足協執法比賽。從這幾年他們在中超賽場上的表現來看,也確實是中國足協稍微好一點的裁判。也就在這個賽季剛開始的時候,傅明和馬寧成為了中國足協第一批職業裁判,也就是說吹哨成為了他們今後最主要的工作,甚至是唯一的工作。

不過傅明在中超第二輪的錯判、漏盼在中國足壇引起了軒然大波,魯能向足協提出了申訴,接著是被查論文,兩篇被查論文的重複率一個達到80%,一篇超過54%,再接著有球迷把傅明上訴到法院。雖然傅明的各級主管部門不斷闢謠,但一直沒有權威部門就這個事情有一個讓大家信服的回應。而且有一個關鍵的因素就是傅明的愛人是現在中國足協新聞宣傳部門的官員,這也讓這件事情的走向更加撲朔迷離,很多球迷認為這件事最後會以足協和稀泥收場。

不過換位思考,你是足協你會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如果查不出傅明有主觀上的故意,查不出傅明有違規違紀的賭球、假球,而只是一個業務水平的不足,只是一個技術上錯判,你會怎麼處理。開除傅明?解除職業裁判合同?還是讓他終身不涉足足球圈,現在看來都沒有足夠支持這麼做的理由和依據。而且中國足協在裁判問題的處理上,除了出現違法犯法情況交給公安機關處理外,錯判漏盼等技術失誤都只是內部停哨處理。所以傅明只是內部停哨處理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並不意外。

足球的事情交給足球領域處理,如果沒有違法亂紀,真的只是技術上的失誤,那這個處罰措施是合理的。如果因為輿論壓力就嚴懲僅僅是技術失誤的主裁判,那麼今後的足球比賽就沒有人敢吹了,有不利於某支球隊的錯判球迷鬧一鬧就判個極刑,以後不光沒人踢球還沒人吹哨,那麼中國足球連個笑話都算不上了。

但是如果查實傅明真的是有假、黑、賭的情況,那麼傅明還是去監獄裡待著吧。


根據最新的消息,傅明被中國足協內部停哨處理。結果滿意不滿意我們都說了不算,足協也不會考慮我們的意見。但總的來說處罰總比不處罰要好,至少對於裁判在場上的胡作非為來說是一個震懾。

但有業內人士爆料說,由於傅明是認定認定的國際級裁判員。在他被中國足協停哨期間,將會被亞足聯安排擔任國際賽事的裁判工作。也就是說它不存在停哨的問題,接下來他還是有事做的。

所謂的處罰實際上是一紙空文,根本就沒有辦法落到實處。等亞洲聯組織的國際賽事結束後,大概傅明就可以擔任中超的裁判了,應該也過了禁哨期。

足球的世界就是這樣奇妙,永遠都有讓你想不到的結果出現。比如宋朝的高俅因為踢球踢得好就可以當太尉,高衙內胡作非為調戲良家婦女依然安然無恙,倒霉催的林沖就要被發配到滄州,甚至差一點沒了命。

被爆料傅明上邊有人,他老婆背後的背景深不可測,高不見頂。就算是來了24級大颱風,也不能動他半根毫毛。他就是這麼自信,他就是這麼牛。

傅明事件已經成為一個熱門事件,足球圈的大佬們都認為,中國足協應該站出來發一個聲明,對這個事件做一個解釋,給公眾一個交代。但遺憾的是這件事已經過去十幾天了,依然是迷霧重重。

多年前的那一句「你是替老百姓說話,還是為XX說話」,成了近20年來的名言。如果足協定位是一家民間組織,那麼就有義務站出來解釋一下,證明自己的公信力和公正性。如果定性是衙門的話,只需要向長官負責就行了。

中國人常說打狗還要看主人,現在不好說傅明背後的主人是誰。如果不是足協的話,請站出來說句話,以證明自己也是無辜受害者。到現在大家都在保持沉默,不由得讓我想起魯迅的話: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滅亡,就在沉默中爆發。

希望這件事在中國杯結束前後,第3輪中超開踢前能有一個說法,能有一個讓球迷滿意的結論。當然這也也許是一種一廂情願,有些大佬也恐怕不願意回復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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