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領養的「主要負責人」
我一直說,介入生命是要負責的
貓咪在我身邊的期間
我為他們的健康把關、為他們的生活品質覆擇
期盼幫他們找到一個可以繼續為他們負責的下一個主人
「一個」的意思
就是我希望是一個可以全心全意照顧他一生的人
願意承諾也願意實行
願意照顧他接下來ㄧ輩子的健康與生活品質的人
很多人剛開始想養貓的時候,我一定會再三強調
貓咪的壽命有十年以上
在貓咪的成長過程中,他不會永遠可愛,偶爾還會帶點可恨
外表可能很可愛,可是他會生病讓你操煩讓你自責
行為可能很可愛,可是他會搗蛋讓你清理讓你疲倦
在你在外面忙了一整天甚至受了一天氣回到家裡
他可能可以用表情用迎接讓你感受到療癒與陪伴
但你轉身時會發現滿出來的貓沙盆與那被翻倒的垃圾桶
他可能吃掉你的耳機線、抓花你的沙發、尿濕你的床單
砸爛你的液晶螢幕、讓你的電腦主機過熱當掉
他不只會給你歡樂,也會帶給你其他的怒與哀
剛開始的時候很多人都會覺得是甜蜜的負擔
當自己作出承諾的時候可能會摸摸鼻子告訴自己「沒辦法~是我自己要養的」
然後繼續承擔著所有甜蜜與後果沒有任何的責怪與怨言
繼續給他百分百的愛
但是,如果這個決定是「共同」作的
在疲倦了一天之後回到家裡,看到貓沙,會不會希望那個跟你一起共同決定的人幫你整理一下?
或許工作有分配清楚,但會不會偶爾希望對方也來幫個忙?
在貓生病的時候,如果三天要看ㄧ次醫生
剛好碰上了很大的CASE要加班或是有很大的報告、期中期末考
如果貓咪只有一個主人
我相信多數主人通常是咬著牙還是帶去醫院了
但如果有共同的主人,會不會希望其他人來幫個忙或是應該要幫忙?
ㄧ次不會、兩次不會,十年中會不會有,真的很難說。
期待很可怕,當期待不能被滿足,就會有失望。失了望,就容易有怨言,這真的是人性。
有些人覺得有共同的主人,似乎可以分擔責任
但是分擔責任,會不會也讓我們在不知不覺中想要推卸ㄧ點點責任呢?
所以我一直不希望別人幫我,也不期待別人幫助我
我養的貓就是我的貓,我會幫他們負全責。
我忙不過來的時候仍然會求助,但我不會覺得對方「應該」要幫助我,因為這是我的貓
可是如果是「我們」的貓呢?心態真的就不會這麼簡單了。
我不反對情侶養貓、也不反對學生養貓、但是我反對「共同」領養貓
所以我會要求要一個主要的負責人。
我不是為難,我是真的覺得為了貓好,也為了你們的感情好,真的不要為彼此埋下怨念因子。
不管是要找中途領養貓、收容所領養貓、路邊撈回貓..
養貓前請一定要想清楚,自己有沒有能力可以獨自好好的照顧他們ㄧ輩子。
這ㄧ輩子,不是只是三五年,而是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