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27年中共八七會議上,毛澤東就提出了“槍桿子裏出政權”的著名論斷。抗戰時期,中共領導下的各抗日根據地武裝鬥爭,是“敵後對日作戰的最高及最基本的形式,也是決定勝負的最基本的條件”。因此,在第二次國共合作達成後,中共在各地努力以“合法名義”擴軍。爲了實現擴軍,首先需要解決人與武器的問題,尤其是武器的問題。因爲“有槍就有人,擴軍幾乎就是擴槍!”然而,中共要在敵後解決武器問題殊非易事。中共山東抗日武裝的武器來源,就爲我們展現了中共領導的艱苦敵後抗戰歷程。

抗日战争研究︱找枪、缴枪、造枪:中共山东抗日武装武器来源

山東人民抗日武裝起義示意圖

收集民間槍支

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後,中共軍隊接受國民政府改編,迅速向華北前線出動。但首先進入的是鄰近陝甘寧邊區的山西省,山東省由於距離陝甘寧邊區較遠,中共主力進入較晚。當時,華北戰局急轉直下,北平、天津很快失守,日軍在1937年10月侵入山東,統治山東達8年之久的國民黨山東省政府主席、第三路軍總指揮韓復榘卻私自率部南逃,致使山東大部淪入敵手。在民族危難之際,中共山東省委根據中共中央和北方局關於發動武裝起義,開展敵後抗日游擊戰爭的指示,決定利用山東的民間槍支發動起義,白手起家創建山東的抗日武裝。

近代以來,由於山東地區戰亂頻仍,久經戰亂的山東人民積累起了豐富的武裝鬥爭經驗,典型表現便是私造、私存槍支彈藥以看家自衛。據東平縣在1936年的統計,縣內29戶地主共擁有長短槍910支,擁有私人武裝1007人。因此,爲了組建山東的抗日隊伍,中共山東各地抗日武裝在起義前後開始廣泛收集民間槍支,方式方法也多種多樣,如向國民黨地方武裝借槍,在國民黨潰軍遺棄武器後撿槍,動員持槍羣衆獻槍,收編民間武裝編槍,甚至賣掉家產積蓄買槍,等等。

1937年10月至1938年6月,中共山東省委和各地黨組織先後在冀魯邊、魯西北、天福山、掖縣、黑鐵山、牛頭鎮、蔡家欄子、瓦城、徂徠山、泰西、魯南、魯東南、湖西等地,成功發動了抗日武裝起義。在各地發動起義前後,中共通過上述方式廣泛收集民間槍支,不僅在起義之初掌握了一批武器,還使自身的裝備逐漸有了一定的改善。例如,中共臨淄黨組織領導的青年學生抗日志願軍訓練團憑藉起義時借來的100支槍,在1938年初增加到近千支槍。八路軍魯東游擊隊第八支隊在國民黨壽光縣政府及其武裝潰退時,將其遺棄在彌河以西的武器大部分收集起來,僅用半月時間,也增加到近千支槍。1938年1月,山東人民抗日救國軍第五軍取得小清河伏擊戰的勝利,羣衆在振奮之餘,將過去收存的韓復榘軍武器、彈藥悉數送給第五軍,第五軍不但用這批武器彈藥補充了自己,還有大量餘存。

但是,隨着中共抗日武裝的發展壯大,收集民間槍支的侷限性日益暴露:其一,在頻繁的武裝衝突中,民間槍支也屬生存所需的稀缺資源,各方勢力對其爭奪比較激烈。前述東平縣29戶地主擁有的槍支,除2支去向不明外,後被土匪劫去51支,國民黨軍收去70支,日僞軍收去155支,餘爲中共收去。其二,收集的民間槍支種類太雜,質量太差。中共山東省委領導徂徠山起義時,抗日隊員手裏的武器五花八門,有手槍、匣子槍,也有“漢陽造”、“老套筒”和“土壓五”。中共膠東特委領導的天福山起義部隊收集的民間槍支也是各式各樣,有“十三太保”、“大鼻子”、“紅銅翻”、“九連燈”、“單打一”等等。而且,這些槍支的零部件大都殘缺不全,不缺部件的,也常出毛病。即便不出毛病,由於槍支類型各異,彈藥補給也有難度。其三,在中共抗日武裝早期的發展過程中,有許多人是攜槍來投,但整體而言還是人多槍少,因此有些自帶槍支參軍的士兵往往把槍支視爲私人財物,不服從部隊調配,甚至企圖帶槍離隊。其四,中共爲了擴充抗日隊伍,收編了部分原國民黨地方武裝、地主武裝、會門武裝和土匪武裝,導致部隊成分過於複雜,時有受編武裝叛變事件發生,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共山東地方黨掌控民間槍支的力度。

因此,在中共山東抗日武裝走向正規化,尤其是建立基層人民武裝後,中共主要依靠動員民間槍支來裝備民兵和自衛隊,並對請求收編的團體武裝持慎重態度。至於中共山東主力部隊的武器來源,則另有他途。

作戰繳獲

自紅軍誕生以來,作戰繳獲一直是中共軍隊獲取武器裝備的重要途徑。抗戰時期,紅軍改編爲八路軍,但依靠作戰繳獲武裝自己的軍事傳統並未改變。這一傳統的保留源於中共山東抗日武裝力量的正規化發展和國民黨的斷絕接濟。

抗戰爆發後,中共中央對山東的抗日武裝鬥爭極爲重視,提出要大量發展山東抗日武裝,建立民主政權,創建山東抗日根據地,使山東成爲八路軍在敵後的一個戰略基地。但在敵後建立抗日根據地,就需要有正規化的主力部隊作爲支撐。爲此,中共中央主要採取了兩方面的措施:一是派八路軍主力一一五師入魯,二是把山東抗日起義部隊進行整編爲八路軍山東縱隊。應該說,八路軍主力的入魯和八路軍山東縱隊的成立,打開了山東抗戰的新局面,但部隊的擴大和正規化建設對武器裝備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起初,中共將獲得武器裝備的希望寄託於國民黨方面。1937年2月至1937年9月,國共之間圍繞抗日合作先後進行了多次談判,談判期間,中共提出了補充武器裝備的要求。對於中共的武器訴求,國民政府在全面抗戰爆發的頭兩年給予補充了一定數量的軍械,但主要以彈藥和炸藥爲主,很少補充槍支及火炮,態度上也是敷衍了事,而在其餘的6年裏則未發一槍一彈。1939年初,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通過了反共性質的決議,八路軍再試圖從國民黨手中獲得槍彈的補充基本無望。

1940年1月,朱德、彭德懷在一份電文中指出,在國民黨限共、防共的政策下,今後國民黨將更嚴厲限制八路軍彈藥或全不發彈藥,因此“以各種方法收買與節省子彈,成爲目前最中心最迫切的問題”。1940年5月,中共山東分局書記朱瑞指出,山東縱隊在堅持抗戰中立下了汗馬功勞,需要猛烈的擴兵擴槍,“理應由政府予以特殊補給,藉資鼓勵”。可事實是,國民政府“不但賞不及於山東縱隊,罰且踵至而來,怎還能說得上得到當局的補充?”故最正確而且比較可靠的辦法,仍然是“從戰鬥中奪獲敵人的武器”。

中共武裝作戰繳獲的首要對象是日僞軍。早在中共主力未入魯之前,山東地方黨領導的抗日起義武裝已經在採取各種靈活的方式打擊日僞軍,並時有繳獲。中共主力入魯和八路軍山東縱隊成立後,山東八路軍更是通過襲擊、埋伏、抗敵、攻堅等方式積極打擊敵軍,並取得不俗戰績。據統計,在八年的抗戰中,山東八路軍作戰繳獲日僞軍長短槍207326支,佔八路軍總繳獲的45.5%;繳獲輕重機槍1106挺,佔八路軍總繳獲的14.7%;繳獲各種炮955門,佔八路軍總繳獲的74.1%。

中共武裝作戰繳獲另一對象是國民黨頑軍。國共第二次合作達成後,儘管國共兩黨攜手抗日,但國民黨對中共的發展始終存有芥蒂,並在1939年之後屢屢挑起事端。在山東,以沈鴻烈爲代表的國民黨頑固派提出了“寧僞化,不赤化”、“寧亡於日,不亡於共”、“日可以不抗,共不可不打”等反共口號,並從1939年3月開始,連續製造了“太河慘案”、“雪野事件”、“淄河事件”和“葛家慘案”等等系列摩擦流血事件。有資料顯示,僅從1939年6月到11月中旬,國民黨頑固派就向山東八路軍進攻90多次,殺害中共軍民1350多名,扣押中共幹部戰士812人,繳去山東八路軍槍械2057支。而在同一時期,山東縱隊同日僞軍作戰200多次,消滅敵僞4500多人,本身僅傷亡1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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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衆日報》發行“太河慘案”專刊

面對國民黨頑固派在山東製造的一系列摩擦,中共在忍無可忍的情況發起了自衛反擊戰役,繳獲了部分武器。1939年7月至1940年7月,山東縱隊在反摩擦鬥爭中,繳獲國民黨頑軍電臺3架、炮3門、機槍50挺、槍11000支。1940年7月至1941年4月,山東縱隊在反頑作戰中繳獲大小炮51門、機槍73挺、炮彈522發、長短槍6700支、子彈121325發。

然而,在國共合作共同抗日的時局面前,爲保存抗戰力量,中共對待國民黨頑軍的態度十分慎重。194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書記處致電各中共中央局、分局等:“爲保持國共間之平靜,爭取抗戰最後勝利起見,請你們通飭有關各部隊,對於國民黨軍隊,我軍謹守防地,不得發生由我啓釁之任何事件。僅在彼方進攻時,我應執行自衛原則。如發生大的事件,須先行報告,待命處理。”因此,中共對待頑軍的態度主要以團結疏通爲主,只是在頑軍咄咄逼人時纔會發起反擊,且有時會把繳獲的武器退還頑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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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8月,山東八路軍在利津戰役中繳獲的敵軍槍炮

在中共領導的山東抗戰中,處於中共武裝三級體制最底層的民兵也作出了很大貢獻,取得了很大戰績。據統計,從1939年到1945年,山東民兵繳獲飛機4架、汽艇10艘、運輸船52只、機槍195挺、長短槍10853支。

瓦解敵軍,爭取敵軍的反正,這也是中共武器裝備來源的重要渠道。在對日軍工作方面,在山東軍區部隊的政治攻勢下,日軍被俘投降的人數逐年增加。據不完全統計,1942年爲17人,1943年爲27人,1944年則增至292人。瓦解敵軍的顯著成效主要體現在僞軍方面。1943年,山東軍區瓦解僞軍7000餘人。1944年6月至1945年5月,在中共政治攻勢與軍事威脅下,山東僞軍大股反正65次,共16085人,帶出兵艦1只、重機槍2挺、鋼炮2門、汽艇4艘、迫擊炮55門、輕機槍152挺、長短槍9159支。

除了作戰繳獲和爭取敵軍反正外,中共還通過各種渠道從日僞軍、國民黨軍手中夠買了一批武器彈藥以解燃眉之急。一一五師教導三旅七團甚至利用陽谷縣僞軍的關係,託人購買到了兩發九二式步兵炮彈,爲後來的炮彈仿製提供了便利。但是,不管是從敵佔區購買武器,還是運輸武器經過敵佔區,成本與風險太高,稍有不慎,人、財、物俱失,購買之法根本不能滿足持續抗戰的要求。

然而,武器取之於敵頑的方法在抗戰中期很難再行之有效。因爲在1938年秋,華北日軍情報部門已認定“共黨勢力爲華北治安之最大隱患”,從1941年春開始,日軍開始頻繁“掃蕩”華北各抗日根據地。此時,在與中共的較量中,日軍也逐漸意識到八路軍的武器裝備主要來自己方。於是,日軍在瀕臨被殲時,常常主動破壞武器及其它軍用品。1941年4月23日,中共中央軍委發出的一份指示稱:“與日寇戰鬥中,槍械彈藥之繳獲較少,而國民黨不會再發彈藥。因此我各根據地,對兵工建設應有正確的原則與注意。”由此,中共自辦兵工建設的重要性開始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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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8月,魯中軍區在沂水葛莊繳獲的日軍七五山炮

自造武器

在中共看來,建立自己的兵工廠,做到自產自給纔是解決武器問題的根本之道。早在抗戰爆發之初,毛澤東等人就已經意識到了自己造槍的重要性。1937年10月21日,毛澤東在發給周恩來等人的電文中指出:“我們必須在一年內增加步槍一萬支,主要方法自己製造。”然而,在抗戰初期,由於中共尚可廣泛收集民間槍支,且國民黨方面略有武器撥付,自辦兵工廠的問題顯然沒有那麼急迫。但是,隨着華北敵後抗日根據地的建立、發展和壯大,尤其是百團大戰之後,八路軍引起了日軍的高度關注,國民黨對中共的防備之心也與日俱增,這都讓中共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軍事壓力。因此,八路軍總部不得不告誡各地武裝,只有“切實的貫徹徹底自力更生的精神”,纔是戰勝民族與階級敵人的基本條件,任何絲毫的忽視,“必將招致嚴重的惡果”。

就當時山東的具體情況而言,中共在山東建立兵工廠亦是迫在眉睫。一方面,山東八路軍的擴軍速度較快,山東縱隊在1940年上半年有51000餘人,一一五師在1940年9月份發展到70000多人,都需要及時補充武器裝備。加之中共還要武裝數量龐大的民兵自衛武裝,部隊在戰鬥中又存在槍支損壞、遺失等現象,山東八路軍在武器彈藥方面所面臨的壓力可想而知。另一方面,如果說槍支的特點是可重複使用,彈藥的特點卻是易消耗,因此,與槍支不同,中共依靠繳獲並不能解決彈藥問題。1940年7月至1941年4月,山東縱隊作戰繳獲日僞軍子彈38996發、炮彈362發,但戰鬥消耗損壞子彈227000多發、炮彈500發、手榴彈24165枚,子彈消耗與繳獲比爲5.82:1,炮彈消耗與繳獲比爲1.38:1。

可見,面對山東抗戰中所出現的武器問題,在抗日根據地遭受封鎖、破壞,民間不能供給,對敵又不能大量繳獲,即便繳獲又不能彌補消耗的情況下,中共只有通過自造武器予以解決。

其實,中共領導的山東各抗日遊擊支隊早在起義之時,就已經注意到了自辦兵工問題,但因初期條件有限,興辦的多是簡單的隨軍修械所和小型的炸彈所。然而,簡單的修械所和炸彈所難以應付現代化的戰爭,也難以應付抗戰的長期性。隨着中共主力的到來和山東抗日根據地的日益鞏固,在相對穩定的環境下籌辦兵工廠的時機逐漸成熟。

抗戰時期,中共領導的山東兵工建設以膠東地區成績最大。早在膠東人民抗日遊擊第三支隊創建不久,該部就興辦了膠東最早的小型兵工廠,利用土法生產槍支、子彈、手榴彈和小型迫擊炮。1938年5月,八路軍山東人民抗日救國軍第三軍建立了膠東第一個兵工廠黃縣圈楊家兵工廠。此後,膠東陸續建立兵工二廠、三廠、四廠和五廠。1944年,膠東軍區兵工廠生產子彈231418發、手榴彈248685枚、地雷19612個、50毫米擲彈3992發、炮彈2659發、無煙藥452.5斤、炸藥1019斤,但僅生產槍441支、50毫米擲彈筒169個、迫擊炮2門。

在渤海、清河地區,在1942年下半年,清河兵工廠可月產刺刀200餘把、炸彈300餘枚、子彈數千發,還能修復、仿製“捷克式”輕機槍和生產“八二”迫擊炮彈。

在濱海地區,1945年,濱海兵工廠生產鹿砦雷近300發,“五五”迫擊炮400門,“八二”燃燒彈500多發,“八二”迫擊炮彈3600餘發,地雷3900多個,黑火藥8600多斤,子彈10000多發,手榴彈280000多枚。

在魯中地區,1942年,魯中軍區設立的軍工科在抗戰後期可月產地雷1500個,手榴彈100000枚,並能製造生產“八二”迫擊炮。

在魯南地區,1944年底,魯南軍區兵工廠每月能出槍榴彈筒30個,手榴彈15000枚(如只生產地雷可出6000個),可制打刺刀300把,黑火藥1200斤,翻造子彈3500發,手榴彈把6000個,槍榴彈把6000個,還能修理長短槍、輕重機槍,提供炮配件。

整體來看,中共領導的山東兵工建設基本保證了抗日部隊對彈藥的需求,惟槍支生產相對較少。不過,這一現象並非兵工生產伊始就是如此,也並非山東抗日根據地所獨有,而是貫徹執行中共中央指導方針的結果。1941年4月23日,中共中央軍委發出《關於兵工建設的指示》,指出:“兵工建設應以彈藥爲主、槍械爲副,在現在條件下,我兵工建設只能充實我技術裝備,即補充彈藥(步機槍彈與大量製造手榴彈),改善槍械,希望我兵工建設把我軍技術裝備水平進一步提高是不可能的。”顯然,對中共而言,在敵我工業技術水平極大懸殊與敵後根據地極不鞏固的條件下,希望生產新式武器,求得敵我裝備實力平等,根本不現實。因此,在當時條件下,中共搞兵工生產的基本方針就是“修理槍械,翻造子彈,特別是大量生產手榴彈、地雷等等,大量發給軍隊,民兵及居民,以便到處與敵人鬥爭,以數量勝質量。”

抗日战争研究︱找枪、缴枪、造枪:中共山东抗日武装武器来源

膠東第一兵工廠舊址

但是,即便中共把軍工生產降到了以生產彈藥、修理槍械爲主的最低限度,在日軍的頻繁“掃蕩”和國民黨軍的封鎖下,山東的兵工建設仍然面臨嚴重的困難。

首先,缺乏穩定的生產環境。因爲日軍在“掃蕩”根據地時把兵工廠作爲重點攻擊的目標之一,故經常導致工人被殺、機器被砸、兵工停產。如1943年11月6日,日軍對山東清河地區進行大規模“掃蕩”,清河軍區兵工總廠工具、材料損失80%,被迫停產。然而,生產環境雖然惡劣,卻難以阻擋中共山東兵工人員的生產研發熱情。在基本上並不具備生產現代兵器的艱苦條件下,山東兵工人員通過把現代科學技術與民間手工藝相結合,仍舊逐步解決了步槍、機槍、迫擊炮、步兵炮、擲彈筒等現代兵器以及無煙火藥、黃色炸藥等產品的製造工藝問題,並投入生產,支援前線,進而提高了部隊的戰鬥力。

其次,中共面臨兵工人才和原材料的嚴重短缺。當時,爲了解決兵工人才問題,山東八路軍積極通過多種形式,或招收民間手工業者、地方學生,或培訓有一定文化的戰士,或改造被俘的日僞軍技術人員,來不斷壯大兵工技術骨幹隊伍。對於原材料匱乏問題,各兵工廠也是想方設法予以解決,或扒敵人鐵軌,或靠當地政府籌集,或派採購員外出採購,或收集戰地彈殼碎片。

總之,在中共的領導下,山東的兵工人員盡最大的努力來保證兵工的生產,以堅持山東敵後艱苦卓絕的鬥爭。至1944年,山東軍區已發展到28個兵工廠,隊伍達5000餘人,年產擲彈筒270個、迫擊炮彈5000餘發、刺刀5000餘把、擲彈10000餘發、地雷40000個、手榴彈60餘萬枚、子彈100餘萬發。

(本文首刊於《抗日戰爭研究》2018年第4期,原題《中共山東抗日武裝武器來源探析》,作者劉世超爲山東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本文已經作者刪改,原文註釋從略,澎湃新聞經授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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