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問的是「寫一首出名的歌可以賺多少錢?」,問題沒有主語,我就默認為提問者問的是「歌曲創作者寫一首出名的歌可以賺多少錢」了。

一般而言,一首歌的收入里,歌手本人可以分到 20% - 40% 的版稅(視唱片合同而定),詞曲作者和製作人等主創人員平分5%,其餘歸唱片公司。這個是實體唱片時代美國的業界規則,部分繼承到了香港和台灣樂壇。

那麼在實體唱片最為輝煌的九十年代華語歌壇,寫出一首大火的歌還是非常掙錢的。例如張惠妹的前兩張專輯《姐妹》和《Bad Boy》,分別在台灣實現了110萬張和130萬張的銷量,而全亞洲的銷量分別達到400萬和600萬。歌手當然很掙錢,但歌曲的創作者也會分到不少收入。例如《聽海》的作曲和製作人塗惠元曾經表示,單憑《聽海》一首歌就給他帶來了超過千萬元的版稅,而且多年過去,還會有版稅源源不斷地支付過來。

但這個前提是整個產業建立起了良好的正版銷售習慣、完善的版稅支付和分配體系。中國大陸樂壇長期以來都沒有建立良好的版權分配製度——當然這個問題說來話長,在實體唱片時代盜版就非常泛濫,而且各個銷售渠道、出版和發行單位也會隱瞞真實銷量,這就會導致有些歌曲在市場上很火爆,但唱片公司的真實銷量(或者說告知歌手、需要給歌手分配版稅的銷量)非常少。很多全民傳唱的歌,歌手並不能拿到多少版稅,詞曲作者分到的就更少了。中國大陸樂壇始終沒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版稅分配製度,相應的變通結果是:歌手通過商業走穴來彌補版稅的缺失,而歌曲作者們乾脆就放棄了版稅收入(反正也分不到多少錢),直接都摺合成了製作費了。

那麼目前的大陸樂壇,寫出一首出名的歌(包括《青春修鍊手冊》、《小蘋果》什麼的),歌曲作者們也不能從這些錢里直接分到收入,頂多是名氣大一點,邀歌的人多一些,製作費可以多開幾萬塊錢,僅此而已。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製作人也開始考慮往台前轉型,而如果是既有創作能力又有演唱和表演能力的唱作人,就會從一首火的歌里獲得更多的間接收入。題主提到的逃跑計劃,他們的《夜星》火了以後,雖然在唱片銷售、數字歌曲播放上掙不到什麼錢,但《夜星》的走紅推高了逃跑計劃的身價,也給他們帶來了很多演出邀請。逃跑所在的公司摩登天空前兩年公布過,逃跑計劃樂隊的年收入已經超過一千萬人民幣,這其實也不難——他們商演價格大概三四十萬,每個月演兩三場就夠了。


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從創作者的角度來說,獲利的不是金錢,而是名氣,大家也許不知道,一個沒什麼知名度的創作者,寫出一首歌得到的稿費最多也就幾百塊,甚至更低,但一旦寫出大熱歌曲,就代表你有了洞悉聽眾需要什麼的洞察力,這樣你的價值就會大大提升。

比如之前很火的一首歌愛河,是創作者許雲上在2011年寫出的作品,寫了好幾年一直都沒火,也沒人知道他是誰,但這首歌突然有人翻唱火了,大家就開始關注他的創作人是誰,首先他的身價就會提升,再給別人寫歌的時候介紹欄裡面會有,許雲上,大熱單曲愛河的作曲者,作詞人,音樂製作人。不僅逼格有了,要價高的時候也理所當然。

其次,在網路時代,關注你的人多了,就意味著你有了一筆豐厚的無形資產,比如說你有十萬粉絲,你開直播會有很多人來看,給你刷禮物,借著你的名氣,日入上萬不是夢啊,如果你恰好是演唱者,你可以接各種商演,一次好幾萬,類似於明星的掙錢方式。

總而言之,如果非要用金錢來量化,寫出一首好歌,掙個100萬,還是很輕鬆的。


音像實體店的時代歌手賺不到多少錢主要還是靠商演和廣告代言!後來彩鈴時代電信運營商跟唱片公司分層,下載一首彩鈴二塊運營商得一塊,唱片公司和歌手各得五毛!別看小看這五毛!中國十三億人口是最大的內需!當時還是彩鈴強行植入所以三者都是暴利!一是歌火能賺能賺幾億!但大多歌手彩鈴錢都被唱片公司扣留了!但極少數歌手得到實惠了!現在是數字互聯網音樂收費時代彩鈴已經過棄了!提層分確很明白一首小火的歌也能賺幾億歌手本身也能賺一億!以後會賺的更多!所以大數據時代的文化產業不得了!不要小看藝人他們這比開礦賺的多!也是一種產業!藝人也是商人!


如果一首歌走紅了,作者最多只能賺兩千至五千塊,甚至可能被歌手忽悠,免費給他唱。但是,歌手會賺1億,網站可以賺幾個億。原因是中國《著作權法》不保護作者,作者無法生活。現在誰寫歌給他人演唱,多半就是傻13。文藝評論家潘龍江回答完畢。


寫一首歌出名的歌,第一假如你自己也能唱的話,而且有一定的粉絲基礎或者去參加選秀,就像毛不易那樣拿自己原創的歌曲去比賽,一旦被大家都接受了,那麼你這個歌曲火了,自然賺錢的機會就來了,各個網路平台都會有你的歌曲,下載量,或者版權。像qq音樂,酷狗這些你的歌曲如果在排名榜前面,都是有收入的。假如自己唱不好的話,你寫的歌如果被其他歌手看上了話,也是可以賺錢的,但是那相比你自己唱肯定收入那麼好,就像周杰倫的歌一樣,他的作詞作曲基本都是萬文山。但是知道他的也不多。如果想寫歌賺錢的話,我覺得第一需要你自己會唱歌。第二需要粉絲基礎,當然如果天賦極好的話,也可能一夜成名。第三就是要不斷地去嘗試了。其實寫歌也是創作,就好像我在這裡寫評估賺錢一樣。


如果只是寫一首出名的歌,沒有其他後續同樣優秀的作品的話,那麼只是曇花一現,只能收到這首歌在現在帶來的版稅收益和名聲收益。現在大陸賣唱片的時代已經過去,對於版權也並不是很重視,因此作為歌手出道,更多的是商演,轉型,或者主播收益更大。

很顯然 只有一首歌是不夠讓你出名的,除非你有足夠的資源包裝讓你熱度炒起來,進入娛樂圈,才能形成其他回答中的,一首歌帶來的產業鏈。

只是一首歌的話,比如《南山南》這首民謠,曾經大火,而歌手馬頔並沒有因此大火,他的其他歌也沒有收到《南山南》這首歌的效益,網易雲音樂的播放量只有暫時的提高而已。這就是只有一首歌火,而沒有包裝,沒有後續大火作品的例子。

所以,只有一首出名的的歌,沒有足夠資源,粉絲數量,沒有機緣獲得下來的發展的話,是賺不到多少錢的,更別提產業鏈這樣持續型的。

比如薛之謙,早期作品只有《認真的雪》一首出名,而沒有資源支撐,即使其他的歌同樣優秀,也無法讓他出名。直到將近十年後,《醜八怪》再次火起來,隨後包裝炒作,過去的好歌也被挖掘出來,並且自身實力的確不凡,才有現在的地位和事業。

在現在的社會,想賺錢就必須要有資源,一首好歌,紅歌能給你帶來的金錢,全看你的資源,有了資源,就有持續性收益。(個人覺得,你看顏值就很明顯不一樣了)


我覺得因歌而異,因為不同時期人們的欣賞水平和觀念都是不同的。小舉幾個例子:

比如說像《夜空中最亮的星》,之前恐怕沒幾個人知道逃跑計劃,但直至這首歌的發行,真的是讓逃跑計劃火了一把,瞬間從參加商演到年入千萬,差距之大,可想而知。

接下來說的這位真的才是火了一把,相信大家都聽過《老鼠愛大米》這首歌吧,這首歌早年一經發行,真的是紅遍了大街小巷,無論走到哪裡都能聽到熟悉的曲調,熱度據說當時已經超越了《紅豆》《十年》等金曲,而這首歌的作者楊臣剛更是獲利數億,身價瞬間飆升。

最後就要說的就是近兩年憑藉《演員》《紳士》等走心的情歌被人熟知的薛之謙了,據有關人士報道,如果這幾首歌的版許可權制,那麼薛之謙將會獲得數億的報酬。

由此可見,寫出一首出名的歌曲真的是非常賺錢滴,因此小夥伴們如果有這方面的天賦,真的要及時施展出來哦。


如何賺到錢?要知道錢是哪裡來的

1.兩方面:影響力,粉絲經濟.

這兩點決定你能否接到優質廣告,有多少人看你的演出,有多少人買你的產品.

2.想自己唱還是賣出去呢?

想自己唱還是賣出去呢?要是想自己樂隊唱的話,就去簽個公司去,如果就單純的寫歌,在一些藝人收錄專輯時都會發出邀歌,如果你的作品複合他的條件就可以發過去,然後對方如果選中的話會跟你細談價錢什麼的。

作詞人收入不是靠寫詞的,如果全靠寫歌詞那會窮死的,比如林夕就炒股,現在豪宅幾千萬,如果靠寫歌詞賺錢,他一年也不會有三四十首的,多就20來首,少就十幾首,方文山如果只靠寫詞早就餓死了,你看他還玩收藏,這些錢是靠其他活動賺的,其他人也是一樣的,作詞人也會當音樂製作人或者唱片音樂人,活動顧問,大學講座,出書什麼的,一個人的身份很多的。

最後補充一句:上述一切是在你作品過硬的前提下.如果你寫不出梵高先生(李志),美好事物(房東的貓),易燃易爆炸(陳粒),同等量級的作品,我建議你還是繼續學習積累.


我作詞作曲的歌曲《祖國頌》,由王喆演唱,由我自己出錢製作的,沒賺錢還倒貼。現在搞音樂,寫詞的不如寫曲的,寫曲的不如編曲的,編曲的不如唱歌的。一般現在歌曲都由詞作者出錢製作,最少六百元,作曲、編曲和歌手各得兩百,詞作者要將歌賣出去才能得錢。一般賣給歌手或唱片公司也就三、五千塊錢,因為是一次性賣斷版權,即使以後歌出名了跟作者也沒有一分錢關係。當然,那些有名的另當別論。就是著作權是自己的一首出名的歌也得不了多少錢,因為電台、電視台播放沒有著作權費,歌手舉行演唱會也只能得7%的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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