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每日人物趙雅敏 編輯王輝

3月31日下午15時許,河南省商丘市虞城縣田廟鄉萬畝梨園景區內突遇塵捲風襲擊,導致園區內一遊樂蹦蹦牀被大風颳起,造成2名兒童死亡,1名兒童重傷,17名兒童和2名成年人受輕傷。目前,兩名蹦蹦牀的經營者已被警方控制。

通報

每日人物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後發現,因爲大風天氣造成蹦牀被掀翻,從而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並不在少數,有10多起事件進入司法程序。

這些事故中,蹦牀經營者大多未對蹦牀進行有效的固定安裝,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

面對此類事件的頻頻發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19年2月18日批准發佈《充氣式遊樂設施安全規範》國家標準,對設施的錨固和壓載系統提出了明確要求。

每日人物梳理的這些有關大風吹翻蹦蹦牀案件中,其中有兩起案件,共造成2名兒童死亡。區別的是這兩起案件,其中一起2009年發生在淮南市的蹦牀經營者,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2009年6月14日下午,軒某在淮南市田家庵區擺放經營“氣墊泡泡牀”。17時許,淮南市突遇強雷暴天氣,並伴有7到8級的大風。大風將蹦蹦牀掀翻,導致多名兒童重摔傷。受傷兒童被送至淮南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當晚20時許,一名兒童死亡,四名兒童不同程度受傷。法院認爲軒某未經批准擅自經營蹦蹦牀供兒童玩耍,在經營過程中未對其進行有效地固定安裝,因爲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可能造成的後果,最終造成一人死亡、四人受傷的危害結果,其行爲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2017年5月14日16時左右,於錦平帶着6歲的孫子陳顥天到葫蘆島市金鑫廣場玩。蹦牀經營者在對蹦牀充氣及固定過程中,陳顥天跑到蹦牀上玩耍。期間,風把蹦牀掀翻,陳顥天受傷,隨後被送到葫蘆島市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院認定陳顥天一家因此事故產生的經濟損失合計73萬多元。蹦牀經營者在準備經營過程中,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應承擔主要責任;在陳顥天玩耍過程中,其臨時監護人同樣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蹦牀經營者與陳顥天家屬的責任比例爲4:6。

商丘蹦牀被吹翻現場/圖源自動新聞視頻截圖

10多起案件中,其中一起由蹦牀經營者承擔全部責任。

2017年2月19日下午,宋某某在奶奶的帶領下,前往位於陝西省鎮坪縣清水廣場的充氣蹦牀上玩。由於充氣蹦牀未能進行有效固定,在玩耍過程中,大風將蹦牀掀起,將正在蹦牀上玩耍的宋某從高空甩落到河灘上,導致其頭部受傷。陝西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結果顯示宋某某顱腦損傷八級傷殘。法院判定宋某某一家損失費用合計37萬多元,蹦牀經營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除了蹦牀經營者承擔責任外,城管局與廣場攤點總承包人也需承擔部分責任。

2016年8月13日晚上,馮雲秀帶着孫女藍晨昕、藍佳怡到位於江西崇義縣人民廣場的蹦蹦牀玩耍。20點55分,馮雲秀在蹦蹦牀邊爲孫女穿鞋準備回家。21點,人民廣場突颳大風,風力達到13.7米/秒(6級),蹦蹦牀被風掀翻,將馮雲秀壓倒在地,孫女摔倒在地。崇義縣人民醫院診斷馮雲秀的傷情爲:胸椎體壓縮性骨折,舌裂傷,醫囑顯示半年內不得從事重體力勞動。法院認定馮雲秀及其孫女的損失費用爲十萬八千多元,蹦牀經營者並未盡到合理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60%的賠償責任,崇義城管局承擔30%的賠償責任,人民廣場攤點的總承包人承擔10%的賠償責任。

有時,在這些蹦牀翻了造成的傷害事件中,蹦牀所在小區的物業公司也承擔部分責任。

2013年6月26日20時左右,張某某在河南洛陽市澗西區香港城小區內的充氣蹦牀上玩耍。因爲突起大風,加之充氣蹦牀固定不穩,導致張某某摔傷。隨後張某某被送往洛陽市東方醫院、洛陽市正骨醫院住院治療20天,診斷結果爲面部損傷及腦震盪,後洛陽市司法鑑定所認爲張某某爲十級傷殘。

法院判決蹦牀經營者賠償張某某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等6萬多元,同時蹦牀所在小區的物業公司在30%的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商丘蹦牀被吹翻現場/圖源自動新聞視頻截圖

其餘案件,發生在山東、河南、江西等地,判決結果均爲蹦牀經營者與監護人雙方承擔責任。根據雙方過錯程度,判定其擔責比例。

2013年3月9日17時許,山東臨沂的周小娟帶着女兒李某玩兒童蹦蹦牀。蹦蹦牀四個方向固定的位置分別爲汽油三輪、冬青、廣告牌和地排車,當時颳起大風,使得蹦蹦牀移動起來。蹦蹦牀經營者要求玩耍的兒童趕緊下來,隨後將氣墊牀斷電。在此過程中,周小娟擠到蹦蹦牀上抱起李某往回走,但因氣墊牀充氣不足,風又大,二人在氣墊牀上站立不穩而摔暈,導致周小娟全身多處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其女兒頭皮血腫、額骨骨折。法院認爲,氣墊牀無法牢固固定,並且經營者在未確認氣墊牀上是否還有人的情況下,將蹦蹦牀的氣體放掉,致使周小娟母女二人受傷,應承擔90%的賠償責任,需賠償受害者4萬多元。

2015年7月14日19時許,8歲的馬浩軒跟隨姑父到河南省通許縣鹹平公園石鼓廣場的蹦蹦牀玩耍。後來突然颳起大風,蹦蹦牀被刮翻,馬浩軒從蹦牀上摔下受傷。法院認定馬浩軒的醫療費、營養費等費用合計一萬六千多元。此外法院認爲商家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監護人未盡到監護注意義務,最終判決商家承擔80%的賠償責任。

2016年2月5日13時30分,史立堂帶着5歲的孫子史怡軒到河南郟縣城關鎮的蹦蹦牀玩耍。玩耍過程中,突然起風,蹦蹦牀被吹翻,導致史怡軒頭部、腿部受傷。隨後史怡軒被送到郟縣人民醫院東病區進行治療,診斷結果爲下頜骨開放性骨折、右側根骨骨折以及腦震盪。法院判定史怡軒的損失費用合計18萬元,根據經營者和監護人的過錯程度,酌定經營者承擔70%的責任,監護人承擔30%的責任。

大風吹翻蹦牀的事件頻繁發生,然而此前對於此類小型遊樂設施並沒有對應的規定。我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的遊樂設施,主要是針對大型遊樂設施,此類充氣設施並不在該規定的監管範圍內。

據報道,2019年2月1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准發佈《充氣式遊樂設施安全規範》國家標準,對設施的錨固和壓載系統提出了明確要求。錨固點的數量有相應的計算公式,錨固點距平臺面下方距離應不大於500mm,每個錨固點及其組件應至少承受1600N的拉力。

此外,國家標準還對於緊急情況處理措施以及衝擊區域的表面材料做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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