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對於校務委員會主席的選擇過程有意見。

政府早前再度委任李國章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引發爭議。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屬下的專責小組昨發表報告,建議校委會成立7人組成的「提名校委會主席委員會」提名人選,再交校委會決定及任命。學生會會長黃程鋒質疑現行由特首任命校委會主席的做法,令港大面對政治干預的威脅。港大回應指將了解有關建議內容。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屬下的專責小組發表報告,小組主席黃程鋒指校委會主席應由校委會任命,由校長等7人組成的委員會提名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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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去年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校委會主席的任命程序,昨提出最終方案,認為日後校委會主席在任期屆滿前1年,啟動物色程序,由校委會成立「提名校委會主席委員會」,由校長、司庫、3名校委會校外委員、教職員代表及學生代表各1名,共7人組成,另由教務長擔任秘書。委員會將提名若干人選,由校委會按投票或共識方式,決定是否通過人選;若最終不通過人選建議,提名委員會應該解散及重組,進行新一輪物色提名人選程序。

身兼專責小組主席的學生會會長黃程鋒指,現時校委會主席由身兼校監的特首任命的做法,令大學內成員及公眾對校委會主席缺乏信心與信任,雖然小組認同港大作為資助大學,需要接受公眾問責,但認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已扮演監督的角色,已能滿足問責要求;校監繼續手持校委會主席任命權,只會令港大管治帶來政治干預的威脅,「校監不能以公眾問責作為借口,干預大學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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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程鋒續稱,方案是參考港大首屆校委會遴選方案、中文大學校董會任命程序,以及歷次關於改革校委會組成的報告,而檢討期間亦收集學生及教職員意見,他坦言方案未必完善,對於「提名校委會主席委員會」組成細節、具體提名人數、是否規定提名人接受諮詢環節等,仍有待校委會商討,但期望方案提供日後討論的基礎,而評議會已接納專責小組報告,預料校委會在3月討論報告。他亦指,報告部分建議或涉修改法例,但強調應盡量以校內方式處理。

另外,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就任命校委會主席的組織應包括至少1個學生席位,並在任命過程中諮詢學生的議案,昨日起展開一連5天的公投,黃程鋒指反應踴躍,逾700人已投票;學生會換屆選舉亦同時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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