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行业纳入反洗钱监控,九派天下支付等已吃罚单
昨日,一行两会联合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指出互联网金融机构要纳入到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监管内。《管理办法》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和管理处罚措施进行了说明,是继2016年国务院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后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又一重磅规范。
一行两会发布互金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办法
2018年10月10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管理办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一,《管理办法》明确了此办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依法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都适用于本办法,包括但不限于网路支付、网路借贷、网路借贷信息中介、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第二,《管理办法》对互联网金融机构须履行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从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客户身份的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监测、涉恐名单的监控、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等五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管理办法》指出,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大额交易监测系统,对每个客户的交易及业务过程进行监测分析,对于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需要在交易发生的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第三,《管理办法》对监管的职责和许可权予以了说明。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调查和监管,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机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处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早在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到应由人民银行牵头对从业机构的反洗钱监督。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而此次 《管理办法》,是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专门办法。《管理办法》旨在通过监督管理和自律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对全行业形成有效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
此前,只有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入央行反洗钱、反恐融资的视野,此次,互联网金融机构也受到了央行反洗钱工作的重视,可谓对网路金融机构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目前整治较为严厉的网贷平台,又上了一层「紧箍咒」。
九派天下支付等网路支付平台已领罚单
在《管理办法》出台前夕,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四家网路支付平台开出了四张支付罚单,其中九派天下支付有限公司(下称 「九派天下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相关规定被处以486.6万元罚款。同时,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下称 「拉卡拉」)、易生支付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下称 「易生支付」)、杉德支付网路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下称 「衫德支付」)也分别被处以1万元、5万元和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