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紹傑去年十二月在靖國神社外焚燒道具。

【星島日報報道】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及嚴敏華,去年底在東京靖國神社外抗議後被捕,昨日被日本當局分別判處八個月及六個月監禁,緩刑三年,最快今天回港。

事發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早上,郭紹傑及嚴敏華到靖國神社抗議,他們在神社外焚燒道具,舉起標語及高叫口號。兩人隨後被帶走,被控以涉嫌無正當理由進入神社用地內,觸犯「入侵建築物」罪。保釣行動委員會表示,郭紹傑被判監八個月,嚴敏華被判監六個月,兩人在判刑後已還押法院。

委員會內務副主席區伯權表示,根據在當地協助的人員說,由於未知處理出境手續需要多少時間,因此暫未掌握他們的返港時間,委員會會開會商討善後工作,知道兩人回港的航班後,便會到機場接機。區伯權說,兩人在當地法院多次上庭都表示對行動不感到悔意,但明白兩人在這段囚禁期間,需要與家人分離,感到很「難捱」。他又說,委員會堅持在每年十二月、南京大屠殺前夕到相關地點請願,今年亦會繼續到日本駐港總領事館請願,表達抗議日本軍國主義、屠殺中國人,有關手法不會因今次事件而改變。

根據當地傳媒報道,裁判官判刑時指出,兩人的抗議行為損害了宗教設施的平穩環境,又指靖國神社的管理一方,禁止一般人以參拜以外之目的進入神社,被告的行為是侵害了神社一方的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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