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現在好多男性比女性現實,選擇結婚對象時首先看得是女方的家庭環境,經濟基礎,考慮婚後女方家庭會不會對他的事業,地位有所幫助,然後看女方的工作,最後才談感情,尤其是好多在外地工作的男性擇偶標準都是找本地女性,原因是本地人好辦事,能夠幫助到他。


腦子短路說了個玩笑話。媒體總覺得可以寫死你,女權總覺得:卧槽?吃瓜群眾???第二思考清楚之後說的,聽完之後難道中國人就沒有一點分辨力了嗎?


向錢看沒錯。誰也會向錢看。但是要把握好尺度。大眾臉。能成為鍾無艷的有幾個?別太過了。找男人差不多就好了。趁著年輕漂亮早點入手。省得到時候人老珠黃。每年畢業四百萬女大學生。競爭很激烈。


你說女生拜金,我說是因為女生的母親因為嫁了一個人窮志短還家暴的男人所以告訴女生要找有錢人。說實話,這樣的例子我見得多了。毫不客氣的說,現在中國四五十歲的女性,多得是是飽受婚姻折磨的,很多被家暴,很多老公出軌。很多女人因為要照顧孩子,沒時間顧及丈夫,而懶得照顧孩子的丈夫卻不體恤又要照顧孩子又要工作的妻子,反而覺得妻子沒有趣味,而去外面亂搞。很多男人因為自己的事業不順,因為自己沒有志氣,還不許女人抱怨生活,就動輒家暴。這些曾經加註在女性身上的傷害,讓她們只能用不太明智的方法保護自己。對於父母來說,一個沒有房子的男人,給不了他們女兒生活的保障,而且很可能會給女兒傷害,那麼他們是絕對不會允許的。別跟我說什麼共同奮鬥,共同奮鬥之後成為黃臉婆的女生都是什麼下場,不用我給你們舉例子吧。

隨著社會的進步,現在的女性比之前的女性有了更多的資本,她們有很多很會賺錢,很會打扮,很有能力,所以她們自然提高對另一半的標準,當然包括物質標準啦。人窮志短真的不是假的。一個有志氣的女生,怎麼可能嫁給一個沒有志氣的男生。

至於所謂拜金,那是人家有資本拜金。那些沒有任何收入的,沒有什麼學識,生活能力很差的女生,她的見識讓她也只能拜金了。如果男生不喜歡這樣的,另找他人就行。但是你不能因為別人拒絕了你,你就說人家拜金。再說了,很多男生除了錢,也沒有什麼吸引人的了,是五大三粗的身材,還是不修邊幅的打扮,還是除了油水之外什麼都沒有的腦子?除了會打遊戲,工作不上進,生活不能自理,還嫌棄女生長得不好看身材不好,看過幾百部av卻沒看過兩本書,還天天嚷嚷著女生拜金?要知道找個有才華的,負責任的,比找個有錢的難多了!!

(以上言論如果冒犯到誰,我提前道歉,這些只代表我個人觀點,不針對任何人群,以上內容不代表事實,不代表證據,全部是個人觀點,暫時不接受反駁。)

以下正文:

我覺得,在這情況下討論他的觀點對錯並沒有意義,任何一個人都能舉出來無數個拜金女的例子,也同樣能舉出來無數個家暴男,不顧家的男人的例子。也能舉出來無數個渣男渣女的例子。本來就不是誰隨隨便便說一句「現在社會中女性都怎麼怎麼樣」就可以給這件事情定性。我想說的是,俞敏洪不應該發表這樣的言論。

就算中國女性拜金這件事是「事實」,中國女性也不是唯一在這件事上需要負責任的人,更不能因此把國家興亡歸於女性群體。女生不是生下來就帶著拜金的思想,她們是被周圍的人,包括男人女人大人和同齡人,所影響,才會有這樣的思想。所以,中國女性拜金,不是一個完全正確的事實,就算是,它也是一個結果,不是一個起因。

從邏輯上講,女性是否拜金為A,社會是否興旺為B,就算A增長的時候,B也在增長,也不能斷定A導致了B。A和B可能同時受C的影響,也可能是B導致了A。所以,女性拜金導致社會矛盾的觀點不是一個正確的結論。也許俞敏洪本人只是想強調對女性的教育很重要,但是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他說的話,新東方集團的幾萬人會聽,幾十萬學生會聽,他們的家人會聽,全中國人都會聽,他必須要斟字酌句,而且要用一種較為委婉的方式說出。就算真的是A導致了B,你在演講的時候,不一定要說A差所以B差。換一種表述方式:如果A更好,B也更好,所以我們應該更重視A。這樣就會少一些歧義。

我並不是說,做人要虛與委蛇,做人要圓滑。如果,他這句話是對自己家人,或者對幾個員工說的,這樣表述自然沒有問題,因為這樣最能突出他的情緒。但是如果他說話的對象很多,那麼就意味著有太多不可控的因素,比如,有人會曲解他的話,有人會因為他的話而攻擊他人,這種情況下,他就不能用這種直接且是負面的表達方式了。

綜上所述,俞敏洪的言論:事實依據不確切,理論依據無,邏輯上不完全成立,表述方式不恰當。真的不像是一個北大畢業的大型教育機構創始人及總裁能說出來的話。

P.S. 匿名是因為本人對個人隱私比較重視,評論由本人篩選後顯示是因為不想一些沒有素質的言論被大家看見。前半部分不接受反駁是因為我知道自己不是官方權威,也不想和別人吵架。


可能是俞老闆接觸的「向錢看」的女性太多吧。


首先他的措辭是非常有問題的,其次這也不能代表所有女性


馬克·吐溫在一次酒會上答記者問時說:「某些國會議員是 養的。」

記者將他的話公諸於眾,華盛頓的議員們一定要馬克·吐溫在報上登個其實,賠禮道歉。於是,馬克·吐溫寫了這樣一張啟事:「以前鄙人在酒席上發言,說某些國會議員是是 養的,我再三考慮,覺得此言不妥,而且不合事實,特登報聲明,把我的話修改成:某些國會議員不是 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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