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被迫要「有幾多拎幾多」

旺角一健身中心旗下4名職員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以威嚇手段強迫2名學生購買價值超過2萬元的健身服務,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另一位受害男學生作供時揭露職員以相同手法強迫他交錢,謊稱能退款後卻反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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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0歲的受害學生梁浩明在作供時透露,去年4月4日案發時他為高級文憑學生,放學後在油麻地地鐵站外面遭第四被告張梓健截停,向他遞上健身中心一天試玩通行證並表示:「幫下手填少少野,好快」,他以為是填寫問卷,故跟隨張到和富商業大廈7樓的「力高工作室有限公司」(Go Goal Studio Limited)。兩名職員隨即協助他填寫資料及測量脂肪比例後,在無解釋的情況下要求梁交出身分證和提款卡,然後拿來類似易辦事的交易機,要求他插入提款卡及輸入密碼,聲稱要確認他為提款卡的持有人。梁跟從指示後,無故自行按下確認,職員隨即表示:「做咩㩒確定,㩒咗確定啲錢會扣落公司到」,遂要求他到銀行將户口的現金「有幾多拎幾多」。

受害學生梁浩明上庭作供。

梁跟隨張到銀行拎取現金2萬元後返回力高,職員向他表示因為他自行按下確定,使公司已經從他的賬戶中扣除款項,要求他「墊住1.8萬先,如果唔係我地會無咗份工」,並向他承諾他能於7個工作天內獲全數退回,後來又改稱他能於2日後獲得退款。另一方面,職員又要求他簽署已寫有他的個人資料和健身課程的客戶協議書。梁稱協議書上填寫的個人資料筆跡並非他所有。梁因為緊張,想要快點離開,故「妥協」交出1.8萬元。張在他簽署協議書對他說「win win」。

梁離開力高期間擔心日後未能取回1.8萬,遂再次返回力高並偷拍張和其他職員,惟遭發現後自行刪除,梁向他們表示想要合照,張遂和梁合影。

梁於去年4月6日再次返回力高要求取回1.8萬元,惟遭職員稱只能退回500元會員費。梁隨即述說同年4月4日的情況,被職員以「唔可以信曬你」敷衍了事,堅持現時只能退回500元,若他要求取回1.8萬,須再等14日。梁拒絕接受500元後離開並報案。

梁在辯方盤問下承認,張在案發當日並無利用仼何言語和行動威嚇他購買健身服務,更稱「無佢我都會被其他職員說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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