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劳网记者张智琦/台北报导】桃园市政府清洁队员林星位因车祸右脚骨折,医生诊断需要定期复健,雇主依《劳基法》需给予复健的公伤假,但桃市府清洁稽查大队竟拒绝给假,经桃园市劳动局裁罚后,还不服裁罚向劳动部提起诉愿。林星位今日(7/19)和桃园市环保局工会一同到劳动部陈情,要求劳动部驳回诉愿,保障职灾劳工权益。


桃市府清洁队员林星位表示,他在2014年8月下班途中被酒驾司机撞伤,导致右脚骨折和韧带断裂,难以行走,医师诊断认为病情「宜每周复健三次」,但去年清洁稽查大队却施压,说他复健时间太久,即使他提出医院证明,还是不愿给他公伤假,近日甚至要求他请完病假后,只能请事假和特休假。林星位不满地说,他的右膝盖现在已经发生病变,上级却仍视若无睹,不给他公伤假,根本是极尽刁难之能事,造成他身心很大压力。


环保工会联合会理事长苏家源指出,林星位是执业医生诊断书认定、市长也已经批准了符合请公伤假资格的职灾劳工,但桃市府清洁稽查大队作为市府二级单位却屡次刁难,不准让林星位休公伤假。工会向桃园市劳动局投诉后,劳动局5月也判定稽查大队违反《劳基法》第59条,并予以裁罚,但大队坚持不给假,还向劳动部提出诉愿,「根本是天大笑话!」苏家源说,如果诉愿成功,之后职灾都很难成立。


消防员权益促进会秘书长朱智宇表示,桃市稽查大队拒给公伤假的案例,呈现出公部门对受雇员工「用过即丢」的态度,长期缺乏补偿公部门职灾劳工的机制,不重视其复健和身心障碍的权利,呼吁稽查大队依法给予公伤假,公部门也应在员工发生职灾时给予应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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