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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請假結婚男子被公司辭退 網友吵翻了

我們都知道,

結婚擺酒是大喜。

然而讓熊先生非常鬱悶的是,

他因爲擺酒丟掉了飯碗……

年前,

在廣東工作的熊先生,

計劃回老家擺喜酒,

於是提前致電公司總經理,

告知2月14日回老家重慶結婚擺酒,

“請幾天假”。

豈料2月20日回到公司後,

發現自己已經被公司辭退,

理由是曠工三天。

這件事令熊先生非常苦惱,

他在2012年入職,

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

以往每次休假時,

都會和公司經理打一下招呼。

“有急事一般口頭和經理打聲招呼,

回頭再以書面或電子形式走流程。”

熊先生說,

老家習俗繁多,

各種程序走下來,

好幾天就過去了。

他也說和公司經理口頭講過,

自己有幾天來不了,

公司經理也同意了,

所以他纔沒有回來。

不料回來當晚,

手機收到經理髮來的短信:

“連續曠工三天,

公司會按照自(動)離(職)流程處理。”

熊先生非常驚訝,

原以爲休完假回來上班時,

再補回請假流程就好,

沒想到公司這麼不近人情。

熊先生說,

自己的勞動合同簽到明年6月,

於是他找到經理想要好好說說這事。

經理卻強調,

“自己的權限只能批3天婚假。”

目前,

熊先生被公司發函,

以曠工爲由解除勞動合同,

熊先生準備申請勞動仲裁。

律師表示,

如果用人單位並沒有進行催告,

就直接解僱員工,

屬於違法行爲。

在此也提醒大家:

請假一定要按正規流程走,

別用“幾天”這種不確定的話,

否則引起一系列的麻煩,

就得不償失了!

此事在網上引起了關注,

有網友認爲三天婚假確實有點少,

老家遠的路上來回時間都夠嗆:

有網友同情熊先生,

認爲公司做法太不講人情:

也有網友指出,

問題出在熊先生自己身上,

公司有公司的規章制度,

每個人都得遵守:

還有網友認爲,

這跟熊先生平時工作能力和態度有關,

公司不會無緣無故開除你:

律師表示,根據最新勞動法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時,可享有3天婚假。若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額外再享受一定期限的晚婚假。婚假需提前至少一個月提出申請,員工在婚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如果勞動者未向用人單位提出休婚假審批申請,此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按其曠工進行處理,達到一定天數的,用人單位可以以嚴重違紀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來源:華西都市報、新聞晨報、南方都市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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