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馬發展」(1MDB)貪污案有新進展。馬來西亞政府表示,就主權基金1MDB的貪污及洗錢案,已對高盛(Goldman Sachs)及其兩名前僱員涉嫌不誠實挪用資金提出刑事訴訟,各人或面臨巨額罰款和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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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因為參與協助1MDB發行債券集資,而遭到調查。1MDB弊案已經至少在6個國家遭到調查。

馬來西亞總檢察長Tommy Thomas表示,周一根據馬國《證券法》,以刑事罪名起訴高盛、高盛前僱員Tim Leissner和Roger Ng、1MDB前僱員Jasmine Loo、馬來西亞富商劉特佐。

Tommy Thomas在聲明指,被告涉嫌從一馬基金子公司的3隻債券中,不誠實挪用27億美元,而這些債券是由高盛安排和承銷。

Tommy Thomas又指,檢方爭取的罰款額,將高於被挪用的27億美元和高盛得到的6億美元,每名被告亦有可能面臨10年監禁。

高盛發言人稱,馬來西亞當局的指控誤導,但承諾會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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