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象山步道情侶搶案。(圖/記者趙永博攝)
▲警方在案發現場鑑識,並取得1根可疑的煙蒂。(圖/記者趙永博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北市信義區象山步道在4月時發生搶匪持刀搶劫情侶700元的案件,警方日前憑著煙蒂上的DNA逮捕王姓男子,不過因缺乏關鍵證據,且王男矢口否認,最後被檢方請回,但19日上午檢方取得關鍵監視器證據,就開立拘票指揮信義分局逮捕王男,訊後移送北檢複訊。

警方調查,華姓男子(20歲)與陳姓女友,7日晚間9時許相約至信義區象山上看夜景,沒想到在行經「永春亭」的步道時,遭到一名身穿連帽風衣的男子持刀搶劫,風衣男當時要求交出身上所有財物,否則就要持刀捅肚,情侶交付700元現金給風衣男後,才安全離開。

轄區信義分局獲報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調閱了10多支監視器,過濾出其中46名可疑對象,並在案發現場附近採集到1根煙蒂,送交刑事局採集DNA後鎖定了14年前在四獸山搶劫情侶的王姓男子。

▼情侶被搶後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圖/記者趙永博攝)
▲▼登象山觀夜景的男女友人遭搶,警方替兩人製作完筆錄後離開派出所。(圖/記者趙永博攝)

不過王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案,警方調閱王男的愛心悠遊卡紀錄,發現他從南港搭車到後山埤後,就沒有回程紀錄,不過沿途監視器都有看到發現王男的身影,現場也有王男所留的煙蒂,不過最關鍵的是,王男在完成筆錄後才向員警表示:「我沒去爬象山,已經14年沒爬過了」。

沒去爬象山卻留下煙蒂,讓檢警一頭霧水,專案小組持續調閱監視器,最後調閱到案發時間附近王男進入象山的身影,檢方隨即發出拘票,指揮信義分局逮捕王男,訊後移送北檢複訊。

由於王男第一次被警方逮捕時,警方就已經查出他在2005年所犯下的搶劫案,當時王男就被媒體稱為「四獸山之狼」,而14年前的手法與2018年的手法雷同,出獄後又選在同個地點犯案,卻因一句14年沒爬象山讓警方直接鎖定他。

▼專案小組在事發後調閱附近10多支監視器鎖定王男的行蹤。(圖/記者趙永博攝)
▲▼台北市信義區象山步道情侶搶案。(圖/記者趙永博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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