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唐山中院對唐山市首例

大氣污染公益訴訟案

——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訴

遷安某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大氣污染責任糾紛公益訴訟案

進行公開宣判,

被告企業被判承擔損害責任

並公開道歉。

案件背景

該案系唐山市首例因大氣污染責任糾紛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也是首例由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原告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作爲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的組織,代表社會公共利益,對被告遷安某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超標排放造成的污染環境損害提起公益訴訟,請求被告停止污染大氣,賠償受損生態環境治理費用,並向社會公衆公開賠禮道歉。

案件審理

該案受理後,唐山中院環境資源庭組成了包括4名人民陪審員在內的7人合議庭進行了審理。審理期間,環境資源審判庭組織生態環保部門、檢察機關相關工作人員,共同到企業查勘實際排污狀況,並依法委託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對受損生態環境進行評估鑑定,採用單位虛擬成本計算方法,結合超標排放量及敏感係數,認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數額爲109317.39元。審理中,被告深刻認識到超標排放對大氣造成的污染,表示主動採取措施整改,使在線監測數據達標,並自願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最終在唐山中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意向。

該案的審結有着重要意義,敦促了企業通過用綠色生產方式積極踐行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有良好社會導向。環境公益訴訟是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全新組成部分,是助推環境治理的有效舉措。2019年是唐山高質量發展突破年,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應主動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擔當起新時代司法保障生態建設的“排頭兵”。今後,唐山中院將以公益訴訟爲切入點,助力生態環境治理,爲唐山高質量發展提供精準司法護航!

攝影:馬超

供稿:環境資源審判庭

編輯:何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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