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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司機太荒唐!不僅超載持假證,顏色、材質、字體均與核發駕駛證有差異!被哈爾濱交警識破,駕駛員已被刑事拘留!





編者按:有駕駛證才能駕駛車輛,這是常識,也是必須遵守的交通法規。五一小長假期間,在哈爾濱市區內,一輛長途客車的駕駛員不僅使用了假駕駛證,在被查處時車上還拉了不少乘客,真是沒把自己和別人的生命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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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車牌號爲黑AE5317(黃牌)的長途客車,在行駛到哈爾濱市建築街和北京街交口時,突然違停上下乘客,讓其他車輛很難正常通行。交警看到這種情況後,要求駕駛員趕緊靠邊停車,並出示駕駛證接受檢查。




發現駕駛證存在問題後,交警立即滯留了車輛並疏散乘客,通過移動終端查詢,發現駕駛員真實的準駕車型爲A2證,不能駕駛覈定載客人數爲57人的長途客運車輛。

執法記錄儀


儘管駕駛員振振有詞,不過,這都不能成爲他違法的原因,隨後,駕駛員被移交到松花江派出所接受處理。



原來,駕駛員在2018年駕駛車輛在高速公路走應急車道,駕駛證被記滿12分。交警部門對他做了降型處理。因爲擔心失去工作,駕駛員便通過網上交易的方式購買了一個假證,爲防止被查處,駕駛證上面的證件號碼、初次申領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都與原駕駛證保持了一致。他以爲這樣可以矇混過關,沒想到還是被交警識破。





再相似的證件也不能以假亂真,在覈實過程中交警發現駕駛員,已經拿着假證行駛了470多公里。如果真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不但保險公司不理賠,給乘客的安全也帶來了極大的隱患。目前,駕駛員已被刑事拘留。

其實,駕駛員的心裏很明白,准假車型不符,不能駕駛車輛,但因爲害怕丟了飯碗,故意去違法,現在換來的結果是得不償失。


作爲駕駛員應該知法守法,

駕駛車輛時才能無畏,

纔可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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