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開始知道《我們與惡的距離》是因為網易雲音樂,林宥嘉的《別讓我走遠》首發,看到這部劇的海報的時候,我心想估計又是一部都市男女情感的國產劇,也沒有太過在意。

昨天晚上刷豆瓣的時候看到關注的一個豆友分享了這部劇,因為這個豆友的品味我還是有所了解的,便點開了她的分享,然後就一發不可收拾的對這部台灣電視劇著迷起來。

這是公視聯合HBO聯袂奉獻的一部「少兒不宜」的神劇,豆瓣評分9.4。先說一下這部劇的主創人員,導演林奕陽,編劇是去年大熱電影《誰先愛上他的》的編劇呂蒔媛,演員卡司強大:賈靜雯、吳慷仁、陳妤已經曾沛慈等大咖。

兩年前的一場震驚全台的劇院槍殺案,致9死21傷,最小的死者還是個幾歲的孩子,兇手李曉明被判死刑,其律師上訴被駁回,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在這件事情的背景下,圍繞著被害人、兇手、兇手律師以及關聯人物四個家庭之間的槍響之後故事正在上演。

女主是賈靜雯飾演的宋喬安,她是劇院兇殺案中受害者的媽媽,也是一個電視台編輯主管,職場上的女強人。兒子的死亡令她性情大變,工作上,動不動就呵斥下屬,導致手下的人一個接一個辭職,甚至有的員工羊水破了仍然堅持第一線;生活中,丈夫劉昭國天天住公司,有外遇,女兒對自己不理不睬,兒子死亡帶給她的恐慌也令她夜不能寐。

開始的時候我覺得賈靜雯還是素顏一點比較好,後來看見賈靜雯的自述也就理解了,講宋喬安是一個武裝自己的女人,不想把悲傷外漏,怎麼可能素顏讓大家看到她的脆弱呢?

另一個比較有鮮明特點的人就是兇手的辯護律師王赦了。電視劇一開始,電視上報道王赦從法院走出來,正在接受採訪的時候,憤怒的市民將一桶排泄物潑到他的身上。為了不讓妻子擔心,他說謊自己掉到了化糞池。他有自己的標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上還沒有被定罪以前,他都不是罪人。他想要搞清楚李曉明為什麼會無緣無故的殺那麼多人,當弄清楚了原因之後,就可以防微杜漸,而不是跟其他人一樣更熱衷於將兇手就地正法。

還有一個活在深淵裡的人物,她叫李大芝,原名李曉雯,是兇手李曉明的親妹妹。為了能夠不受牽連,她的父母讓她改頭換面,隱姓埋名,跟過去撇清,以李大芝的身份重新活一回。可是,怎麼可能從新來過呢。改名之前天天帶著口罩,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改名之後也是用長發遮起半邊臉,如同一個過街老鼠一樣,天天膽戰心驚,夾著尾巴做人。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好工作,結果老闆正是被自己哥哥殺死兒子的母親——宋喬安。

本劇聚焦槍響之後的兩年。大眾媒體一般只關注兇殺案當時,屆時會被炒的沸沸揚揚,每個人也都會在網路上發表自己正義的言論。然而,一切都會被忘掉,一切都會過去,這句話只是對旁觀者而言的。對於那些受害者家庭,甚至是加害者的家庭,槍響那刻起就註定了整個家庭的支離破碎,這種傷害是無法挽回的,是忘不掉、過不去的,這將成為一輩子的烙印。

目前只看了兩集,但是兩集的開頭都是由電視報道或者採訪引出,繼而會有大批的網友在視頻下方發布自由的言論。而這些所謂的自由言論卻無時無刻不充滿著暴力、冷漠、嘲諷、威脅和戲謔,在發布者本人來看,自己是高高在上的上帝,不會有錯,自己是正義的化身,所以要通過網路這種途徑來行使自己的義務:審判罪案。

唾沫星子淹死人,每個人在還沒有分清青紅皂白之前,就先一頓酣暢淋漓的罵爹罵娘,自己倒是舒服了,有了成就感,但是這些言論卻給別人帶來各種恐慌與壓力。忘記聽誰說過這麼一句話,文字獄時期,但凡是有人說錯了一句話,就會被帶到衙門裡面興師問罪;現如今,要是有人做錯了點什麼,最先審判他的則是網友。如今的輿論已經凌駕於道德與法律之上了,盲目的輿論儼然成了一把利器,不斷的在割噬這個社會的咽喉。

與此同時,就不得不遷出媒體也說一說。在劇中,宋喬安所在的電視台,為了提高收視率,在標題上大做文章,博人眼球,更有甚者會報道一些未經落實的假新聞。這些伎倆在如今的媒體圈肯定已經是家常便飯了。尤其是自媒體,天天搞一些標題黨,不落實實際內容,點開文章跟標題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一些面向群體較為廣泛的媒體也這麼干,那麼豈不是所有人都被蒙在鼓裡,被玩的團團轉。媒體要有媒體人的道德與操守。

《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劇把爛在最裡面的一些東西剖開給人們看。究竟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好與壞,正與邪的標準答案在哪裡。也許我們一片好心,卻在不經意間做著罪惡的事情,做惡的底線離我們並不是很遙遠,說不定我們早已經踏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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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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