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旦蒙福,受惠於母語社會的思想激盪與時代精神,間或譯本的文學地位可勝過原著。據說,羅曼·羅蘭在法國屬於“過氣”作家,讀者寥寥;然而在華夏,因爲是傅雷先生的譯筆,就“人氣”興旺“粉絲”衆多。同樣,《牛虻》影響了幾代中國讀者,迄今未衰,而原著在英語世界早已湮沒無聞。

說到《聖經》,一般都褒舉直譯,似乎一字字對譯便是貼近原意。我總懷疑,那是沒幹過這份“苦活”的人的想頭(《傳道書》1:13)。比如欽定本,每每有論者奉爲直譯的標杆;可是史密斯主教執筆的譯序特意聲明瞭,譯者班子並不認同死板的對譯。主教說:倘若爲了語彙劃一,一詞不允許兩譯,那不是運用智慧,而是矯揉造作。“難道上帝的國只是若干詞兒,一堆音節?”

美極了,珍珠

——譯經散記

文 | 馮象

海風中一個低沉的聲音,開始,我沒有留意。

我在享受腳心裏陰涼的細沙摩挲,看浪花推來的一粒粒貝殼,在夕照下變得金黃。遠處,兩個嬉戲的小女孩蹲下,驚喜地尖叫着……直至天色漸晦,金貝不見,礁岩化作嶙峋的黑影,如一座傾圮的寺院,那聲音才伴着波濤的節拍,慢慢響了起來:En una noche oscura, con ansias, en amores in?amada……

這是誰的詩呢?我問,好像在哪兒讀過。風,在礁岩下應答:

是一個昏黑的夜

心裏焦灼,燃燒着愛情

啊,幸福又幸運的一刻!

出來了,沒人看見。我的小屋,終於安寧??

走開去的時候,我認出聖者的名字;晚潮送來,他遺骨的芬芳。

天才的博爾赫斯說過,這詩節的末行,estando ya mi casa sosegada,如果脫離上下文,本是極平淡的一句:我的[小]屋終於安寧。但尾韻-ada之前“s”一連重複三次(casa sosegada),營造了一種寧謐而寂寥的氣氛,是譯文不易傳達的。所以,他讚許蘇格蘭詩人Roy Campbell(羅伊·坎貝爾)的英譯的靈活處理:When all my house was hushed。認爲“all”用得好,有空曠感; “hushed”收尾,形容“house”,兩重讀音節押頭韻,則彷彿奏出了“沉寂的音樂”(博爾赫斯,頁61)。

然而我聽見的是,十字架底下,那永恆的死寂——他的名字。

天才的博爾赫斯

於是我想,譯文不必不如原文,尤其是文學經典。因譯本的真生命不在模仿、再現,而是創造;是與原著對話、相持,以汲取其力能,傳佈新的思想,探求新的意境,自立於母語文學之林。

少年T. S.艾略特爲費慈傑羅的《魯拜集》所迷倒,這和歸於哲人莪默(Omar Khayyam, 1048—1131)名下的波斯文“絕句”,有何相干(《信與忘·黎明的左手》)?站在中世紀拉丁語修辭學的角度,恐怕無人會把《馬可福音》與保羅書信當作文學佳構。但是,英文欽定本(1611)“成全”了《新約》,“一點一畫”樹起一座文學的豐碑。代價是,磨平了福音書文字的粗獷緊張,讓“肉裏扎進了一棵刺”卻還在搏擊“撒旦使者”的傳道者(《哥林多後書》12:7)坐下說話,和緩語氣,跟晚了一兩輩的作者(“馬太”“路加”和“約翰”們)協調風格。結果,整部聖書就像一人所寫,隨便挑一段,佈道抑或祈禱,都是同樣的莊嚴渾厚典雅的散文(哈蒙德,頁651)。

是的,天才一旦蒙福,受惠於母語社會的思想激盪與時代精神,間或譯本的文學地位可勝過原著。據說,羅曼·羅蘭在法國屬於“過氣”作家,讀者寥寥;然而在華夏,因爲是傅雷先生的譯筆,就“人氣”興旺“粉絲”衆多。同樣,《牛虻》影響了幾代中國讀者,迄今未衰,而原著在英語世界早已湮沒無聞。新版的《牛津英國文學指南》重視女性成就,倒是收了作者伏尼契(E. L. Voynich, 1864—1960),條目短短數行,稱譯本在蘇聯曾風行一時。大概編者不知,《牛虻》的漢譯躋身“紅色經典”,不全靠宣傳部門推薦。

《傅譯傳記五種》[法]羅曼?羅蘭等著 傅雷譯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16

經典的移譯,由母語學者或詩人作家來做較好,此是通例。中翻外,國人雖有豐碩的成果,如楊憲益、戴乃迭夫婦的英文《魯迅小說選》,李治華、雅歌夫婦的法文《紅樓夢》,但終不及傅雷先生和費慈傑羅的偉績。魯迅先生的《死魂靈》號稱“硬譯”,巴金老人卻十分推崇,以爲後人更“忠實”原文的譯本無可比肩。

譯經人對此亦有獨到的體會。鐵錨版《創世記》(1964)的譯註者、賓夕法尼亞大學史貝塞(E. A. Speiser)教授有句名言:好譯本着實比原著精彩,因爲譯文保留了原文遺漏的東西。他所謂“遺漏”,是針對原文的字面意思;旨在揭示詞典定義同語法規則之上,文本的知識背景、思想境界、受衆心理之類,亦即譯家爲讀者/聽衆“再造之原意”的總和。

譯事須“信達雅”兼顧,誠如嚴幾道所言。翻譯經典,首先求“信”(但不止於“信”),這一點在理論上是無疑義的。常人的看法,“信”等於一名一詞,貫徹始終。但實踐中,有經驗的譯家往往自訂一套標準,“各顯神通”,比如芝加哥大學的蕭雷(Paul Shorey)教授。

蕭氏是學界公認的柏拉圖權威,哈佛/羅伯叢書《理想國》(1930)的譯者。他說,根據多年的教學經驗,一名一詞轉譯古希臘哲學,看似嚴謹,實則誤導讀者,簡化甚而扭曲了原著的義理。“爲完整傳達柏拉圖思想的真確含義,視具體語境跟行文風格,有時一短語需要兩種譯法,變化哲人重複的語句;或者相反,把他變化的說法用同義詞重複。 ”(柏拉圖,下卷,頁 lxxii)故語詞的機械對應必須放棄,哪怕核心術語也值得重新考慮:eidos(理念、型),蕭氏譯作 “idea or form”,兩詞並指一名。這變通的“自由”意譯,他認爲,凡用心鑽研了柏拉圖思想並諳熟希臘文精妙的人,都會首肯的。

兩詞一名,西人譯經亦不鮮見。拙譯偶爾一試,如《約翰福音》三章,法利賽人尼哥蒂摩夜訪耶穌求道,耶穌說(3:5以下):若非誕生於水和靈,人進不得上帝的國……你莫驚訝,要是我說“你們必須重生”——

靈[是]風,

只是隨意吹,

你聽見沙沙地響

卻不知它何來何往。

“靈[是]風”,原文:to pneuma,本義風,轉指化育萬物的生命之氣,或聖靈。可是,中文裏沒有一個兼指“風/靈/生命之氣”的詞,成了譯經人的一道難題。和合本(1919)模仿欽定本:“風隨着意思吹”,就斷了文氣,接不上人子談論的“誕生於[聖]靈”,彷彿突然換了話題。加之把“你莫驚訝”誤作“你不要以爲希奇”,將原話的意思全擰了。

相傳蕭氏記憶力驚人,能從頭至尾一字不漏背誦荷馬史詩《伊利昂記》。他對柏拉圖一些文句的“大膽”詮釋,讀來常令我驚喜。

《雅典學派》 拉斐爾

說到《聖經》,一般都褒舉直譯,似乎一字字對譯便是貼近原意。我總懷疑,那是沒幹過這份“苦活”的人的想頭(《傳道書》1:13)。比如欽定本,每每有論者奉爲直譯的標杆;可是史密斯主教執筆的譯序特意聲明瞭,譯者班子並不認同死板的對譯。主教說:倘若爲了語彙劃一,一詞不允許兩譯,如前面譯作purpose,往後就不可說intent;用了journeying,就不說travelling;用了think,就不說suppose;用了pain,就不說ache;用了joy,就不說gladness——那不是運用智慧,而是矯揉造作。“難道上帝的國只是若干詞兒,一堆音節?”

實際上,不僅聖書要避免偷懶的死譯,即使有短語、比喻或箴言適於直譯,也得注意社會語言心理和文體風格的細微差別。特別是習慣用語,直譯可能反倒是曲解,例如英文問候語:how do you do,您好。誰會去“忠實”到“譯死它”的地步:您怎樣做?

有時候,一句習語包含幾層意思,譯者須斟酌取捨,視對話者的關係、語境或語氣而定。經書裏例子不少,如《約翰福音》二章,耶穌與門徒到附近一個山村迦拿參加婚宴。正歡慶着,酒喝光了,母親對耶穌說:他們沒酒了。耶穌道:ti emoi kai soi, gynai,你告訴我幹什麼,女人?

人子這麼回覆母親,彷彿不甚禮貌。因而歷來有種種解釋,試圖幫母子打圓場。其實這句希臘文是翻譯希伯來習語,表示責怪、驚詫、拒絕提議等。直譯:何事於我於你?希伯來語:mah-lli walak(英語:what to me and to you,見《士師記》11:12,《列王記上》17:18)。聖傑羅姆通行本直譯,繞開難題:quid mihi et tibi, mulier?後世譯家失了拉丁語或文言的便利,讀者開始要求譯文通俗易懂,故德語路德本作:Weib, was habe ich mit dir zu schaffen?欽定本從之:Woman, what have I to do with thee?和合本:母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雖然用“母親”替代“女人”,聽來仍未免粗魯,像是斥責聖母,意思也不夠明白。欽定本的“四代孫”新修訂標準本(1990)改爲:Woman, what concern is that to you and to me?委婉多了,可太累贅、文雅,不似口語。只有法語聖城本簡潔有力:Que me veux-tu, femme?你要我做甚,女人?呼應後來的故事情節,也對得上別處經文。例如不潔惡靈見耶穌來施神蹟,一片惶恐,嚷嚷道:你要我們幹啥,上帝的兒子?(《馬太福音》8:29,參觀《馬可福音》1:24)

《耶穌與馬大和瑪利亞在一起》 揚·費特 & 伊拉茲馬斯

有一種關於譯經的俗見,拖了中文舊譯的後腿:寧肯犧牲閱讀的順暢,也不要“以辭害義”。

此話乍一聽似乎有理。經書乃先知聖人傳世的啓示,套用中世紀猶太密宗(Kabbalah)學說,便是一筆一畫,每一個字母,都蘊含着上帝創世的無窮奧祕,怎好意譯、變通或有所取捨呢?然而以西文經典譯本的實踐觀之,稍加比較,這密宗式的教條就行不通了。嚴格的直譯,須是“遣詞用字”“準確劃一”(呂振中牧師語),詞序與句式儘量照搬。但那是機器的活計,“準確”得讓人哭笑不得——儘管翻譯軟件日新月異,目前還沒法拿來譯經。

“劃一”的前提,是原文已有(且僅有一樣)普遍接受的理解或“正解”,並在母語(目的語)中可以找到完全對應的表達,在相關語境下不會誤讀、不生歧義。那自然是不可能的。經典之爲經典,能夠支撐宗教、哲學或文學傳統,激勵百家爭鳴,其要件之一,就是文本的術語、比喻、意象、敘事、對話等等,富於復義、歧義,乃至包容彼此牴牾的解讀。《聖經》譯本之層出不窮,拒絕“劃一”,正是這經典性生命力的展現。

由此想到《馬太福音》六章“主禱文”的這一句:我們每日的麪餅,求你今天賜予(6:11)。“每日”(譯自希臘文epiousios)是通行本之前,古拉丁本的一種譯法(panis quotidianus),欽定本從之:daily bread(但和合本走了樣:日用的飲食);通行本作:生存所需(supersubstantialis),皆視詞根爲“是”字(epi-einai)。但這生僻形容詞亦可解作源於“來”字(epi-ienai),故而古人又有“明天”(crastinus)、“將來”(venientis)、“永恆”(perpetuus)等的說法,不一而足。現代學界的解釋就更繁複了。譯經人只能諸說擇一,而把旁的含義和譯法放註釋裏,或者另外著文辨析。

信仰的啓示如同神蹟,對於信徒,是無須一次次驗證於今世禍福的。但他的失誤或歧途,與神恩無緣,卻不難證實。和合本便是極好的一例:那通篇的舛錯跟語病,決不可能來自譯者禮拜的至高者的啓示——除非把失敗說成是神蹟,或者是耶和華對偏離正道者的懲罰。

若無相反的史料證據,我們不妨推定,參與譯經的傳教士皆能秉持教義,且熟悉各自負責翻譯的經文,至少就和合本的底本(欽定本的修訂本,1885)而言。因此譯本的諸多毛病,包括理解和表達的疏漏,只可歸咎於人的作爲,而不得推諉,指稱神明負責。這“歸責”原理的背後,乃是耶穌一則諷喻的教導:信不等於知,更不及義(《馬太福音》十三章,詳見《寬寬信箱·天國的諷喻》)。

如此,傳教士或教徒譯經的困難,其實是一點也不比“異教徒”“非教徒”少的。而從跨教派的、學術的立場出發,一些容易引起爭議的宗派信條,毋寧說是教徒譯經必須“懸置”並設法跨越的倫理障礙。那障礙,四百年前曾克服,成就了一個崇高的範例,叫欽定本。

欽定本

神恩,按以色列子民的唯一神傳統,應是普世關懷而接受任何人的祈願與傳揚。同理,人搭建的任何教義信條的藩籬,都不可能圈起那創世之言的恩典,據爲己用。正如福音書所載,“那是真光,照臨每一個人/來這世界”(《約翰福音》1:9)。可見這賜生命的聖言,早已將帳幕立於世人中間,其入居義靈而顯榮耀、降洪恩,是不以形式上的受洗入教爲條件的(葦葉,頁70)。

這是普世救恩的一大奧祕,也是芸芸人子與聖言的基本關係。

所以歸根結蒂,知識積累學術訓練之外,譯經靠的是生活經驗、想象力、技藝和靈感(《信與忘·馬尿、理性與譯經》)。而所謂生活經驗、想象力,首先是對社會苦難的關注。

查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發佈的“全國基督教入戶調查數據”,改革開放以來基督教增長迅速,在北方農村尤爲顯著,一九九三年後入教者佔信徒總數73.4%。我國信徒總數已逾二千三百萬,即全國人口的1.8%,其中七成(69.9%)爲女性。入教原因,多半是“自己或家人生病”(68.8%),“受家庭傳統影響”而信的僅一成五。教育程度,小學及以下佔54.6%,初中32.7%,中專和高中10.1%,大專及以上2.6%。調查者的結論:基本上屬於“窮人的宗教”(《中國宗教報告》,頁191以下)——恰是一幅信仰復興之社會動力的寫照。

“福哉,苦靈的人,因爲天國屬於他們”(《馬太福音》5:3,參較《路加福音》6:20);耶穌登山宣告的“九福”,苦靈或“靈中貧苦者”(ptochoi to pneumati)居第一。貧苦/窮人(ptochos)、受苦/磨難(thlipsis),是《新約》作者們反覆強調的一組詞。譯經人若是缺乏對苦難的認識,必定出問題(《信與忘·誤譯耶穌》)。如《羅馬書》五章,和合本的譯者便誤解了保羅,沒有領會使徒以磨難而自豪的不屈精神,弄出一段文理不通的關於“患難中”照舊“歡歡喜喜”,人要“老練”的說教: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着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爲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爲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對照拙譯(《羅馬書》5:1–5):

所以我們因信稱義,便是通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蒙上帝賜平安。亦即通過他,(以忠信)進入這恩典而立於其中,自豪地(kauchometha)企望上帝的榮耀。不僅如此;讓我們更以磨難而驕傲(kauchometha),因我們懂得:磨難生忍耐,忍耐生品格(dokime),品格生希望。而希望決不會令人蒙羞,因爲上帝的愛,藉那降賜我們的聖靈,已傾注在我們心間。

的確,讀經解經需要寬容和愛心,“愛鄰人如愛自己”(《利未記》19:18, 34)。一如使徒所言,愛,是希望的品性,是立信的靈(psyche)。可是在這個希望已成了廣告語的世界,她只是由“苦難”撫養的一顆孤靈(alma)。她日夜企盼着與所愛者相會,得來的卻是一次次挫敗,“人人辱罵,個個鄙夷”(《詩篇》22:6);直至遇上一位揹負十字架的聖者,她才迎來了“昏黑的夜”,被救恩所充盈:

她是從聖人指給她的一道隱祕的樓梯走下來的,主的苦靈。

她披一條長長的面紗,躲開衆人與撒旦的眼睛。

她趕得好急,來同所愛者幽會。

是的,她不顧一切,出空了理智、記憶和情慾,以一顆苦靈所有的信與望之愛,把面紗覆蓋着的通體的純潔,交他引導:o dichosa ventura,那幸福又幸運的一刻——

在我爲他一人看守的

花兒綻放的胸脯

他進入了夢鄉,

讓我撫摸。

雪松搖曳,微風習習

微風,吹上塔樓

我弄亂了他一頭秀髮,

任他溫柔的手

打我頸項。

我的神志,隨他拿走??

就這樣,天主帶走了他的苦靈,十字架底下,留下一個聖潔的名字:San Juan de la Cruz,聖胡安(1542—1591)。

今天,聖胡安是西班牙語世界最受尊崇的靈性奧祕的詩人。但在生前,聖徒的修行卻是無休止的不公的磨難。他在修士會被那些自稱“兄弟”的瘋狂迫害,孱弱的病體長久得不到治療。

然而,詩人已應允天父。所以即便躺倒在僅可容身的冰冷的石室裏,仍掙扎着對監視者表示,希望多多忍耐、施愛、受苦——默默地,毫無怨言地,穿上本會兄弟的仇恨的目光,繼續他的苦、愛、忍耐。

最後一夜,鐘樓上十字架一片死寂。他突然說話了,主的苦靈,要人給他念一段《雅歌》。Que preciosas margaritas,啊,美極了,珍珠(化自《馬太福音》13:45–46)!他輕聲道。之後,就嚥了氣(艾磊拉,頁47)。目擊者說,他的面容變得雪白而透明,放出光輝,一股玫瑰的芳香籠罩了那殘損的遺骸。

二〇一二年五月於清華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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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磊拉(R. A. Herrera):《沉寂的音樂》(Silent Music: The Life, Work and Thought of St.John of the Cross),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2004。

柏拉圖:《理想國》,Paul Shorey英譯,二卷,哈佛/羅伯叢書,2003。

博爾赫斯(Jorge Luis Borges):《詩藝六講》(This Craft of Verse),哈佛大學出版社,2000。

馮象:《寬寬信箱與出埃及記》,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

馮象:《信與忘:約伯福音及其他》,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

哈蒙德(Gerald Hammond):《聖經英譯》,載《聖經文學指引》The Literary Guide to the Bible, Robert Alter & Frank Kermode ed.),哈佛大學出版社,1990。

葦葉(Simone Weil):《致教士》(Letter to a Priest),企鵝叢書,2003。

《中國宗教報告(2010)》,金澤/邱永輝編,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

《以賽亞之歌》馮象 著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17-07

本文轉自:雅理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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